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024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3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ss-2024-534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028-687721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024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 告 (招标编号:ZZSS-2024-53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024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供地专项经费36万元,招标人为四 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024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技术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024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024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 8.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供应商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该网站供应商服务系统及 使用手册。报名所需资料: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上传至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七、其他 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2 .项目负责:刘菁、喻宇;质控审核:宋伟;项目执行:张雨晴、文荟尧;询问、质疑、投诉受理:李静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地 址:成都科学城新经济产业园A区9号楼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8-687721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028-87789977 电子邮件: 28441367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介 一、项目概述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四川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度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215号)以及成都市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要求,依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2024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 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将2023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数据中相关监测要素的现势性更新到2024年。同时,按照自然资源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和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采集增加的监测要素和内容。保持城镇国 土空间监测成果现势性,掌握城镇国土空间中公共服务、生活宜居、交通便捷、安全韧性等情况,支撑城镇建设 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监测范围 按照自然资源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和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监测范围分为全域范围、城区监测范围、成都 市自主监测范围三类,其中,部省成果按全域和城区监测范围执行,市级成果按全域范围和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执 行。监测范围由市级统一下发。 全域范围指城市行政区域为监测范围。城区监测范围指部下发的“城区范围”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2 01,不含县级市和县)范围的并集。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指部省规定的城区监测范围与“三区三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范围的并集。 (二)监测内容 1.部省要求 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遥感影像,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确定住宅、就学教育、医疗、社会福利、文体活动、交通、公用设施、机关团体、公园与绿地等17项监测内容的位置、占地范围和相关属性等。 2024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要素(部省要求) 序号 目标。 监测要素 1. 住宅情况 商品住房(地上)、保障性住房(地上) 高等院校(含军事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幼 2. 就学教育情况 儿园、专门学校(工读学校·) 3. 医疗情况 医院(含方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设施。 4. 社会福利情况 养老设施、儿童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福利设施。 5. 文体活动情况 文化艺术场馆、社区文化活动设施、体育场馆(含独立足球场) 交通情况 高速公路服务区、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对外交通场站、公共交通 6. 场站、地上公共停车场(停车楼)、机场 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消防站、邮政局(所)、 7. 公用设施情况 供热厂v 8. 机关团体情况 公安派出所。 9, 公园与绿地情况。 公园、绿地、广场。 10. 殡葬设施情况 殡葬设施。 11. 水利设施情况 水电站 12. 城市安全韧性情况 城市内涝积水点、地上应急避难场所 13. 建筑情况 单体建筑的高度、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 14v 城市更新情况 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 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 15. 水域、交通网络情况 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匝道中心线 16. 室外滑雪情况 室外滑雪场(含附属设施) 17. 历史文化遗产情况。 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 以上第一至第十一项监测内容,在变更调查地类二级类下, 按监测要素细化确定三级地类,以监测要素名称命名,同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相关属性 等,并监测其变化情况。第十二至第十七项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并监测其变化 情况。 全域范围采集的内容包括:高等院校(含军事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方舱医院,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供热厂,殡葬设施,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水 电站,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 路中心线,室外滑雪场(含附属设施)。 其余监测要素在城区工作范围内采集。 2.市级要求 部分监测要素监测范围拓展至全域。按照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除部省规定的全域采集要素以外,将以下 监测要素扩展至全域采集: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养老设施、儿童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福利设 施、文化艺术场馆共计8项。 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采集要素。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内采集:社区文化活动设施、体育场馆(含独立足球场)、对外交 通场站、公共交通场站、地上公共停车场(停车楼)、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消防站、邮政局(所)、公安派出所、公园、绿地、广场、城市内涝积水点、地上应急避难场所、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共计15项。 更新和采集市级专项监测要素。按照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采集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 设施用地等四方面共计29 项市级专项监测要素。 2024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市级专项监测要素(市级要求)
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监测范围备注
编码名称名称名称
07住宅用地人才公寓用地人才公寓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08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教育用地中小学全域
幼儿园全域
医疗卫生用地医院全域
方舱医院全域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用地全域
其他公共卫生用地全域
13公用设施用地供水设施供水厂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再生水厂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排水设施污泥处理厂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供电设施供电设施用地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供燃气设施高压调压站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LNG储气站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通信设施通信设施用地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环卫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厂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厨余垃圾处理厂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建筑垃圾处理厂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其他发电厂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环保发电厂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14其他要素城市建设超高层建筑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公共厕所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城市宜居菜市场(生鲜超市)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咖啡馆(茶社)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书店和阅读空间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交通便捷快速公交线路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加油(气)站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电动车充电点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
(三)监测内容采集要求 1、对于有独立用地的监测要素,监测时实地与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二级类一致的,在变更调查成果底 图上进行细化采集,矢量化相关位置和范围,并标注相关属性;监测时实地与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二 级类不一致的,在单独图层上进行采集,矢量化相关位置和范围,并标注相关属性,同时,按照国土变更调查外 业举证相关要求进行举证。 2、对于没有独立用地的监测要素,以单独图层表示其矢量位置,并标注相关属性。根据具体监测要素,确定监测 要素的空间位置(范围)、面积(长度)及相关属性等,并按要求以点、线或面的形式进行表达或更新。3、对于相关部门权威资料可以表明相关属性的,可以直接使用;对于无权威资料或相关资料不能表明相关属性的,要结合外业实地调查确定相关属性。 4、对于监测时原有监测要素改变为不需要监测的要素,对其范围或位置进行标注,以单独图层表示。 5、对水域网络进行更新。更新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 6、对交通网络进行更新。更新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匝道中心线。7、结合管理资料和实地调查对室外滑雪场的范围及相关属性进行更新与补充。 8、对部掌握的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范围变化等情况进行采集。 (四)数据库建设与数据成果核实整改 按照《城镇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建库指南》等要求,开展监测成果整理和数据库建设,并汇交成果数据,监测成 果包括数据成果、遥感影像成果、元数据成果、实地照片和文档成果等。 对数据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对部、省、市各级核查发现的问 题进行核实整改,完成数据库质量修改完善。 (五)数据成果分析和其他工作 按照要求,根据城镇国土空间监测成果,结合有关数据,开展数据成果统计汇总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满足自然 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治理等工作需要。完成部、省、市2024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成果要求 1.部省要求 按照部省统一要求的监测内容和范围,以自然资源部下发技术方案规定的目录组织成果,通过市级核查后提交省 级。 (1)基础成果 按照统一要求,通过整合、采集、细化与更新形成的空间数据成果;正射纠正影像数据;按要求形成外业照片成 果;围绕监测内容、工作模式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对成果进行自查自检,形成质 量检查报告。 (2)统计成果 基于基础成果进行汇总统计形成的数据成果。 (3)分析成果 根据业务管理需要,结合其他有关数据,通过计算和分析形成的数据成果和报告。 2.市级要求 按 照 成 都 市 规 划 和 自 然 资 源 局 要 求 的 监 测 内 容 和 范 围 , 以 《 成 都 市 2024 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补充技术要求》规定的目录组织成果,单独提交市级。 (1)数据库成果 在部省要求的成果基础上,按照成都市自主监测范围采集,并将部分监测要素扩展至全域采集,更新和采集市级 专项监测要素,形成独立的数据库成果。 (2)文档成果 按照市级要求开展监测成果应用,形成成果应用报告。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分析理解、总体思路、技术方法)以及后续服务方案,内容如下:1、分析理解,包括:①工作目标;②主要任务。 2、总体思路,包括:①技术路线;②工作流程及进度计划安排情况;③工期保障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④安全措 施;⑤项目组织机构;⑥实施组织措施。 3、技术方法,包括:①监测内容体系完善;②监测数据获取;③数据成果集成。 4、后续服务方案,包括:①后续服务承诺;②人员配置;③响应时间;④应急预案方案。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本项目工作,并提交监测成果和工作总结报告。具体以满足各 级要求为准,若国家、省和市有新的时间要求的,按照新的要求执行。 2、服务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天府新区范围内)。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2)供应商提交初步服务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后10个工 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供应商提交最终服务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合同价款: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用、交通费用、通讯费用、人员食宿费用、设备投入、税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最后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5、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 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磋商与响应文件中按 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验收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进行验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应答等内容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7、违约责任: 采购人、供应商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 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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