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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玉环丽丹眼镜配件厂年产500万副眼镜脚丝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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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拟对玉环丽丹眼镜配件厂年产500万副眼镜脚丝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0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丽丹眼镜配件厂年产500万副眼镜脚丝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一、公告时间:( 2024年6月28日 ~ 2024年7月5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yhhb12369@163.com
电话:87250599 传真:87250599
通信地址: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8日
玉环建示[2024]0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丽丹眼镜配件厂年产500万副眼镜脚丝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玉环丽丹眼镜配件厂年产500万副眼镜脚丝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玉环丽丹眼镜配件厂 | 项目负责人 | 黄秉显 | ||||||
详细地址 | 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龙山南路52-3号3幢502室(古顺工业区眼镜园区)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550万元 | |||
建设地点 | 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龙山南路52-3号3幢502室(古顺工业区眼镜园区) | 占地面积 | 593m2(建筑面积)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龙山南路52-3号3幢502室(古顺工业区眼镜园区),为租用厂房,位于3幢第5层,建筑面积为593m2,本次项目为大麦屿普青厂区整体搬迁至古顺工业区眼镜园区,本次项目实施后,生产工艺主要为拉丝,生产规模为年产500万副眼镜脚丝。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厂界东南面128m处为十五亩村、南面253m处为环海村、东北面476m处为古顺小学。 | ||||||||
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 (1)废气:无。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3)固废:干式机加工边角料、金属磨屑、废液压油、废油桶、生活垃圾。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玉环市大麦屿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干式机加工边角料、金属磨屑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渗、防漏、防腐,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处理。 4、企业应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6月28日 ~ 2024年7月5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yhhb12369@163.com
电话:87250599 传真:87250599
通信地址: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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