招标
启东市近海镇农村垃圾机械化直运项目(二次)市场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181186466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启东市近海镇农村垃圾机械化直运项目(二次)即将实施,现就本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启东市近海镇共20个行政村和1个农村合作社,全镇农路约400公里,全镇垃圾桶点位共计约6000个(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自行踏勘)。近海镇范围内县乡道道路沿线、各村、各埭、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机械化(正规机动运营车辆)收储并运送至中转站的清运服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将收集点周边清扫干净,保持收集点整洁。
二、服务地点:启东市近海镇。
三、清运频次:生活垃圾日清。如因采购人需要增加频次的,提前一天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配合。
四、清运时间: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每天上午11:00前将采购人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清运干净。
五、服务质量标准:由供应商配足设备和人员,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镇区域内生活垃圾收储并运送至中转站后将生活垃圾中混放的固废合规处置,沿途不得洒落滴漏,如果存在散落滴漏现象,由供应商负责清理。收集点周边保持干净、整洁。运输车辆必须有合规、合法的上路资格。
六、费用:清运垃圾所需的各项工具、车辆设备及人员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七、人员、设施设备配备
1、人员配备:配备不少于10名持B2及以上驾驶证的驾驶员和不少于10名其他作业人员;注:每辆垃圾环卫压缩车配套不少于1名驾驶员及1名辅助工。
2、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10辆垃圾环卫压缩车(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少于3吨),确保日产日清。
3、所有设备必须与中转站设备配套。
4、人员、设施设备未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到位和使用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发包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收运车辆喷涂标识、归属地“近海镇其他垃圾清运”、编号,每星期对车辆进行一次清洁。
6、道路狭窄,环卫压缩车无法清运,可使用小型密闭车辆进行清运,使用小型密闭车辆清运区域需报镇政府备案。
八、报价费用说明: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在服务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工资、奖金、保险、劳保、车辆设备(含油费、维修费、保险费、折旧费等一切费用)、耗材、装车、卸车、各项工具、通讯、服装、办公设备、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安全管理、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按实)等项目相关一切费用,结算时合同价不作调整。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
九、约定事项:
1、服务期:本项目预算费用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续签合同的办法,按季度考核,采购人有权根据季度考核得分等因素单方面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除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等)外,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若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一季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采购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2、市场询价表、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于2024年10月16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或者电子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送或寄的地址为: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5楼501(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8118646636。电子邮箱地址为:2356575917@qq.com。
3、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不被列入采购单位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其余详见附件。
启东市近海镇农村垃圾机械化直运项目(二次)市场询价公告.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