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蓟州区2023年城镇供水水质抽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cg2023-lz-023
预算金额14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王金山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祥会022-227810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7
公告正文
蓟州区2023年城镇供水水质抽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ZCG2023-LZ-02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蓟县
一、招标条件
本蓟州区2023年城镇供水水质抽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城镇供水水质抽查监测范围包括1、城市供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022)规定的出厂水常规42项。2、二次供水:检测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臭和味、色度、
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式菌、高锰酸盐、pH、总铁共11项指标。3、村镇
供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的出厂水常规常规40项指标(不含α
β两项指标)出厂水常规13项指标(包括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色度、浑浊度、
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铁、锰、砷)。预算:14万元。服务期
限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出具有效报告文件给采购单位(特殊情况以合同为
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蓟州区2023年城镇供水水质抽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蓟州区2023年城镇供水水质抽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2年或2023年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
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2.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
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具有由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或以上资质认定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提供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
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
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七、其他
一、信用信息查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查询截止到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天津市财政局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
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统计数据。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为判定标准。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质疑与投诉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七、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
否则不予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
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提出。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2.联系人:王金山
3.联系方式: 022-29030887
4.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
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
不予受理。
四、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
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
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
商自行负责,与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
和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部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地 址:天津市蓟州区
联系人:邰先生
电 话:133120586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联系人: 孟祥会
电 话: 022-22781005
电子邮件: lizhan022@163.com
榴稼人或其擢标代珊机柱蛀主颞负献人(呃缄人〉鱼祥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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