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zb-2021-2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伊021-563078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06
公告正文


上海轨道交通封浜、九亭、川沙基地分布式光伏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6-07
公告编号
LHZB-2021-207
截止日期
2021-06-11
招标代理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上海轨道交通封浜、九亭、川沙基地分布式光伏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 本项目范围及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上海轨道交通封浜路、九亭、川沙基地三处,共计(暂估)12.4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封浜路基地(暂估)6.6 MWp、九亭基地(暂估)3.8MWp、川沙基地(暂估)2MWp。拟安装区域可利用用屋顶面积:封浜路基地约7.06万平方米、九亭基地约5.3万平方米、川沙基地约4.3万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为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人的总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项目开工建设之前)提供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屋面荷载复核报告;新建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完整的12.4兆瓦光伏电站,负责为项目法人办理该项目的国家及地方补贴申报、获取项目核准批复、办理施工许可证(若需要)、办理并网接入方案批复及负责办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所有有关报建审批手续、项目设备材料采购、项目工程设计、屋面防水施工(项目开工前需根据屋面的漏水实际情况应做防水处理,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项目施工,以确保项目建设及后续运营过程中不会出现屋顶漏水)、施工项目屋面电站项目支架基础及结构设计(满足螺栓连接安装光伏组件的需要)、屋面支架消防设计及施工、屋面支架避雷设计施工、绿化修复(满足场地方合理要求)、围栏拆除、移位及其恢复工程施工、项目监控系统(光伏系统数据、视频影像、门禁系统)设备的施工、调试以及相关的配合工作;项目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正常运行及维护所需具备的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分布式项目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2)项目开工建设之前需提供符合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屋面荷载复核报告;如屋顶荷载不能满足光伏项目安装条件,则该屋顶放弃安装,总包合同进行相应变更调整。
3.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下同)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人近三年内须承担过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施工项目(单个项目建设容量不少于1MWp,累计项目总容量不少于10MWp),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专业)(已注册于投标人),且近三年内承担过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施工项目,目前无在建项目、并能承担本工程项目
6)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受托人身份证
4) 企业营业执照
5) 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4.2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 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 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名单及投标人相互间的股权、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天眼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为准,若冲突以后者为准。
4.3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6时00分(具体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6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6日08时30分。
6.2 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桂林路909号7号楼3楼3号会议室。
6.3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4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到达现场时须出示“随申码”(确保核验状态为绿色)、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6.5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7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人信用分分值计算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得分低者为计算依据。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69号(建工汇豪商务大厦)5号
招标代理: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虹口区大连路839弄合生财富广场北楼807室(近周家嘴路)
工 程 师:赵伊
咨 询 人:张小姐
电 话:021-56307821、18121286646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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