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气代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金额
334.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c-gc-20210830-010012
预算金额334.8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雪18953829098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08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7
公告正文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气代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招标条件: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气代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肥城泰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FC-GC-20210830-01001

2.2建设地点:肥城市老城街道、肥城市潮泉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每户配备燃气采暖壁挂炉 1 台、2 组散热器、40m 连接管材、燃气泄漏报警器及安装所需要的所有相关附件、配件的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有关内容。

2.4交货期:30天。

2.5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334.8万元,其中每户控制价 6000 元/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安装、施工、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国内生产企业具有燃气采暖壁挂炉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具有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3、具有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燃气采暖壁挂炉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

4、具有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险(保单);

5、设备安装需由投标单位提供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本企业没有资质的需聘用三级(含)以上具备资质的企业并附《安装委托协议》,取暖设备的安装质量及相应法律责任由设备投标人承担。

6、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8、山东省外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品牌的设备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4.2领取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领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7日08时30分。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肥城泰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址:肥城市朝阳路16号

人:苏经理

话:0538-3300067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系 人:卢雪

话:18953829098

电子邮件:caiyuanjianshe163.com

8. 异议受理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雪

联系方式:18953829098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

8.4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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