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科洛阳信息产业园项目(二期)水电安装工程一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卢工175391365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 标 公 告
中科洛阳信息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一标段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内容规定

1

招标人名称: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2
2.1
2.2
2.3
2.4
2.5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中科洛阳信息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建设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咸宁寨街以东,玉泉街以西,白塔路以南,用地界以北
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约85亩,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业主合同工期730日历天,本次招标合同工期630日历天

3

招标范围:
3#楼、4#楼及周边地下车库的水电安装工程

4

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

5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节点付款,A.单体建筑主体结构、地下车库施工至正负零,按实际已完工程产值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业主支付相应进度款后支付。B.单体建筑正负零以上结构,每完成4层申报一次进度,最后一次结构工程不足4层可在每个单体建筑主体结构全部完成后申报,按当期已完工程产值的70%业主支付相应进度款后支付。C.单体安装工程分别完成设计工程量的50%、100%后,分包人各向承包人申请一次付款,按核定的当期已完工程产值的70%业主支付相应进度款后支付。D.单体建筑具备验收条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单体工程已完工程产值的 85%。E.单体建筑经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五大责任验收合格(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支付至该单项工程已完工程产值的90%。F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办理完工程交接手续及竣工资料移交后,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且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G.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退付。
工程结算价款审定为: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结算书,承包人项目部初审完,报分公司复审,经集团公司经营部审核及审计部门审计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最终分包结算值。分包人应累计提供工程结算金额100%的发票。

6
6.1
6.2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中标后必须办理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才能签订合同。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7
7.1
7.2
7.3
7.4

7.5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网络报名地点:投标人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 报名
评标原则:本次招标执行综合评估法,商务标及技术标相结合的评标办法,商务标总分80分,技术标总分20分。商务标中的报价得分采取合理低价法,详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评分项。技术标采取线上抽取专家打分。

8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缴纳标书费: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中科洛阳信息产业园项目(二期)水电安装工程一标段标书费。中标与未中标单位标书费均不予退回。
投标人须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中科洛阳信息产业园项目(二期)水电安装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
缴纳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两笔费用需分开汇款,请务必注明上述划横线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兴路支行
账户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账 号:41050180380400000708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不接受个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即个人账户汇入保证金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或采用我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交齐履约保证金。

9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1753913651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