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板浦镇海悦华庭北侧污水管网截污工程
金额
11.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62700132
预算金额11.15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郑局长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工18068041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9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62700132
项目名称: 板浦镇海悦华庭北侧污水管网截污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条件
板浦镇海悦华庭北侧污水管网截污工程(招标项目编号:HZQ-WJJ-2024131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一、项目概况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决定就所需的板浦镇海悦华庭北侧污水管网截污工程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板浦镇海悦华庭北侧污水管网截污工程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采购范围:板浦镇海悦华庭北侧污水管网截污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要求: 20 天采购预算:人民币 111561.49 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且第二轮报价需低于(含)第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标。采购需求:新建一座钢筋混凝土截流井,采用木桩支护方式进行施工,包含6mDN800承插管及原有部分承插管挖除等,解决该位置污水渗漏问题,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保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二)其他资格条件:1、竞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竞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竞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谈判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三)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谈判供应商的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5、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四、谈判文件发布信息(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工作日),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2号楼820室获取谈判文件。谈判公告发布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二)获取谈判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1、谈判文件获取方式: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4)项目负责人社保(2023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谈判文件收费为 3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三)谈判文件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5时00分;谈判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2号楼820室(四)谈判文件接收人:江工(五)要求:开标现场,实行现场签到制,授权委托代表(项目负责人)出示身份证并在开标记录表中亲自填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提交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五、谈判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U盘:1份 需胶装完好六、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本次谈判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1.采购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郑局长 联系电话:17766310012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星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1806804101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2号楼820室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新区大道1号
联系人:
郑局长
电话:
177663100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星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清凉门大街168号丁香园03幢1单元201室
联系人:
江工
电话:
1806804101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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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板浦镇海悦华庭北侧污水管网截污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条件
板浦镇海悦华庭北侧污水管网截污工程(招标项目编号:HZQ-WJJ-2024131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板浦镇海悦华庭北侧污水管网截污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111561.49 元 |
范围 | 板浦镇海悦华庭北侧污水管网截污工程;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7-09 15:00 |
开标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2号楼820室 |
其他
一、项目概况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决定就所需的板浦镇海悦华庭北侧污水管网截污工程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板浦镇海悦华庭北侧污水管网截污工程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采购范围:板浦镇海悦华庭北侧污水管网截污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要求: 20 天采购预算:人民币 111561.49 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且第二轮报价需低于(含)第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标。采购需求:新建一座钢筋混凝土截流井,采用木桩支护方式进行施工,包含6mDN800承插管及原有部分承插管挖除等,解决该位置污水渗漏问题,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保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二)其他资格条件:1、竞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竞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竞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谈判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三)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谈判供应商的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5、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四、谈判文件发布信息(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工作日),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2号楼820室获取谈判文件。谈判公告发布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二)获取谈判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1、谈判文件获取方式: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4)项目负责人社保(2023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谈判文件收费为 3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三)谈判文件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5时00分;谈判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2号楼820室(四)谈判文件接收人:江工(五)要求:开标现场,实行现场签到制,授权委托代表(项目负责人)出示身份证并在开标记录表中亲自填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提交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五、谈判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U盘:1份 需胶装完好六、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本次谈判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1.采购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郑局长 联系电话:17766310012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星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1806804101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2号楼820室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新区大道1号
联系人:
郑局长
电话:
177663100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星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清凉门大街168号丁香园03幢1单元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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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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