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公安局案件司法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兴市公安局案件司法审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指定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11月 16日 2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案件司法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282-YXCG-C2022-0037
品 目:服务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共50万元;包一段为集资类或传销类案件审计,预算25万;
包二段为其他案件审计,预算25万。
最高限价:
包一段最高限价
序号 |
人数 |
最高限价 |
1 |
50人以下 |
120元/人/份 |
2 |
50人(含)至100人 |
95元/人/份 |
3 |
100人(含)至500人 |
80元/人/份 |
4 |
500人(含)以上 |
60元/人/份 |
包二段最高限价
序号 |
档别 |
最高限价 |
1 |
合伙人或主任、副主任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260元/小时 |
2 |
经理(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190元/小时 |
3 |
注册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150元/小时 |
4 |
助 理 人 员 |
60元/小时 |
采购需求:案件司法审计服务、数量两个包段、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 其他要求:
①无不良信用记录;
②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成交后分包;
③采购人特殊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附件中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11月 16日24点00分(北京时间)
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7日8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 11月17日9点1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1.响应文件的送达
1.1递交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
邮寄地址:宜兴市陶都路125号,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丁女士收,电话18352487825;
现场递交地址: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标书签收处。
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不见面开标
2.1本项目采用“钉钉”软件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开标,中心工作人员将于采购活动开始前15分钟,向响应文件已送达并已添加中心工作人员钉钉好友的供应商发出会议邀请。供应商未参与视频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采购人 |
项目负责人:唐先生 质疑受理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977239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西路19号 邮政编码:214200 传真电话:0510-87977160 |
集中采购机构 |
联系人:邵先生,0510-87956070 丁女士,0510-87956065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25号 邮政编码:214200 |
财政监管部门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 |
宜兴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JSZC-320282-YXCG-C2022-0037宜兴市公安局案件司法审计服务项目.docJSZC-320282-YXCG-C2022-0037宜兴市公安局案件司法审计服务项目.doc
序号 | 事项 | 内 容 | |||||||||||||||||||||||||||||||
1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案件司法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 JSZC-320282-YXCG-C2022-0037品 目:服务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审方法:参照综合评分法预算金额:共50万元;包一段为集资类或传销类案件审计,预算25万;包二段为其他案件审计,预算25万。 最高限价:包一段最高限价序号人数最高限价150人以下120元/人/份250人(含)至100人95元/人/份3100人(含)至500人80元/人/份4500人(含)以上60元/人/份包二段最高限价序号档别最高限价1合伙人或主任、副主任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260元/小时2经理(或相当职务的人员)190元/小时3注册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150元/小时4助 理 人 员60元/小时集中考察或答疑:无 | 序号 | 人数 | 最高限价 | 1 | 50人以下 | 120元/人/份 | 2 | 50人(含)至100人 | 95元/人/份 | 3 | 100人(含)至500人 | 80元/人/份 | 4 | 500人(含)以上 | 60元/人/份 | 序号 | 档别 | 最高限价 | 1 | 合伙人或主任、副主任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260元/小时 | 2 | 经理(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190元/小时 | 3 | 注册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150元/小时 | 4 | 助 理 人 员 | 60元/小时 | |
序号 | 人数 | 最高限价 | |||||||||||||||||||||||||||||||
1 | 50人以下 | 120元/人/份 | |||||||||||||||||||||||||||||||
2 | 50人(含)至100人 | 95元/人/份 | |||||||||||||||||||||||||||||||
3 | 100人(含)至500人 | 80元/人/份 | |||||||||||||||||||||||||||||||
4 | 500人(含)以上 | 60元/人/份 | |||||||||||||||||||||||||||||||
序号 | 档别 | 最高限价 | |||||||||||||||||||||||||||||||
1 | 合伙人或主任、副主任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260元/小时 | |||||||||||||||||||||||||||||||
2 | 经理(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190元/小时 | |||||||||||||||||||||||||||||||
3 | 注册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150元/小时 | |||||||||||||||||||||||||||||||
4 | 助 理 人 员 | 60元/小时 | |||||||||||||||||||||||||||||||
2 | 资格审查 | 2.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③其他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成交后分包; 采购人特殊要求:无。 | |||||||||||||||||||||||||||||||
2 | 资格审查 | 2.2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 |||||||||||||||||||||||||||||||
2 | 资格审查 |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 |||||||||||||||||||||||||||||||
3 | 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响应文件副本份数:5份 | |||||||||||||||||||||||||||||||
4 | 报价时间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不见面开标指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采购活动开始时间:详见磋商公告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评审结束后(北京时间,以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内现场投影显示时间为准)地点: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三号开标室。 | |||||||||||||||||||||||||||||||
5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项目负责人:唐先生 质疑受理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977239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西路19号邮政编码:214200传真电话:0510-87977160 | ||||||||||||||||||||||||||||||
5 | 联系方式 | 集中采购机构 | 联系人:邵先生,0510-87956070 丁女士,0510-87956065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25号邮政编码:214200 | ||||||||||||||||||||||||||||||
5 | 联系方式 | 财政监管部门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 |
序号 | 人数 | 最高限价 |
1 | 50人以下 | 120元/人/份 |
2 | 50人(含)至100人 | 95元/人/份 |
3 | 100人(含)至500人 | 80元/人/份 |
4 | 500人(含)以上 | 60元/人/份 |
序号 | 档别 | 最高限价 |
1 | 合伙人或主任、副主任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260元/小时 |
2 | 经理(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190元/小时 |
3 | 注册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150元/小时 |
4 | 助 理 人 员 | 60元/小时 |
技术商务部分 | 80分 |
价格部分 | 20分 |
评审内容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主观评审因素 | 1 | 项目实施方案 | 7 | 根据项目整体服务方案描述的全面性、适用性、可行性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比较。项目整体服务方案详细有针对性、考虑全面,可行性强:7分;对项目整体服务方案有描述,适用性一般,可行性一般:4分;对项目整体服务方案有描述,适用性不强,可行性一般: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0分 |
主观评审因素 | 2 | 供应商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价 | 5 | 根据项目需求在审计过程中专职人员负责案件的审计与联系,并在审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能够配合后续补充审计工作: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配合、沟通方案详细、可行性强:5分;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配合、沟通方案较详细、可行性一般:3分;有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但过于简单:2分;未提供配合、沟通方案:0分 |
主观评审因素 | 3 | 质量保障措施 | 5 | 在期限内,为确保供应商完成审计报告并能够高质量完成审计服务工作,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各项质量保障措施切实可行,能够保证项目高质量完成,且通过质量认证:5分;各项质量保障措施较切实可行,基本能够保证项目高质量完成:3分;各项质量保障措施不够切实可行,保证措施一般:1分;无相关描述:0分 |
主观评审因素 | 4 | 保密措施 | 5 | 针对项目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包含审计成果的保管和使用、计算机、存储设备等硬件等方面的保密措施,措施合理有效,可行性强,得5分;针对项目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未涵盖审计成果的保管和使用、计算机、存储设备等硬件等方面的保密措施。措施合理有效,可行性强,得3分;保密措施思路清晰,描述详细,但与项目实际情况有偏差:1分;措施逻辑混乱,不合理,得0分; |
客观评审因素 | 1 | 拟配备人员 | 15 | 拟配备项目负责人:1、持有资格证书10年及以上的(以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得5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资格年限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时间为准)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案件类审计负责人的,得5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参与项目的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未体现该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则需提供使用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文件)3、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另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报价当月)中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退休返聘协议和退休证复印件。 |
客观评审因素 | 1 | 拟配备人员 | 18 | 拟配备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6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最多增加6人,最多加6分;2、项目组成员具有会计师、审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3、项目组成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提供6人,最多得6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注:另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的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报价当月)中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退休返聘协议和退休证复印件。 |
客观评审因素 | 2 | 企业信用 | 5 | 供应商最近一次在省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获得5A级的,得5分,4A级的,得3分,3A级的,得2分,2A级及以下的不得分;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证书并加盖公章。 |
客观评审因素 | 3 | 驻场服务承诺 | 5 | 在接到采购人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后1小时(含)内响应并到达现场服务:5分1小时(不含)-3小时(含)以内响应并到达现场服务:3分3小时(不含)以上响应并到达现场服务:1分未提供服务承诺或其他情况:0分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客观评审因素 | 4 | 业绩 | 15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办过项目标段类似案件类审计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最多提供5个,最多得15分;注: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协议复印件。 |
序号 | 评审项目 | 人数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 价格分部分 | 50人以下 | 5 | 以最低报价为5分,其他报价价格分为:(最低报价/投标报价)×5 |
2 | 价格分部分 | 50人(含)至100人 | 5 | 以最低报价为5分,其他报价价格分为:(最低报价/投标报价)×5 |
3 | 价格分部分 | 100人(含)至500人 | 5 | 以最低报价为5分,其他报价价格分为:(最低报价/投标报价)×5 |
4 | 价格分部分 | 500人(含)以上 | 5 | 以最低报价为5分,其他报价价格分为:(最低报价/投标报价)×5 |
技术商务部分 | 80分 |
价格部分 | 20分 |
评审内容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主观评审因素 | 1 | 项目实施方案 | 7 | 根据项目整体服务方案描述的全面性、适用性、可行性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比较。项目整体服务方案详细有针对性、考虑全面,可行性强:7分;对项目整体服务方案有描述,适用性一般,可行性一般:4分;对项目整体服务方案有描述,适用性不强,可行性一般: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0分 |
主观评审因素 | 2 | 供应商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价 | 5 | 根据项目需求在审计过程中专职人员负责案件的审计与联系,并在审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能够配合后续补充审计工作: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配合、沟通方案详细、可行性强:5分;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配合、沟通方案较详细、可行性一般:3分;有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但过于简单:2分;未提供配合、沟通方案:0分 |
主观评审因素 | 3 | 质量保障措施 | 5 | 在期限内,为确保供应商完成审计报告并能够高质量完成审计服务工作,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各项质量保障措施切实可行,能够保证项目高质量完成,且通过质量认证:5分;各项质量保障措施较切实可行,基本能够保证项目高质量完成:3分;各项质量保障措施不够切实可行,保证措施一般:1分;无相关描述:0分 |
主观评审因素 | 4 | 保密措施 | 5 | 针对项目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包含审计成果的保管和使用、计算机、存储设备等硬件等方面的保密措施,措施合理有效,可行性强,得5分;针对项目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未涵盖审计成果的保管和使用、计算机、存储设备等硬件等方面的保密措施。措施合理有效,可行性强,得3分;保密措施思路清晰,描述详细,但与项目实际情况有偏差:1分;措施逻辑混乱,不合理,得0分; |
客观评审因素 | 1 | 拟配备人员 | 15 | 拟配备项目负责人:1、持有资格证书10年及以上的(以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得5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资格年限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时间为准)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案件类审计负责人的,得5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参与项目的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未体现该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则需提供使用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文件)3、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另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报价当月)中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退休返聘协议和退休证复印件。 |
客观评审因素 | 1 | 拟配备人员 | 18 | 拟配备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6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最多增加6人,最多加6分;2、项目组成员具有会计师、审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3、项目组成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提供6人,最多得6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注:另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报价当月)中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退休返聘协议和退休证复印件。 |
客观评审因素 | 2 | 企业信用 | 5 | 供应商最近一次在省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获得5A级的,得5分,4A级的,得3分,3A级的,得2分,2A级及以下的不得分;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证书并加盖公章。 |
客观评审因素 | 3 | 驻场服务承诺 | 5 | 在接到采购人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后1小时(含)内响应并到达现场服务:5分1小时(不含)-3小时(含)以内响应并到达现场服务:3分3小时(不含)以上响应并到达现场服务:1分未提供服务承诺或其他情况:0分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客观评审因素 | 4 | 业绩 | 15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办过项目标段类似案件类审计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最多提供5个,最多得15分;注: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协议复印件。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档别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 价格分部分 | 合伙人或主任、副主任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5 | 以最低报价为5分,其他报价价格分为:(最低报价/投标报价)×5 |
2 | 价格分部分 | 经理(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5 | 以最低报价为5分,其他报价价格分为:(最低报价/投标报价)×5 |
3 | 价格分部分 | 注册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5 | 以最低报价为5分,其他报价价格分为:(最低报价/投标报价)×5 |
4 | 价格分部分 | 助 理 人 员 | 5 | 以最低报价为5分,其他报价价格分为:(最低报价/投标报价)×5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 |
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
地址 | 邮编 | ||
传真 | 办公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手机号码 |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成交通知书邮寄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收件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备注 | 我方认可成交通知书以EMS到付的方式发出,并及时签收;若未填写邮寄地址,请将成交通知书邮寄到我方法定地址。因我方收件信息填写错误或未及时签收,造成的邮件丢失、延误或退回的,责任由我方全权承担。 |
标题(报价) | 内容 (小写) | 内容(大写) |
50人以下 | 元 | 元 |
50人(含)至100人 | 元 | 元 |
100人(含)至500人 | 元 | 元 |
500人(含)以上 | 元 | 元 |
标题 | 内容 (小写) | 内容(大写) |
合伙人或主任、副主任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元 | 元 |
经理(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元 | 元 |
注册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元 | 元 |
助 理 人 员 | 元 | 元 |
序号 | 企业性质 | 报价产品类别 | 响应文件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供应商(产品)类型声明 |
1 | 小微型企业 | 服务的承接商为小微企业 | 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 | 是/不是 |
2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服务的承接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 | 是/不是 |
3 | 监狱企业 | 服务的承接商为监狱企业 |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是/不是 |
81执行今天09:15截止即将道斯 |
查看详情 |
评审内容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响应情况 | 响应文件对应页码 |
主观评审因素 | 1 | 项目实施方案 | 7 | ||
主观评审因素 | 2 | 供应商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价 | 5 | ||
主观评审因素 | 3 | 质量保障措施 | 5 | ||
主观评审因素 | 4 | 保密措施 | 5 | ||
客观评审因素 | 1 | 拟配备人员 | 15 | ||
客观评审因素 | 1 | 拟配备人员 | 18 | ||
客观评审因素 | 2 | 企业信用 | 5 | ||
客观评审因素 | 3 | 驻场服务承诺 | 5 | ||
客观评审因素 | 4 | 业绩 | 15 |
评审内容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响应情况 | 响应文件对应页码 |
主观评审因素 | 1 | 项目实施方案 | 7 | ||
主观评审因素 | 2 | 供应商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价 | 5 | ||
主观评审因素 | 3 | 质量保障措施 | 5 | ||
主观评审因素 | 4 | 保密措施 | 5 | ||
客观评审因素 | 1 | 拟配备人员 | 15 | ||
客观评审因素 | 1 | 拟配备人员 | 18 | ||
客观评审因素 | 2 | 企业信用 | 5 | ||
客观评审因素 | 3 | 驻场服务承诺 | 5 | ||
客观评审因素 | 4 | 业绩 | 15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岗位名称 | 学历 | 职称 | 资格证书编号 | 是否驻扎现场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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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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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年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