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数字集成部视频监控设备维护业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itcc-shdx2302008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孙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包英杰1351218121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2023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数字集成部视频监控设备维护业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9-08 14:27: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9-09 00: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9-13 00: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数字集成部视频监控设备维护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CITCC-SHDX2302008),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数字集成部视频监控设备维护业务外包项目,项目预算:5万元(不含税价)。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具体包括:视频业务现场拆机、视频业务演示应急安装、重要保障支撑。 1.3涉及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维保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期三个月。 1.5服务区域:上海市内比选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统一折扣报价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基准价详见下表。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①参选人为独立法人: A.参选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参选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信誉要求:参选人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2)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09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0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本项目唱价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唱价形式,各参选人需在唱价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https://cloudmeeting.189.cn/download.html) 各参选人应当在唱价前登入由比选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比选代理机构将在唱价时间30分钟前告知唱价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唱价时间,将准时进行唱价工作;唱价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秀沿西路189号 邮 编:200120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21-38281690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陈劭 包英杰 电 话:13512181214 电子邮件:chenshao.zgtj@chinaccs.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6232593799000081334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2023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数字集成部视频监控设备维护业务外包项目 |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2023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数字集成部视频监控设备维护业务外包项目标包内容说明: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数字集成部视频监控设备维护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CITCC-SHDX2302008),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数字集成部视频监控设备维护业务外包项目,项目预算:5万元(不含税价)。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具体包括:视频业务现场拆机、视频业务演示应急安装、重要保障支撑。
1.3涉及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维保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期三个月。
1.5服务区域:上海市内比选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统一折扣报价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基准价详见下表。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服务方式 | 基准价(不含税单价)(元) |
1 | 一体化摄像机(室内) | 台 | 安装 | 39.90 |
2 | 台 | 拆除 | 15.96 | |
3 | 一体化摄像机(室外) | 台 | 安装 | 57.00 |
4 | 台 | 拆除 | 22.80 | |
5 | 摄像机(室内) | 台 | 安装 | 39.90 |
6 | 台 | 拆除 | 15.96 | |
7 | 摄像机(室外) | 台 | 安装 | 57.00 |
8 | 台 | 拆除 | 22.80 | |
9 | 摄像机护罩(室内) | 套 | 安装 | 39.90 |
10 | 套 | 拆除 | 15.96 | |
11 | 摄像机护罩(室外) | 套 | 安装 | 57.00 |
12 | 套 | 拆除 | 22.80 | |
13 | 调测摄像机 | 台 | 调测 | 45.60 |
14 | 摄像机支架(嵌壁式) | 套 | 安装 | 57.00 |
15 | 套 | 拆除 | 22.80 | |
16 | 摄像机支架(悬挂式) | 套 | 安装 | 91.20 |
17 | 套 | 拆除 | 36.48 | |
18 | 补光灯 | 台 | 安装 | 45.60 |
19 | 台 | 拆除 | 18.24 | |
20 | 稳压电源 | 处 | 安装 | 28.50 |
21 | 处 | 拆除 | 11.40 | |
22 | 防雷器 | 个 | 安装 | 33.06 |
23 | 个 | 拆除 | 13.22 | |
24 | ONU | 台 | 安装 | 57.00 |
25 | 台 | 拆除 | 22.80 | |
26 | 视频光端机(室内) | 套 | 安装 | 79.80 |
27 | 套 | 拆除 | 31.92 | |
28 | 视频光端机(室外地面) | 套 | 安装 | 102.60 |
29 | 套 | 拆除 | 41.04 | |
30 | 视频光端机(室外架空) | 套 | 安装 | 125.40 |
31 | 套 | 拆除 | 50.16 | |
32 | 落地机箱 | 座 | 安装 | 91.20 |
33 | 座 | 拆除 | 36.48 | |
34 | 背包箱 | 套 | 安装 | 125.40 |
35 | 套 | 拆除 | 50.16 | |
36 | 数据线、电源线、数据线、控制线(室内) | 十米条 | 安装 | 17.10 |
37 | 十米条 | 拆除 | 6.84 | |
38 | 数据线、电源线、数据线、控制线(室外) | 十米条 | 安装 | 34.20 |
39 | 十米条 | 拆除 | 13.68 | |
40 | 视频线端子 | 十个 | 安装 | 34.20 |
41 | 十个 | 拆除 | 13.68 | |
42 | 立杆(扶正)6米以下 | 套 | 安装 | 142.50 |
43 | 套 | 拆除 | 35.63 | |
44 | 立杆(扶正)6米以上 | 套 | 安装 | 213.75 |
45 | 套 | 拆除 | 85.50 | |
46 | NVR | 套 | 安装 | 68.40 |
47 | 套 | 拆除 | 27.36 | |
48 | DVR | 套 | 安装 | 91.20 |
49 | 套 | 拆除 | 36.48 | |
50 | 安装调测 | 套 | 安装 | 34.20 |
51 | 套 | 拆除 | 13.68 | |
52 | 内场接收器 | 套 | 安装 | 57.00 |
53 | 套 | 拆除 | 22.80 | |
54 | 硬件解码 | 套 | 安装 | 102.60 |
55 | 套 | 拆除 | 41.04 | |
56 | 控制键盘 | 套 | 安装 | 57.00 |
57 | 套 | 拆除 | 22.80 | |
58 | 室外尾纤(15米以内) | 条 | 安装 | 33.06 |
59 | 条 | 拆除 | 13.22 | |
60 | 室外尾纤(每增加1米) | 条/米 | 安装 | 3.42 |
61 | 条/米 | 拆除 | 1.37 | |
62 | 跳纤 | 条 | 安装 | 79.80 |
63 | 条 | 拆除 | 31.92 | |
64 | 五类线卡接 | 条 | 安装 | 6.84 |
65 | 五类线 | 百米条 | 安装 | 70.00 |
66 | 百米条 | 拆除 | 49.00 | |
67 | 数据电缆 | 百米条 | 安装 | 80.94 |
68 | 百米条 | 拆除 | 32.38 | |
69 | 光端机 | 台 | 安装 | 119.70 |
70 | 台 | 拆除 | 47.88 | |
71 | 光端机 | 端口 | 调测 | 222.30 |
72 | 室内走线架 | 米 | 安装 | 13.68 |
73 | 米 | 拆除 | 5.47 | |
74 | SDH 2M-1G(含1G) | 线 | 安装 | 445.47 |
75 | 线 | 拆除 | 187.33 | |
76 | SDH 30B+D | 线 | 安装 | 542.37 |
77 | 线 | 拆除 | 187.33 | |
78 | 高带宽电路1G以上 | 线 | 安装 | 1500.08 |
79 | 线 | 拆除 | 411.15 | |
80 | 光路 | 线 | 安装 | 1048.00 |
81 | 线 | 拆除 | 569.20 | |
82 | 数据业务 | 线 | 安装 | 180.87 |
83 | 线 | 拆除 | 29.55 | |
84 | 数据中心(枢纽楼)监控系统设备周期维护 | 局·次 | 监控系统维护 | 33400.00 |
本项目按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及单价按实结算。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①参选人为独立法人:
A.参选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参选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信誉要求:参选人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2)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09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0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本项目唱价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唱价形式,各参选人需在唱价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https://cloudmeeting.189.cn/download.html)
各参选人应当在唱价前登入由比选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比选代理机构将在唱价时间30分钟前告知唱价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唱价时间,将准时进行唱价工作;唱价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秀沿西路189号
邮 编: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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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6232593799000081334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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