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70.4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rs采购【2024】018号
预算金额70.4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596-708712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曾183506683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S采购【2024】018号
项目名称: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491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491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04912元(含暂列金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04912元(含暂列金2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修缮项目
1
704912元(含暂列金20000元)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通知,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则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117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6-7087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            
联系方式:小曾、18350668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1835066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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