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 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关于印发<全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交办发(2023)49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7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纳入2023年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批复》(宁交函〔2023〕24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发石嘴山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宁公管发〔2023〕24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
2.2 工程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境内
2.3 工程概况:对G109线K1116+235-K1117+840、G110线K1183+580-K1188+980段、S101线K32+980-K42+610段、S303线K27+690-K29+500段共计19.455km设置中央分隔设施及相关标志牌,并重新施划标线。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组别,1个标段
注:以上工程量为预计数量,仅供招标参考,确切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2.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6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 年9 月27 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4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形式,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5修正第4.1款内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 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4.6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10 月 13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新系统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游艺东街521号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A座7楼
邮政编码:753000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郭尧
电话:0952-2059813 电话:0951-6894822/1590950837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关键内容.docx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 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关于印发<全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交办发(2023)49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7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纳入2023年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批复》(宁交函〔2023〕24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发石嘴山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宁公管发〔2023〕24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
2.2 工程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境内
2.3 工程概况:对G109线K1116+235-K1117+840、G110线K1183+580-K1188+980段、S101线K32+980-K42+610段、S303线K27+690-K29+500段共计19.455km设置中央分隔设施及相关标志牌,并重新施划标线。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组别,1个标段
组别 | 标段 | 主要建设内容 |
A组 | 1标段 | 对G109线K1116+235-K1117+840、G110线K1183+580-K1188+980段、S101线K32+980-K42+610段、S303线K27+690-K29+500段共计19.455km设置中央分隔设施及相关标志牌,并重新施划标线。 |
注:以上工程量为预计数量,仅供招标参考,确切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2.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或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中从业范围应为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财务 能力 |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注: 1.各标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
企业 业绩 | 投标人在近3年(指2020年9月20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610万元或至少完成过1个增设波形梁护栏不少于11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中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内容的,需证明交安设施部分合同金额不少于610万元或增设波形梁护栏不少于11km,若网查业绩中不能证明,还需提供合同和交工验收证书) |
企业 信誉 |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9月20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主要 人员 |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内(2020年9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至少担任过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2020年9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或至少担任过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注:包含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中含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内容的业绩。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6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 年9 月27 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4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形式,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5修正第4.1款内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 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4.6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10 月 13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新系统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游艺东街521号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A座7楼
邮政编码:753000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郭尧
电话:0952-2059813 电话:0951-6894822/1590950837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关键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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