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明区2023年秋季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高明区2023年秋季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班。
二、项目概况
(一)培训对象:高明区2023年秋季返乡退役军人。
(二)培训人数:70人。
(三)培训时间:9月下旬,线下3天,线上5天。
(四)培训内容、方式及课时要求:在《广东省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指导性教学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习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设置贴合退役军人需求的实用课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退役政策法规宣讲。采取专题讲座,教学互动,讨论交流,现场参观,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培训总时长不少于80学时(包含线上学习时间)。
(五)培训地点:高明内相对封闭的场所。
(六)培训费用:实行总费用包干,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费、师资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等,具体培训费用以培训班结束后最终结算为准。最终培训费用不得超出《佛山市高明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明财行〔2018〕23号文件要求执行标准。
(七)师资条件:授课老师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资质要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具备适应性培训能力的院校。
四、材料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课程安排表;
(五)授课教师资质证书资料;
(六)项目报价书。
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上述证件和资料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报价文件必需全部密封报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报价单位需承诺
所提供的文件描述、证件及第三方文件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违反,报价单位无条件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报价单位应在报价文件中对此进行书面承诺并盖章)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提交报价文件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7时30分;
提交报价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28号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和优抚服务股。
七、其他事项
(一)不符合以上服务要求、资质要求、材料要求或超时报送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二)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核价小组将根据报价单位的课程设计方案、师资力量、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本次项目的询价结果在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
(四)询价一切事宜由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文件。
(五)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8669780。
附件:广东省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指导性教学大纲.png
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14日
高明区2023年秋季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班。
二、项目概况
(一)培训对象:高明区2023年秋季返乡退役军人。
(二)培训人数:70人。
(三)培训时间:9月下旬,线下3天,线上5天。
(四)培训内容、方式及课时要求:在《广东省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指导性教学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习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设置贴合退役军人需求的实用课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退役政策法规宣讲。采取专题讲座,教学互动,讨论交流,现场参观,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培训总时长不少于80学时(包含线上学习时间)。
(五)培训地点:高明内相对封闭的场所。
(六)培训费用:实行总费用包干,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费、师资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等,具体培训费用以培训班结束后最终结算为准。最终培训费用不得超出《佛山市高明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明财行〔2018〕23号文件要求执行标准。
(七)师资条件:授课老师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资质要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具备适应性培训能力的院校。
四、材料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课程安排表;
(五)授课教师资质证书资料;
(六)项目报价书。
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上述证件和资料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报价文件必需全部密封报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报价单位需承诺
所提供的文件描述、证件及第三方文件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违反,报价单位无条件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报价单位应在报价文件中对此进行书面承诺并盖章)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提交报价文件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7时30分;
提交报价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28号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和优抚服务股。
七、其他事项
(一)不符合以上服务要求、资质要求、材料要求或超时报送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二)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核价小组将根据报价单位的课程设计方案、师资力量、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本次项目的询价结果在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
(四)询价一切事宜由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文件。
(五)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8669780。
附件:广东省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指导性教学大纲.png
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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