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宿州市??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宿??自然资规告字[2023] 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宿州市??桥区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O(亩)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不动产单元码 |
1 |
2023-25# |
宿徐现代产业园??桥园:雁山路以南、G206国道以西、S301省道以北、宿徐现代产业园区??桥园管理委员会用地以东。 |
5090(7.6350)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
0.1≤R≤0.5 |
≤30% |
≥20% |
40 |
70 |
534.45 |
341302021002GB10436W00000000 |
2 |
2023-26# |
宿徐现代产业园??桥园:雁山路以南、S301省道以北,宿徐现代产业园??桥园用地以西、曹村镇三环村用地以东。 |
6759(10.1385) |
供燃气 |
0.1≤R≤0.5 |
≤30% |
≥20% |
40 |
40 |
405.54 |
341302021002GB10437W00000000 |
3 |
2023-31# |
??桥区大泽乡镇:大泽乡镇高口村用地以南、以西、以北、(规划)疏港道路以东。 |
198925(298.3875) |
港口码头 |
0.2≤R≤1.0 |
≤40% |
≤15% |
50 |
11.3 |
3371.7788 |
341302027013GB10008W00000000 |
4 |
2023-32# |
??桥区大泽乡镇:大泽乡镇高口村用地以南、以北、以东、浍河以北。 |
30605(45.9075) |
港口码头 |
R≤0.6 |
≤20% |
≤15% |
50 |
11.6 |
532.5270 |
341302027013GB10009W00000000 |
5 |
2023-34# |
??桥区蕲县镇:X040县道以北、蕲县镇戴安村用地以东、以南、以西。 |
7123(10.6845) |
供电 |
0.1≤R≤0.5 |
≤30% |
≥20% |
25 |
35 |
373.9575 |
341302029009GB20037W00000000 |
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建筑)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
本次挂牌活动,被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宿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3-25#地块要求: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宿州市境外的(属宿州市境内企业,如需在项目所在地辖区内另行注册全资子公司的,须在报名时作出书面申请),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一个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3、该宗地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现状出让。出让过程中的答疑、现场踏勘等工作由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涉及的相关责任和问题由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承担并予以解决。竞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宿徐现代产业园区??桥园管理委员会支付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价款,持相关证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违约,该竞买行为自动失效,竞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该宗地建筑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继续使用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须满足安全、环保、消防和规划等相关要求并经批准。4、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5、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6、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受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或提出抗辩”。 7、受让人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进行建设,未经区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8、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2023-26#地块要求: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宿州市境外的(属宿州市境内企业,如需在项目所在地辖区内另行注册全资子公司的,须在报名时作出书面申请),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一个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3、该宗地为供燃气用地,现状出让。出让过程中的答疑、现场踏勘等工作由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涉及的相关责任和问题由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承担并予以解决。竞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宿徐现代产业园区??桥园管理委员会支付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价款,持相关证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违约,该竞买行为自动失效,竞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该宗地建筑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继续使用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须满足安全、环保、消防和规划等相关要求并经批准。4、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5、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6、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受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或提出抗辩”。 7、受让人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进行建设,未经区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8、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2023-31#地块要求: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宿州市境外的(属宿州市境内企业,如需在项目所在地辖区内另行注册全资子公司的,须在报名时作出书面申请),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一个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3、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4、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5、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宿州市??桥区大泽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6、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受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或提出抗辩”。 7、受让人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分割转让;否则,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8、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2023-32#地块要求: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宿州市境外的(属宿州市境内企业,如需在项目所在地辖区内另行注册全资子公司的,须在报名时作出书面申请),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一个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3、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4、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5、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宿州市??桥区大泽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6、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受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或提出抗辩”。 7、受让人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分割转让;否则,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8、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2023-34#地块要求: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该宗地仅限于建设光伏发电升压站及配套设施,项目实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3、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4、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5、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6、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由??桥区蕲县镇政府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7、受让人要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和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未经区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8、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三、公告、挂牌时间 、挂牌地点、报名时间
本次出让公告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13日,挂牌时间2024年1月14日至2024年1月25日15时30分,在宿州市??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3日,提出竞买申请,提交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24年1月2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期间,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2024年1月25日15时30分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在宿州市??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现场竞价会,公开竞价。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四、报名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报名,竞买人须在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前,凭数字证书(CA)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挂牌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宿州市??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审查。竞买人需承诺所上传的电子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提供原件材料现场复核。如发现电子材料与纸质原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同时列入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
CA办理方式:CA锁办理可在网上申请注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CA办理及网上报名办法提供技术咨询。(资料完整,一般3日之内可取CA,咨询电话0557-3030327)。
CA注册地址如下:
http://online.aheca.cn/ocss/user/door/choosePage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此公告登录中国土地市场、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查阅。
(三)出让人不集中组织意向竞买人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进行现场踏勘。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宿州市??桥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蔡先生
联系电话:0557―3917609 0557―3020997
七、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宿州市??桥区国库支付中心
账号: 52060154992100000204300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宿州??桥支行
注意事项:
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X宗地竞买保证金。?
宿州市??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