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局集团公司芜湖工务段2024年度液压器具及配件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gwd-2024-0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远洋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上海局集团公司芜湖工务段2024年度液压器具及配件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whgwd-2024-017)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芜湖工务段2024年度液压器具及配件采购采购人为上局-芜湖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液压起道器70台;液压拨道器65台;轨枕板下垫板液压起道器60台;起道器/拨道器配件1批;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标的物:见需求明细附件
二、质量保证条款
1.投标单位若出现在上海局供货延期三个月及以上、投标单位在上海局销售的新机开箱验收时2台以上不合格、投标单位在上海局销售的产品自验收交接之日2年内出现5台以上因设备质量导致无法使用、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不响应等情况。如有三个及以上工务单位书面投诉上述不良记录则导致废标。
2.产品标识。
(1)投标成品产品(不含配件)应具备唯一标识的出厂编号和出厂铭牌,以便在寿命期内做好产品追溯与使用管理。出厂铭牌应可靠安装于设备上,易于辨认,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出厂铭牌应为金属材质,应有产品生产厂名、规格型号、主要参数、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可根据用户需要在加注使用编号)。
3.质保期。
(1)成品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起12个月。
(2)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现场维修服务,因质量产生的故障机械,投(中)标人应予免费修理或更换。
(3)质保金核减约定(按日扣除产品价值的万分之一购置款,质保金扣完为止。超合同未供货,自合同约定供货期第一天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设备产生故障未及时更换或修复,自有效通知之三日后第一天开始计算。)
4.退换原则。
(1)包退换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3个月。
(2)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起6个月,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则终止合同并退货:招标文件关键条款有一条不能达到;不符合国家、总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产品不能在工务工况条件下正常工作;三个月内超过10%(含)数量的产品发生关键部件故障并影响使用,或作业精度不满足作业要求;上道使用不到两周,超过5台及以上的产品动力、检测、传动等关键部件发生故障停止使用。
三、验收交接
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保证产品质量和各种特性全面达到投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配齐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满足工务作业要求。
2.按照本招标文件进行检查、试验及验收。产品验收交接时须提供投标设备全部配件清单、型号、价目表。招标人验收时如需对设备(或部件)进行检测,投(中)标人应同意从到货中随机抽样至少1件产品,到双方认可的省部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如造成的样品损坏,造成损失以及产生的检测费均由投(中)标人承担。通过检测检验发现与本招标文件有重大偏差,则自动终止合同,无条件退货,并按合同相关规定追责。对投标人则按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申报黑名单处理。
3.验收交接时投(中)标人须提供装箱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检修、保养)说明书、配件分解图各2份(另提供电子版2份),进口设备应提供中文版技术资料并附电子版。同时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报关证明(原件备查)。
4.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填记验收交接单(一式两联),由投(中)标人和设备接收单位共同填写并签认,各执1份并保存。
四、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投标(中)人承诺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方面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漏检、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承诺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2.因投(中)标人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关键条款、产业政策、产品技术标准,存在缺陷、产品不能在主要作业工况下作业,则终止合同、全额退货的有效时间不受六个月限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3.本招标文件视为招标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因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投(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也由投(中)标人承担。
4.符合以下内容,招标人则对投(中)标人(或投标产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总公司规定上报并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
(1)隐瞒产品真实信息;
(2)供应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与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有重大出入,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恶意欺骗响应;
(3)未履行供货、验收交接、质保、维修、培训、升级等合同条款;
(4)产品寿命期(5年)内超过六个月未提供原厂配件;
(5)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铁路人身或行车安全事故。
五、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巡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4.投标产品单价含增值税,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交货验收:
1.按采购人提报的需求,10日内到货。
2.交货地点:芜湖工务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技术性能要求
2.1所供产品质量标准应当符国家及铁路相关标准,具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承诺一致性能,充分满足买方 铁路运输 安全使用需求及日常作业需要。
2.2所交付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产品质量由卖方负责。
2.3成套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提供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或铁科院的许可上道使用证明材料,如通知、文件、审查报告、科技验收报告、证明材料等(须有可以推广使用结论);
2.4成套产品在结构和性能上有重大改进的既有产品须按集团公司局用工业产品相关管理要求通过了质量认定。(注:比照第1点“上道使用的国产养路机械产品”提供上海局集团公司全页产品质量认定证书,要求有效期内、认定合格,不缺页。)
3、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出具近2年(2022-2023)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相当于上述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2021-2023)在铁路局供货业绩,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注:合同为2021年1月1日之后的合同,投标文件所出具的合同应为生产企业或投标单位自己的合同,且合同的供货项目、规格型号应和本次投标产品相符,否则视为不响应。)

6、履约信用:
6.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2-2023)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2023)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中)标人或其产品未列入国铁集团不良供应商信用评价通报;
6.2成套产品均需提供段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用户使用证明。(注:使用证明评价的对象应为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本次投标产品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应和使用证明中的投标产品一致,能够证明技术指标、质量性能、安全运用及投标单位售后服务良好;使用证明须为工务段或集团公司工务部及以上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车间及科室出具的证明为无效证明,有效期为三年,以开标之日起为基准前推三年,如2021年5月1日开标,则2018年5月1日后出具的使用证明为有效使用证明,否则视为不响应。)
7、其他要求:
7.1检测资料要求:检测项目应齐全,投标文件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合格有效,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或性能应齐全并符合要求。
(注:①招标文件中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合格全页检测报告,缺页报告视为无效报告,导致废标;②检测报告应为本次投标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商均一致)的检测报告,否则视为未提供检测报告,导致废标;③原委托检测机构已注销或不是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报告的为无效检测,导致废标;④认证检测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显示项目不全或检测时未记录具体数值的,须委托省部级以上质量监督机构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提供具体数值和全页报告,检测项目不全或未提供具体数值会导致废标。)
7.2投标文件正、副本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应为彩色复印件,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稿。投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文字、图片等)均应清晰可辨,若要求现场提供原件的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复核。
(注:未提供彩色复印件,图片过小致使无法辨识图文,均视为不响应;须原件复核的,投标时须携带原件现场核对,无原件复核的导致废标。)
7.3投标文件中各类资料的产品名称应尽可能保持一致,如前后不一应进行说明,各类资料显示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前后应统一,要求显示唯一值,如显示数值不同,取其中最大偏差值进行评判。
7.4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或招标人)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④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 17:50至2024年4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 14:00,地点为芜湖工务段洽谈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局-芜湖工务段

地   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集益街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冯远洋

电   话: 0553-2823285

传   真: /

电子邮件:whgwdclk@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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