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蜀山高科数字经济示范园项目供配电工程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saz0194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合肥蜀新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徐晓民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7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蜀山高科数字经济示范园项目供配电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BFSAZ01945
原公告日期:2023-09-0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高科数字经济示范园项目供配电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SAZ01945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第三条要求: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每具有一个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注册电气工程师是国家对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的注册管理,而本项目为供配电工程施工,设定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属于不合理限制、排斥。建议修改为“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每具有一个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2.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中: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每具有一个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经查询,注册电气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主要从事电气专业的监理、招投标、评标、技术咨询等工作,业务范围为设计院、监理单位和技术咨询单位,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为施工单位资质,注册电气工程师非施工企业所需要的,电力施工单位一般不配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且本项目已要求配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或机电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已能满足项目需求,此处注册电气工程师评分项是否针对特定单位设置,具有指定性和排他性,为保证公平性,建议删除此条评分项。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3.招标文件P60页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内容:“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每具有一个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据查证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为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所需证书,而该项目为供配电工程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所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标准中也没有此证书要求,是否可以修改为电力工程施工所需相关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4.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3、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
(3)供电公司验收证明文件。
事实依据:本项目所属供配电安装工程,在项目处于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已把设计图纸报各专业单位进行审批。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项目业主、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验收。供货安装完毕后,项目业主也会请专业的公司、行业专家进行项目整体性验收,在项目建设周期内供电公司都没有参与此项目,同时我公司调研合肥市最近验收的同类型项目,并不需要供电公司验收证明文件,此处投标人业绩要求供电公司验收证明文件显得尤为不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删除供电公司验收证明文件;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5.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供配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获得过建设(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事实依据:以安徽为代表的全国中部省份,经济发达程度与北、上、广、江、浙、深圳等发达地区仍有差距,招标人已经设置了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业绩中要求电力设施电压等级不低于10KV,需提供3个才能得满分。本评分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提供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2个才能得满分。
此条并不符合当下市场实际情况,尤其针对中小型企业更不可能满足,本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存在一定的排他性,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国家正处于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并且颁布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大量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但是本项目如此抬高要求,实与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相违背。
事实依据:
根据国务院第61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五款: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第七款: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修改建议:此处修改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供配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获得过建设(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4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6.2023年5月15日,合肥市公管局发布了“关于优化招投标领域投标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了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并明确了优化措施。本项符合相关要求,现建议本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 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供配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获得过建设(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 分,满分 4 分。
本项目为国家级示范园区,此处要突出实际及创奖需求,建议修改为:
1.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供配电或电力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满足要求的奖项,得1分,满分2 分。
注:(1)本项满分2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计一次。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或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①奖项或荣誉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
③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2.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颁发的电力接入营商环境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和颁奖文件。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8.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每具有一个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工作为电气设计、监理、评标、技术咨询,与施工项目无关,如本项目提供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不符合国家及地方执业标准要求。考虑到本工程项目体量大,要求高,工期紧,避免返工,延误工期,建议修改为: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每具有一个BIM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BIM证书需提供邮电通信人才交流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可)。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9.投标人须承诺:为保障日常施工、抢修,投标人具有一定数量的工程车,且能为本项目日常施工、抢修随时调用的。且每有一辆工程车的,得 1分,满分 4分。
为了保障本项目日常施工、抢修,需要随时调用工程车辆及时到达现场,每辆车必须具有项目所在地交管部门核发的市区机动车禁行道路车辆通行证。
此项评审依据建议修改为: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工程车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上所有人须为投标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年检有效期内;
(3)每辆车须具有项目所在地交管部门核发的市区机动车禁行道路车辆通行证。
(4)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供招标人核查,若中标人虚假响应造假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原内容为“
”
现变更为:“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原内容为“
”
现变更为“
”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内容为“
”
现变更为“
”
4.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删除“(3)供电公司验收证明文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蜀新园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蜀山区井岗路68号
联系人:徐晓民
电 话:0551-6258953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7;66223831
2023年9月22日
原项目编号:2023BFSAZ01945
原公告日期:2023-09-0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高科数字经济示范园项目供配电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SAZ01945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第三条要求: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每具有一个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注册电气工程师是国家对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的注册管理,而本项目为供配电工程施工,设定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属于不合理限制、排斥。建议修改为“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每具有一个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2.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中: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每具有一个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经查询,注册电气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主要从事电气专业的监理、招投标、评标、技术咨询等工作,业务范围为设计院、监理单位和技术咨询单位,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为施工单位资质,注册电气工程师非施工企业所需要的,电力施工单位一般不配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且本项目已要求配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或机电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已能满足项目需求,此处注册电气工程师评分项是否针对特定单位设置,具有指定性和排他性,为保证公平性,建议删除此条评分项。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3.招标文件P60页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内容:“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每具有一个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据查证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为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所需证书,而该项目为供配电工程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所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标准中也没有此证书要求,是否可以修改为电力工程施工所需相关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4.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3、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
(3)供电公司验收证明文件。
事实依据:本项目所属供配电安装工程,在项目处于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已把设计图纸报各专业单位进行审批。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项目业主、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验收。供货安装完毕后,项目业主也会请专业的公司、行业专家进行项目整体性验收,在项目建设周期内供电公司都没有参与此项目,同时我公司调研合肥市最近验收的同类型项目,并不需要供电公司验收证明文件,此处投标人业绩要求供电公司验收证明文件显得尤为不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修改建议:“删除供电公司验收证明文件;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5.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供配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获得过建设(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事实依据:以安徽为代表的全国中部省份,经济发达程度与北、上、广、江、浙、深圳等发达地区仍有差距,招标人已经设置了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业绩中要求电力设施电压等级不低于10KV,需提供3个才能得满分。本评分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提供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2个才能得满分。
此条并不符合当下市场实际情况,尤其针对中小型企业更不可能满足,本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存在一定的排他性,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国家正处于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并且颁布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大量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但是本项目如此抬高要求,实与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相违背。
事实依据:
根据国务院第61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五款: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第七款: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修改建议:此处修改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供配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获得过建设(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4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6.2023年5月15日,合肥市公管局发布了“关于优化招投标领域投标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了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并明确了优化措施。本项符合相关要求,现建议本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 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供配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获得过建设(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 分,满分 4 分。
本项目为国家级示范园区,此处要突出实际及创奖需求,建议修改为:
1.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供配电或电力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满足要求的奖项,得1分,满分2 分。
注:(1)本项满分2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计一次。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或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①奖项或荣誉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
③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2.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颁发的电力接入营商环境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和颁奖文件。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8.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每具有一个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工作为电气设计、监理、评标、技术咨询,与施工项目无关,如本项目提供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不符合国家及地方执业标准要求。考虑到本工程项目体量大,要求高,工期紧,避免返工,延误工期,建议修改为: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每具有一个BIM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BIM证书需提供邮电通信人才交流中心官网查询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可)。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9.投标人须承诺:为保障日常施工、抢修,投标人具有一定数量的工程车,且能为本项目日常施工、抢修随时调用的。且每有一辆工程车的,得 1分,满分 4分。
为了保障本项目日常施工、抢修,需要随时调用工程车辆及时到达现场,每辆车必须具有项目所在地交管部门核发的市区机动车禁行道路车辆通行证。
此项评审依据建议修改为: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工程车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上所有人须为投标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年检有效期内;
(3)每辆车须具有项目所在地交管部门核发的市区机动车禁行道路车辆通行证。
(4)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供招标人核查,若中标人虚假响应造假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原内容为“
投标人业绩 | 9分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供配电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2)该业绩中的电力设施电压等级不低于10kV。 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初步评审业绩不予得分; 2.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和专用线路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发电工程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 (3)供电公司验收证明文件。 4.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4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供配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获得过建设(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 注: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重复计分,仅计取1次得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荣誉奖项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 3.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项目经理业绩 | 2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供配电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2)该业绩中的电力设施电压等级不低于10kV; (3)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2分 注: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初步评审业绩不予得分; 2.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和专用线路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发电工程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 (3)供电公司验收证明文件。 4.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数量:1个。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 6分 | 1.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下列证书之一的: (1)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 (2)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 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2.拟委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下列证书之一: (1)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 (2)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 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3.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每具有一个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 1.本项满分6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该证书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同一人不得担任多个岗位,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仅计取一个得分; 4.电力相关专业是指:输配电或用电工程专业或职称证书含“电力”二字均可; 5.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项目经理除外)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
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 9分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供配电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2)该业绩中的电力设施电压等级不低于10kV。 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初步评审业绩不予得分; 2.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和专用线路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发电工程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 4.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2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供配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获得过建设(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注: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重复计分,仅计取1次得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荣誉奖项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 3.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项目经理业绩 | 2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供配电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2)该业绩中的电力设施电压等级不低于10kV; (3)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2分 注: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初步评审业绩不予得分; 2.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和专用线路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发电工程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 4.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数量:1个。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 6分 | 1.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下列证书之一的: (1)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 (2)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 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2.拟委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下列证书之一: (1)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 (2)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 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3.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每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得 2 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 1.本项满分6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该证书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同一人不得担任多个岗位,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仅计取一个得分; 4.电力相关专业是指:输配电或用电工程专业或职称证书含“电力”二字均可; 5.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项目经理除外)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原内容为“
施工方案 与技术措 施 | 8分 |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本工程项目特点:线路复杂、工期紧、 任务重、施工难度大,须投标人自行勘察现 场,制定施工方案,以确保工程按时竣工;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 由评标委员上述评审要点会进行综合评审: 优的得6分≤F≤8分,良的得4分≤F<6 分,一般的1分≤F<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现变更为“
施工方案 与技术措 施 | 10分 |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本工程项目特点:线路复杂、工期紧、 任务重、施工难度大,须投标人自行勘察现 场,制定施工方案,以确保工程按时竣工;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 由评标委员上述评审要点会进行综合评审: 优的得6分≤F≤10分,良的得4分≤F<6 分,一般的1分≤F<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内容为“
2.2.1 | 分值构成 (100分) | 技术文件:42分 商务文件:28分 报价文件:30 分 |
”
现变更为“
2.2.1 | 分值构成 (100分) | 技术文件:44分 商务文件:26分 报价文件:30 分 |
”
4.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删除“(3)供电公司验收证明文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蜀新园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蜀山区井岗路68号
联系人:徐晓民
电 话:0551-6258953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7;66223831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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