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精雅眼镜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东莞精雅眼镜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东莞精雅眼镜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东莞精雅眼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精雅眼镜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三江工业区四路2号2号楼301室
竣工时间:2024年6月15日
调试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9月17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验收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煜彬
联系电话:0769-8372580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CETT240723001-YS东莞精雅眼镜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pdf
7.0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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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精雅-一期验收意见.pdf
3.5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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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精雅一期-验收报告表.pdf
3.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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