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珠海港务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升级施工监理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111081
预算金额16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付生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珠海港务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升级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珠海港务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升级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11108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111081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61.000000 158.875853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交监水甲第008-2006号
2、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交监水机鲁第002-2015号
1、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交监粤水甲第201802号
2、水运机电专项监理资质、交监水机粤第001-2019号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陈付生、注册监理工程师、交【水】2437002095 陈伟雄、注册监理工程师、00324057
业绩 1、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项目码头工程EPC总承包施工监理、江苏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2023年2月20日
2、东营港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山东民达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3月22日
3、东营港东营港区北防波堤#5-#6油品化工泊位工程施工监理、山东金港港务有限公司、2020年4月10日
4、烟台港西港区原油码头二期工程(一阶段30万吨级码头)监理、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西港区建设指挥管理部、2020年4月
5、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配套#3码头工程施工监理、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6日
6、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3号泊位扩能改造工程监理、国能(福州)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国能(福州)港口经营有限公司、2021年4月28日
7、龙口南山LNG接收站一期工程码头及取排水工程、国家管网集团南山(山东)天然气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4日
8、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项目、国投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11月30日
9、烟台港集装箱码头船舶岸电工程设计咨询及监理服务、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月
10、烟台港客滚和干散货泊位船舶岸电工程设计咨询及监理服务、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
1、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监理、盐田港东区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2年8月16日
2、江门港新会港区古井第一作业区华津码头工程施、江门市华津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2023年2月27日
3、长沙港铜官港区和顺石油成品油码头及库外管线项目、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5日
4、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煤炭码头升级20万吨级干散货码头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2022年4月8日
5、阳逻国际港集装箱铁水联运二期项目(武汉港武湖港区铁水联运集装箱码头工程)施工监理施工A标段、武汉中远海运港口码头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日
6、江门港新会港区穗花码头改扩建工程、广东穗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2022年4月6日
7、信阳港固始港区中心作业区一期工程及往流作业区工程、河南淮固航道有限公司、2023年10月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111081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徐合飞    电话:010-58132354
    邮箱:2000608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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