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本)
项目名称: 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机械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9年3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机械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单位 |
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安月波 |
联系人 |
刘张言 |
||||||||||||||||||||||||||||||||||||||||||||||||||||||||||||||||||||||||||||||||||||||||||||||||||||||||||||||||||||||||||||||||||||||||||||||||||||||||||||||||||||||||||||||||||||||||||||||||||||||||||||||||||||||||||||||||||||||||||||||||||||||||||||||||||||||||||||||||
通讯地址 |
垣曲县王茅镇西王茅村 |
||||||||||||||||||||||||||||||||||||||||||||||||||||||||||||||||||||||||||||||||||||||||||||||||||||||||||||||||||||||||||||||||||||||||||||||||||||||||||||||||||||||||||||||||||||||||||||||||||||||||||||||||||||||||||||||||||||||||||||||||||||||||||||||||||||||||||||||||||
联系电话 |
13834396288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043700 |
||||||||||||||||||||||||||||||||||||||||||||||||||||||||||||||||||||||||||||||||||||||||||||||||||||||||||||||||||||||||||||||||||||||||||||||||||||||||||||||||||||||||||||||||||||||||||||||||||||||||||||||||||||||||||||||||||||||||||||||||||||||||||||||||||||||||||||||
建设地点 |
垣曲县王茅镇西王茅村西北470m处现有厂区内 |
||||||||||||||||||||||||||||||||||||||||||||||||||||||||||||||||||||||||||||||||||||||||||||||||||||||||||||||||||||||||||||||||||||||||||||||||||||||||||||||||||||||||||||||||||||||||||||||||||||||||||||||||||||||||||||||||||||||||||||||||||||||||||||||||||||||||||||||||||
立项审批 部门 |
垣曲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批准文号 |
垣经信发〔2018〕84号 |
||||||||||||||||||||||||||||||||||||||||||||||||||||||||||||||||||||||||||||||||||||||||||||||||||||||||||||||||||||||||||||||||||||||||||||||||||||||||||||||||||||||||||||||||||||||||||||||||||||||||||||||||||||||||||||||||||||||||||||||||||||||||||||||||||||||||||||||||
建设性质 |
技术改造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00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
||||||||||||||||||||||||||||||||||||||||||||||||||||||||||||||||||||||||||||||||||||||||||||||||||||||||||||||||||||||||||||||||||||||||||||||||||||||||||||||||||||||||||||||||||||||||||||||||||||||||||||||||||||||||||||||||||||||||||||||||||||||||||||||||||||||||||||||||
总投资 (万元) |
20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67.0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3.35%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预期投产 日期 |
2019年5月 |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始建于2005年8月,公司原名垣曲县丰辉玛钢厂,《垣曲县丰辉玛钢厂年产3000吨机械配件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7年1月24日取得环评批复;2012年6月,垣曲县丰辉玛钢厂更名为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由于公司更名后经营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均未发生变化,因此垣曲县环保局于2012年7月18日以“垣环函[2012]68号”文件对原垣曲县丰辉玛钢厂的环评审批手续适用于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确认。2014年12月27日,垣曲县环保局对现有工程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文号“垣环函〔2013〕25号”。 现有工程铁水熔化设备采用1台5t/h燃焦型冲天炉,退火设备采用6座燃煤型退火窑,主要原料为废钢、生铁、锰铁、硅铁和焦炭,铸型采用粘土砂、膨润土和煤粉,铸型造型全部为人工作业,混砂、废砂回收等工序污染物排放量大且无收尘处理措施。 本次技术改造,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拟拆除现有冲天炉,置换为4台1t中频炉(3用1备);拆除燃煤型退火窑,置换为3台远红外节能型工业电炉;购置一条全自动造型线、一套型砂处理设备,代替人工造型;同时配套造型线、砂处理工序、清砂工序和铸件表面处理工序的除尘设备和蘸漆工序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备。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拟将现有砖混结构铸造车间拆除,在原址新建一座钢结构铸造车间。本次技术改造完成后,铸造产能不变,年产3000吨机械配件。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机械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应用树脂砂再生回用技术,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垣曲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垣经信发〔2018〕84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文件见附件2),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厂址位于垣曲县王茅镇西王茅村西北470m处现有厂区内,所占土地为非耕地,项目厂址不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所以不违背垣曲县城市规划的要求;根据调查,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周围无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对象,不在乡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村庄为厂址东侧270m处的小磨村,参照《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因此本项目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综上,本项目选址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的建设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本项目属于“二十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0、黑色金属铸造——其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类别。 2018年12月,受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立即组织项目组技术人员对项目情况、项目所处区域的自然及社会环境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在查清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以及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来源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了该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结合评价区的环境特征,依据国家、地方环保法规、标准和环境规划功能目标要求,在搜集整理资料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机械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 2019年1月3日,垣曲县环境保护局邀请专家对《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机械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评价单位对报告内容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将《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机械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提交建设单位,报请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垣曲分局审批。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机械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2建设单位: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 2.3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2.4建设地点:本次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垣曲县王茅镇西王茅村西北470m处现有厂区内,项目西侧为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机加工车间和蘸漆车间,东侧为陶粒生产车间,北侧为空地,南侧为工厂。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详见附图2。 2.5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次技术改造完成后,铸造产能不变,年产3000吨机械配件。主要产品为工程扣件和锁铁,具体产品方案详见表1。 表1 本项目产品明细表
2.6建设内容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拟将现有砖混结构铸造车间拆除,在原址新建一座钢结构铸造车间;拆除现有冲天炉及配套的脱硫、除尘设施,置换为4台1t中频炉(3用1备);拆除燃煤型退火窑及配套的脱硫、除尘设施,置换为3台远红外节能型工业电炉;购置一条全自动造型线、一套型砂处理设备,代替人工造型;同时配套造型线、砂处理工序、清砂工序和铸件表面处理工序的除尘设备和蘸漆工序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备。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详见表2。 表2 本次技术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2.7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铁水熔化设备、退火设备、造型设备、砂处理设备、机加工设备和环保设备,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拟拆除现有冲天炉,置换为4台1t中频炉(3用1备);拆除燃煤型退火窑,置换为3台远红外节能型工业电炉;购置一条全自动造型线、一套型砂处理设备,代替人工造型;同时配套造型线、清砂工序的除尘设备和蘸漆工序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备,其余设备全部利旧。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3。 表3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全厂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2.8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年工作300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本次技术改造不新增劳动定员。 2.9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2.10占地面积和总平面布置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拟将现有砖混结构铸造车间拆除,在原址新建一座钢结构铸造车间,占地面积2000m2,不新增占地。 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3。 2.1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1)主要原辅材料种类及消耗情况 本次技术改造工程主要原辅材料种类及用量见表4。 表4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
(2)原辅材料介绍 呋喃树脂:本项目采用的呋喃树脂是以糠醇为主要原料,配以酚、尿素等制成的热固性树脂。 醇酸调和漆:主要成分为醇酸树脂、200号溶剂汽油、催干剂、防结皮剂、少量的二甲苯等。 醇酸稀料:主要成分有乙酸正丁酯、乙酸乙酯、正丁醇、乙醇、丙酮、苯、二甲苯等。 3、公用工程 3.1给排水 (1)给水水源:本次技术改造项目用水利用现有供水设施,由厂内自备水井供应,可以满足本项目的用水需求。 (2)给水系统:本项目用水类型主要为生产用水。 ①生产用水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是3台中频炉间接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水量为60m3/h,补水量按循环水量的1.43%计,补水量为0.87m3/h、20.88m3/d、6264m3/a。 ②生活用水: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技术改造完成后全厂劳动定员80人,厂内设有食堂、宿舍,厂内厕所使用旱厕。参照《山西省用水定额》(DB14/T 1049-2015),生活用水按8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6.4m3/d,全年用水量为1920m3/a。 ③绿化: 本项目绿化面积为8600m2,参照《山西省用水定额》(DB14/T 1049-2015),绿化用水按0.28m3/(m2?a)计,则本项目绿化用水量约为12.04m3/d(2408m3/a)。 (3)排水系统 废水量分析:本项目中频电炉循环冷却水排水量按循环水量的0.3%计算,排水量为4.32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产生量为5.12m3/d,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本项目用水及废水产生量明细详见表5,水平衡图见图1、图2。 表5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用水量及废水产生量一览表
图1 非采暖期水平衡图(单位:m3/d)
图2 采暖期水平衡图(单位:m3/d) 3.2供电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用电利用现有供电设施,场区目前用电由从王茅镇变电站595专线提供接入,厂内配有变压器,满足用电需求。 3.3供热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供暖利用现有供暖设施,生产车间冬季不供暖,办公生活区采用空调供暖。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现有工程概况 现有工程于2006年8月建成并投入运营。该项目已于2007年1月24日取得环评批复,于2014年12月27日取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1)现有工程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 现有工程建设内容详见表6,现有工程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7。 表6 现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表7 现有工程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2)产品方案 现有工程年产3000吨机械配件,主要产品为工程扣件和汽车部件。现有工程铸件产品方案见表8。 表8 现有工程铸件产品明细表
(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现有工程主要原辅材料种类及用量详见表9。 表9 现有工程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现有工程劳动定员80人,年工作300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2、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 现有工程已于2014年12月27日取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现有工程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现有生产线排污情况列于表10。 表10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3、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 根据现场踏勘,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有: (1)铁水熔化设备采用1台5t/h燃焦型冲天炉; (2)退火设备采用6座燃煤型退火窑, (3)铸型采用粘土砂、膨润土和煤粉, (4)铸型造型全部为人工作业,混砂、废砂回收等工序污染物排放量大且无收尘处理措施。 本次技术改造,拟拆除现有冲天炉,置换为4台1t中频炉(3用1备);拆除燃煤型退火窑,置换为3台远红外节能型工业电炉;购置一条全自动造型线、一套型砂处理设备,代替人工造型;同时配套造型线、清砂工序的除尘设备和蘸漆工序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备。
|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地理位置
垣曲县位于山西省南部,运城市东北隅。地理坐标在东经111°31'~112°5'、北纬35°0'~35°25'之间。东界-西界最宽间距63km,北界-南界最宽间距58km。周围毗邻一省(河南省)六县(闻喜、夏县、绛县、沁水县、阳城县、翼城县),全县总面积1620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新城镇、历山镇、古城镇、王茅镇、毛家镇、蒲掌乡、英言乡、解峪乡、华峰乡、长直乡、皋落乡,人口20.3万,县政府驻新城镇。新城位于县境西北部,亳清河上游的土王盆地。地处东峰山、刘张村及上下古堆一带。四周群山环绕,中间一水穿过,地形复杂,盆地北至店子沟口、左家湾一带,南至皋落、安子岭附近,长约8km,海拔标高在470~700m,盆地总面积约40平方公里。县城有礼元铁路,并有东济公路和S88、S335线横贯东西,交通便利。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垣曲县王茅镇西王茅村西北470m处现有厂区内,项目西侧为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机加工车间和蘸漆车间,东侧为陶粒生产车间,北侧为空地,南侧为工厂。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详见附图2。
2、地形、地貌
垣曲县北部高峻,北、东、西三面环山,属中条山支脉,为较典型的山地地形;南部低缓,南临黄河;中部为垣曲山间盆地,呈北宽南窄的葫芦形展布。
海拔高度在176.7~2321.8 m之间,最高海拔2321.8 m,为晋南最高峰,最低海拔176.7 m,为山西省最低点。
县域内大部分区域海拔在600~800 m之间。全境山区面积1170.5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72.3%;黄土台原区、丘陵区404.8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25.0%;洪积、冲积平原区43.7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2.7%。
本项目评价区域地势平坦,建设条件较好。
3、地质构造
垣曲县境内地质构造复杂,各时代地层出露齐全,断裂构造发育,岩浆活动及变质作用强烈。垣曲县位于中条断拱东北段东侧,基岩地层自西北向东南由老而新,总体为一向东南倾斜的单斜构造。主要褶皱(曲)构造有铜矿峪同斜倒转向斜;胡家峪背斜,其西侧有尖山倒转向斜,其东有后石窑一曹家庄同斜倒转向斜,组成一个褶皱带;同善向斜;西石村—赵家岭向斜以及郭家坡倒转背斜和邱家沟向斜等。主要的断裂构造有西峰山—小里庄逆断层;担山石断裂;后沟—嘉桑正断层;铜矿峪断裂;店子沟断裂带;前河断裂带;调儿沟—铜里沟断裂带;三里腰—西庄断裂带;黄花岭—韩家河正断层;马家窑正断层;解村—栾树坡断裂带;郑家圪瘩逆断层及楸木沟、南窑断裂带等。
本项目所在位置无主要断层。
4、水文地质
4.1地表水
垣曲县地形复杂,山高谷深,降雨充沛,河溪众多,河流、河谷及支沟大小共30余条,均属黄河水系,多为长流河。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25369.9立方米/年,是山西省水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
垣曲县主要河流有五福涧河、板涧河、亳清河、允西河和西阳河,五条河流均为黄河的一级支流,以羽状沟谷自北向南注入黄河。
(1)五福涧河
五福涧河是黄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夏县曹家庄乡东西交口一带,由西北向东南流经曹家庄、温峪、架桑进入垣曲县境内,再流经毛家弯、解峪,在安窝乡汇入黄河。河流全长63km,流域面积190.2km2,平均纵坡19.1%,河床糙率0.37。河谷发育成“V”字形,发源地高程为1203m,入黄口高程为200m左右,两岸山坡为灌木和杂草,覆盖较好,河床比较稳定。
(2)板涧河
板涧河是黄河的一级支流,位于垣曲县西部,发源于闻喜县石门乡上阴,入垣曲后流经朱家庄、毛家湾,在解峪汇入黄河。河流全长69km,流域面积330km2,其中垣曲县境内流长43km,流域面积228km2,最大洪流量450m3/s,最小洪流量0.35m3/s,比降1.8%,河床糙率0.400。河谷呈“U”字形,河床相对稳定。
(3)亳清河
亳清河是黄河的一级支流,位于垣曲县中西部,发源于闻喜县石门乡刘村,流经马家窑、刘庄冶、黑峪、新城、皋落、长直、王茅、古城等乡、村汇入黄河。河流全长56km,流域面积1185km2,河床平均纵坡11‰,河床糙率0.035。汇入亳清河的大小支流共有9条,分别是:白涧河、五龙沟河、清水河、原峪河、杜村河、白水河、杨家河、口头河、允西河。
亳清河流域内北高南低,北部海拔高度950m,南部海拔高度210m。上游以石山为主,两侧山峦重叠,地形复杂;中游以黄土丘陵为主,地表支离破碎,沟壑纵横;下游河床地势平坦,以亚砂土及亚黏土为主,厚度为10~30m不等。总体地形为侵蚀构造、黄水堆积构成。
亳清河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7530万m3。保证率为75%时,年径流量为3890万m3,保证率为95%时,年径流量为2660万m3。年清水流量为1.4m2/s。结冰期为11月下旬,解冻期为次年2月下旬。多年平均输沙量为463.41万m3。可利用水资源1842万m3。
(4)允西河
允西河是黄河的一级支流,位于垣曲县中东部,发源于翼城县大河乡的母鸡沟,入垣曲县望仙,经同善、谭家,至古城汇入亳清河。河流全长68km,流域面积569.9km2,垣曲境内流长44km,流域面积376.15km2,河床比降为1.33%,河床糙率为0.04。河谷支沟比较发育,呈树枝状展布,属于稳定性河流。主要支流有刘家河、降道沟、得家河、车箭河、滋峪河和白家河6条支流。
(5)西阳河
西阳河是黄河的一级支流,位于垣曲县东部,发源于沁水县下川境内,流经历山、英言、蒲掌、窑头马湾注入黄河。河流全长53km,流域面积343.28km2,其中在垣曲境内流长46km,境内流域面积232.98km2,河床比降2.5%,河床糙率为0.04。河谷呈树枝状展布,属于稳定性河床。
此外,县境内有中型水库1 个,小型水库7 个。中型水库为历山镇的后河水库,小型水库主要包括皋落乡的墨山底水库和长涧水库,华峰乡的北沟水库、洼里水库和源河沟水库,古城镇的上庄水库,英言的赵寨水库。
垣曲县地表水系图见附图4。
根据附图4,距本项目最近的河流为厂区西侧230m处的亳清河。
4.2地下水
垣曲县地下水总补给量多年平均为10263万立方米/年,其中与地表水重复量8990万立方米/年。地下水可采量为725万立方米/年。地下水分布情况,在河槽区及碳酸盐岩分布区,水量较为丰富;在黄土丘陵台原区及基岩裂隙水分布区,水量贫乏,水质类型一般为HCO3-CaMg型水。
4.3水源地
(1)城市水源地
垣曲县水源地主要包括新城镇的黑峪水源地,新城东峰山的有色公司水源地,水源地类型为深层地下水;长直乡西交村的五龙泉水源地,水源地类型为泉水;新城左家湾的瓦舍水源地,水源地类型为河道;历山后河村的后河水源地,水源地类型为水库。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水源地为五龙泉水源地,本项目不在五龙泉水源地保护范围内。
(2)乡镇水源地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个,分别是古城镇水源地、历山镇水源地、蒲掌乡水源地、英言乡水源地、华峰乡水源地。
古城镇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范围为0.035km2,二级保护区范围为0.1km2。
历山镇水源地的保护区范围为0.11km2,准保护区范围为河流上游径流区补给水以分水岭为界。
蒲掌乡水源地的保护区范围为0.11km2,准保护区范围为河流上游径流区补给水以分水岭为界。
英言乡水源地的集中拦水坝饮水工程的保护区范围为0.11km2,准保护区范围为河流上游径流区补给水以分水岭为界;赵寨水库的一级保护区范围为该水库正常水位线(汛限水位5522.5m)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水库取水口测正常水位线以上范围200m内的陆域面积划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为该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面积取50m的水域面积,水库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准保护区为该水库二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面积取50m的水域面积,水库上游整个流域(二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
华峰乡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以供水井为中心,半径为60m的圆形区域为边界,保护区面积为0.011km2。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集中供水水源为华峰乡水源地,本项目不在华峰乡水源地保护范围内。
5、气候、气象
垣曲县属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一年四季分明,春季风多,日照充足;夏季干热,雨量集中;秋季为时较短,多晴朗凉爽天气;冬季寒冷,风大雪少。在春季易遭风和旱灾,夏季易遭风和冰雹灾害,秋季易遭风磨谷和秋霜冻危害。
根据垣曲县气象站近20年(1996-2015年)气象资料统计,县境的年平均气温为13.5℃,极端最高气温为40.5℃,极端最低气温为-14.7℃;平均初霜期为11月3日,终霜期为3月18日,全年无霜期约228天,冻土深度最大为37厘米;与全省相比,垣曲是热量资源较充足地域之一,昼夜温差大,无霜期长,适宜农作物生长。年平均相对湿度62%;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99.9mm,最多年降水量为1004.6mm,最少年降水量为304.8mm;全年日照小时数2072小时。垣曲地处东南亚季风区域,6~8月盛行东南风,12月至次年2月多为西北风,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全年平均风速为2.8m/s,最大风速23.0 m/s,冬季较大,夏季较小。冬季(12~2月)年平均大风日数5.6 天,春季(3~5月)大风日数3.7天。8级或以上的大风日数,年平均6天左右。
6、旅游
垣曲县历史悠久,境内文物分布较多。目前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为二郎庙北殿和埝堆玉皇庙;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分别是:南海峪遗址、北峪铜矿遗址和丰村遗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 处,分别是:永兴寺、下马遗址、历山大腰遗址和柏地铁钟;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较多,主要有小河遗址、柳沟古墓群、圣母庙、望仙抗日政府纪念碑等。
位于县东川北90公里的历山,史传“舜耕于历山”,历山南有皇姑幔,传为舜妻娥皇、女英梳妆处,历山景色雄秀,古迹众多,素有华北第一山之称,有原始森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关家十八兵站和北垛十八兵站,抗战时期朱德、彭德怀曾居住过,莘庄村1938年 5月国民党第二战区副司令长官兼前敌总指挥卫立煌部驻扎,刘少奇、朱德、邓小平先后在此与卫会谈。猴头、木耳、菖蒲酒、娃娃鱼等均为该县特产,远销海外。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周围没有文物古迹、风景游览区等环境敏感地区。
7、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有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类规定:“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结合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具体情况,本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当地考核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地下水的分类要求:“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应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分类,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2类,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7年垣曲县各项污染物监测浓度值见表11。 表11 2017年垣曲县各项污染物监测浓度表 单位:μg/m3
注: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定(试行)》(HJ 663-2013)规定,在年评价中:O3指城市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按照第90百分位数统计;CO按照第95百分位数进行统计;SO2、NO2、PM10、PM2.5按年均值统计。 根据表11,垣曲县主要污染物中PM10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域。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距本项目最近的河流为厂区西侧230m处的亳清河,本评价未收集到亳清河水质监测数据。本项目运营期均无废水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质量现状 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山西蓝源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对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现状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 噪声现状监测统计结果 单位:dB(A)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可知,所有监测点位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附近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主,自然植被以荒坡上的野草为主,相间有少量灌木丛。主要是以农业生态为主,主要农作物为玉米。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特征,其环境保护目标具体如下: 一、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 (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4)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二、环境保护对象 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社会环境状况,其主要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13。 表13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大气:本项目厂址位于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表1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非甲烷总烃质量标准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执行。 表15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
(2)地表水:根据当地考核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表1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
(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表17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4)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 废气 本项目中频炉熔化工序烟尘排放参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18.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执行”相关要求,详见表18; 浇铸工序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清砂及差处理工序排放的粉尘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要求,详见表19; 蘸漆工序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表面涂装行业调漆、喷漆工艺标准,详见表20。 表18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关于暂未制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表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0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2)噪声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表2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单位:dB(A)
(3)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晋环发[2015]25号),明确国家和省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十二五”期间为COD(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排放总量。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在采取了环评要求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烟尘排放量为0.66t/a、粉尘排放量为1.03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1.35t/a、VOCs排放量为1.13t/a。 现有工程排污许可核定量控制指标为:烟尘5t/a,SO2 6.1t/a,NOx 3.08t/a,VOCs1.13 t/a。现有工程烟尘、VOCs核定总量能覆盖本工程烟尘排放量,因此烟尘、VOCs不用再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见表22。 表22 本项目拟申请的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t/a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图见图3。
图3 铸造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
机械配件的生产工序主要有铁水熔化、造型、浇铸成型、清砂、整型、热处理、机加工、试压、蘸漆甩干等,具体流程如下:
(1)铁水熔化
将生铁、硅铁、锰铁、废钢通过中频电炉进料口加入炉体中熔化。中频电炉主要由电源变压器、固体变频电源、低压动力箱、炉体、液压泵站、倾炉操作台、水冷电缆、水分配器和主回路铜排等组成。其中固体变频电源采用可控硅变频,有单块集成电路板控制,工作时电压、电流、功率、频率等参数全部自动调节;感应线圈铜管外表面涂有高强度绝缘材料,线圈匝间间隙用耐火胶泥填充,以增加线圈的机械强度和抗热能力;在线圈的上部和下部设有不锈钢质成的水冷圈,目的是使炉衬受热均匀,延长其使用寿命;电炉的炉衬由石英砂烧结和耐火胶泥双层组成,具有很高的耐热性,它能在一定的时间内对线圈起保护作用,并且在拆除旧炉衬是可以保护感应线圈不受冲击。
本项目中频电炉熔化温度为1300~1420℃,1炉铁水熔化、浇铸周期约2h,每天运行10小时,年生产300d。
(2)配砂及造型
造型工序是铸造车间的核心。外购的成品树脂砂存入原料砂箱内进行配砂,输送至全自动造型机,灌砂造型。本项目无需制芯。
(3)浇铸
浇铸工人将熔化好的铁水由铸型“浇口”注入铸型,借助重力充满铸型,冷却后开箱进入清砂工序。
浇铸工序工作制度按3000h/a计。
(4)清砂
浇铸后经冷却(一般10~40min),即可开箱取出铸件,然后将铸件送至滚筒清砂机或抛丸机中清出铸件表面附着的细砂粒。
(5)旧砂处理
旧砂进入砂处理系统,通过筛分、破碎、冷却处理后送入砂库储存,回用与配砂造型。
(6)整型
铸件表面清砂后,用整型机将浇铸口及毛边去除后进入热处理工序。
(7)热处理
整型后的铸件放入远红外节能型工业电炉中退火,在900℃温度下保温24小时,再自然冷却至室温,然后取出铸件进入机加工车间。
(8)抛丸
热处理以后产品使用抛丸机进行清砂处理,处理完成后进行机加工。
(9)机加工
铸件经过抛丸处理后,送入机加工车间按要求进行钻孔、铆合等操作。
(10)试压
铆合后的部件需要经过试压机试压,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后方可成为合格品,不合格的产品重新熔化。
(11)蘸漆甩干
将试压合格的铸件(工程扣件)放入蘸漆筒中,使其表面附着上油漆,再将铸件放入甩干机中甩去铸件表面多余的油漆,即为成品,入库销售。
主要污染工序:
1、施工期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拟拟将现有砖混结构铸造车间拆除,在原址新建一座钢结构铸造车间;拆除现有冲天炉,置换为4台1t中频炉(3用1备);拆除燃煤型退火窑,置换为3台远红外节能型工业电炉;购置一条全自动造型线、一套型砂处理设备,代替人工造型;同时配套造型线、清砂工序的除尘设备和蘸漆工序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备。根据现场踏勘,铸造车间未动工,燃煤性退火窑已拆除,冲天炉尚未拆除。
施工期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如下:
(1)大气污染
物料运输以及装卸产生的扬尘;
拆除现有建构筑物、清理场地产生的扬尘;
土石方挖填产生的扬尘;
材料露天堆存产生的扬尘。
(2)废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
(3)噪声
汽车运输产生的噪声;
基础工程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作业噪声;
主体工程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作业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
2、运营期
(1)大气污染源及污染物
G1:中频炉熔化工序烟尘
G2:浇铸工序非甲烷总烃
G3:清砂工序粉尘
G4:抛丸工序粉尘
G5:砂处理工序粉尘
G6:蘸漆工序有机废气(VOCs)
(2)水污染源及污染物
W1:中频炉冷却废水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运行中固废污染源及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
S1:除尘灰
S2:废浇、冒口、铁屑、切割边角料
S3:废油漆桶
S4:废活性炭
(4)噪声
本建设项目在运行中产生高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滚筒清砂机(N1)、砂处理系统(N2)、造型机(N3)、整型机(N4)、台钻(N5)、铆合机(N6)、油漆甩干机(N7)等设备,其声压等级为85-93dB(A)。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情况 |
处理后排放情况 |
|||
浓度 |
产生量 |
浓度 |
排放量 |
||||
大气 污染物 |
中频炉(G1) |
烟尘 |
1500mg/m3 |
73.6t/a |
15mg/m3 |
有组织:0.66t/a 无组织:7.36t/a |
|
浇铸点位(G2) |
非甲烷总烃 |
100mg/m3 |
5t/a |
30mg/m3 |
有组织:1.35t/a 无组织:0.5t/a |
||
滚筒清砂机(G3) |
粉尘 |
8000mg/m3 |
264t/a |
15mg/m3 |
0.50t/a |
||
抛丸清理机(G4) |
粉尘 |
8000mg/m3 |
132t/a |
15mg/m3 |
0.25t/a |
||
砂处理系统(G5) |
粉尘 |
4000mg/m3 |
144t/a |
15mg/m3 |
0.53t/a |
||
蘸漆筒、甩干机(G6) |
VOCs |
235mg/m3 |
11.25t/a |
24mg/m3 |
1.13t/a |
||
水污 染物 |
冷却塔(W1) |
盐分 |
1296m3/a |
0 |
|||
固体 废物 |
除尘器(S1) |
除尘灰 |
343.86t/a |
0 |
|||
整型、机加工(S2) |
废浇冒口、铁屑、切割边角料 |
529t/a |
0 |
||||
蘸漆工作间(S3) |
废油漆桶 |
0.4t/a |
0 |
||||
活性炭吸附装置(S4) |
废活性炭 |
11.25t/a |
0 |
||||
机加工车间(S5) |
废机油 |
0.03t/a |
0 |
||||
噪声 |
滚筒清砂机、砂处理系统、造型机、整型机、台钻、铆合机、油漆甩干机等 |
噪声 |
85~93dB(A) |
70~78dB(A) |
|||
其他 |
// |
||||||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烟尘、粉尘、非甲烷总烃和VOCs会对周边农作物产生一定的影响,评价要求在中频炉等产尘设备上安装除尘设施,并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在厂界四周种植绿化带,尽量减轻烟尘、粉尘、非甲烷总烃和VOCs对周边农作物的影响。
|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即工程准备期,第二阶段为工程建设期。在这两个阶段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施工过程中现有建构筑物拆除、土方的挖掘填埋、建筑材料的运输、堆存所产生的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废水等。
根据山西省环保厅(晋环发[2010]1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施工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5个100%,即: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迁工地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发处100%绿化”,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循上述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来源于各种无组织排放源。其中现有建构筑物拆除、场地清理、土方挖掘填埋、建筑材料运输等工序产生量较大,原材料堆存、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等产生量较小或不产生扬尘。会给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一定影响。
类比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单位在施工现场扬尘监测统计资料,施工现场内TSP浓度平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日均值)2倍以上,管理差的工地则超标3.6倍以上。
施工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控制;施工区施工生产过程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67-1996)的二级标准。
(1)扬尘产生环节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的影响,施工期扬尘的产生环节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筑材料(灰土、砂、水泥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
②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产生的扬尘;
③施工垃圾的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
④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引起的运输扬尘。
在施工、土地平整、基建材料运输的过程中将产生大量扬尘,施工期间使局部环境空气受到污染,特别是干燥大风天气更为突出,因此在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尽量避免在夏季或大风干热天施工。基建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地区或国家控制扬尘污染管理方法,防止建设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土方工程防尘措施:土方工程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布;
2)建筑材料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硬质围挡;施工工地周围按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防尘布苫盖;
3)建筑垃圾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
4)多尘物料应使用防尘布覆盖,采用封闭的运输车或经过改造的可以封闭的运输车进行运输;混凝土使用商品混凝土。
5)对于地基处理时的挖方、填方及剩余方的暂存场,在大风天气极易产生扬尘,评价要求将临时处置、堆放点设在施工场地内,严禁超界;需要在施工现场安排工作人员对施工场地定期进行洒水工作可以降低扬尘量,对重点扬尘点(如:挖、填土方,装运土等处)应取局部降尘的措施。同时对物料进行覆盖,采取防尘布苫盖。
6)施工场地出入口应安排专人、专用冲洗设备对撒落的泥土进行及时清扫和冲洗。
7)施工工地进出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场地亦必须进行密闭式运输。
8)在施工工地内,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装载适度,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以避免基建扬尘点源变成沿运输线路的线源污染。
9)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网挡、覆盖等防尘措施。管线工程施工堆土应当采取边挖边装边运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0)建、构筑物建设和装运过程中运送散装物料、清理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取密闭方式。
对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的控制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配合监督执行。
由于施工期一些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都是暂时的,且本项目施工量较小,只要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施工活动不会明显影响场地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而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这些污染也将消失。
2、施工期声环境污染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声环境污染影响分析
从噪声角度出发可以把工程施工期分为土方阶段、基础施工阶段及结构制作阶段,各阶段具有其独自的噪声特性。第一阶段的噪声源主要产自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及各种车辆,这些声源大部分是移动声源、没有明显的指向性;第二阶段的噪声源主要有各种打桩机,属于脉冲性噪声,基本上是固定声源;第三阶段主要产噪设备有振捣器、电锯、起重机等,其中包括一些撞击噪声。各施工阶段中第一阶段即土方阶段的挖掘机对声环境的影响最大。这些噪声源均为间歇性源,因此施工噪声不会对厂外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但对现场施工人员危害较大。施工过程各声源设备源强类比调查结果见表23。
表23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一览表(单位:dB(A))
施工阶段 |
施工机械 |
声级 |
声源性质 |
土方阶段 |
推土机 |
78—96 |
间歇性 |
挖掘机 |
100—110 |
||
装载机 |
90—100 |
||
各种车辆 |
80—95 |
||
结构制作阶段 |
振捣器 |
85—100 |
|
电锯 |
100—110 |
根据工程特征,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施工期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征,不同的施工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声级各不相同。类比同类房地产工程施工经验,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影响较大的噪声源主要为混凝土振捣器施工噪声,其噪声值最高可达100dB(A)左右。
在不考虑屏闭、隔声、吸声的情况下,通过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推荐的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公式计算,假定声源噪声级为95dB(A)时,其噪声衰减至60dB(A)时的距离约为281m;其噪声衰减至50dB(A)时的距离约为889m。由此可见,混凝土振捣器施工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大,特别是在夜间其影响周围近800m的范围。
(2)施工期声污染防护措施
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施工场界,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
②降低施工设备噪声:要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一直保持良好的状态,减轻因设备运行状态不佳而造成的噪声污染;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
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噪声大的某些施工设备和操作尽可能远离敏感区。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于室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进入操作间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③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
④减少交通噪声,大型载重运输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周围村庄时应限制车速,并杜绝鸣笛。
⑤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夜晚22时至翌日6时应禁止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对附近居民进行告知。另外,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充分协调好关系,确保不发生环境纠纷。
⑥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划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不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
在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施工及运输噪声源属短期、暂时性的影响来源,但考虑到多种施工噪声的叠加作用,对施工期噪声影响的控制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配合监督执行。
3、施工期水环境污染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量较小工期短,施工场地不设施工营地。
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混凝土搅拌机及路面、土方喷淋水等,主要废水由设备冲洗及生产中的跑、冒、滴、漏、溢流产生,仅含有少量混砂,收集后简单沉淀处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中的建筑垃圾主要是碎砖块、灰浆、废材料等,应由施工队妥善处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可用垃圾桶收集后运送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场处理。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都是暂时的,随着施工过程的结束,该污染也将消失。
本报告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垃圾
本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将建筑材料进行整理,能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要及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防止扬尘。对运输路线应保持路面平整,经常洒水,防止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将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平均每天每人0.5kg左右,建设单位要将此部分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施工期生态环境污染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活动对施工场地地表的扰动,使部分地表裸露产生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工程施工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主要包括以下2个方面:①建筑基础开挖、施工等对原有地表的扰动,使其地表植被受到破坏,水土保持能力降低。②临时弃土、弃渣堆置,产生新的裸露地表,该地表受雨水冲刷极易产生大的水土流失。如不采取必要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将加重水土流失趋势。因此,评价提出建设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严格控制划定的施工界限,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2)本项目建筑垃圾应由各施工队妥善处理,及时清运。
3)由于区域水土流失严重,施工期应同期建设排水沟,以排水防洪;
4)施工场地砂子、石灰等粉状建筑材料应入料棚储存,临时堆放的土方应设置围挡。
5)道路和厂区内可硬化面积应及时硬化。
由上分析,由于本项目土方量较小,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但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多为短期可逆影响,随着施工阶段的结束而消失,故其影响并不突出。
6、施工期其它防治措施
对施工场地产生的施工场地及时恢复、平整,及时进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对于建筑物及道路周围的空地,及时进行植树种草,进行绿化。
综上,本项目在施工期必须加强对施工活动的管理,按环评及环保部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将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在采取环评中提出的防护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G1:中频炉熔化工序烟尘
中频炉铁水熔炼、出铁过程中会排放一定量的烟尘,根据《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8959-2007),中频炉排烟时起始浓度(起始浓度是指排风罩接管中的粉尘浓度)的平均值约为1500mg/m3。4台中频炉上方分别设置悬臂可转动式伞形集尘罩,中频炉熔化铁水时产生的烟尘和出铁口烟尘经集尘罩收集至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由于铁水熔化完成后出铁,因此熔化和出铁为分开进行,评价要求中频炉上方设置悬臂可转动式伞形集尘罩,铁水熔化时将集尘罩旋转至中频炉上方,出铁时将集尘罩旋转至出铁口上方。因此中频炉熔化工序设置1台处理风量14720m3/h除尘器可以满足处理要求。
集尘罩集尘效率按90%计,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中频炉工作时间为3000h/a。
烟尘产生量=10-9×14720×1500×3000÷0.9t/a=73.6t/a,
烟尘无组织排放量=73.6×(1-90%)=7.36t/a,
烟尘有组织排放量=73.6×90%×(1-99%)t/a=0.66t/a,排放浓度=1500×(1-99%)mg/m3=15mg/m3。
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15mg/m3,能够满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18.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执行”的要求。
G2:浇铸工序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砂型采用呋喃树脂砂,高温铁水浇铸时会有非甲烷总烃产生。浇铸工序年工作时间约3000h。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用定点浇铸,浇铸点位上方安装集气罩,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处理风量为15000m3/h,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集气罩集尘效率按90%计1套“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稳定去除效率不低于70%。
浇铸工序非甲烷总烃产生浓度按100mg/m3计算。则:
非甲烷总烃产生量=10-9×15000×100×3000÷0.9t/a=5t/a;
无组织排放量=5×(1-90%)=0.5t/a;
有组织排放量=5×90%×(1-70%)t/a=1.35t/a、排放浓度=100×(1-70%)mg/m3=30mg/m3。
处理后非甲烷总体排放浓度30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放限值(120mg/m3)。
G3:滚筒清砂工序粉尘
本项目采用1台滚筒清砂机清理铸件表面附着的细砂粒,清砂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清砂工序年工作时间约3000h。
滚筒清砂机密闭结构,评价要求为滚筒清砂机配套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风量均为5500m3/h,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82%。
参照《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8959-2007),本项目滚筒清砂机和抛丸清理机粉尘产生浓度均按8000mg/m3计算。则:
滚筒清砂机
滚筒清砂机粉尘产生量=10-9×5500×8000×3000t/a=132t/a,
滚筒清砂机粉尘排放浓度=8000×(1-99.82%)mg/m3≈15mg/m3,有组织排放量=10-9×5500×15×3000t/at/a=0.25t/a;
G4:抛丸清砂工序粉尘
本项目采用1台抛丸清砂机清理机清理铸件表面附着的细砂粒,清砂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清砂工序年工作时间约3000h。
抛丸清砂机密闭结构,评价要求为抛丸清砂机配套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风量均为5500m3/h,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82%。
参照《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8959-2007),本项目滚筒清砂机和抛丸清理机粉尘产生浓度均按8000mg/m3计算。则:
抛丸清理机
抛丸清理机粉尘产生量=10-9×5500×8000×3000t/a=132t/a,
抛丸清理机粉尘排放浓度=8000×(1-99.82%)mg/m3≈15mg/m3,有组织排放量=10-9×5500×15×3000t/at/a=0.25t/a;
处理后清砂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15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污染物排放限值(120mg/m3)。
G5:砂处理工序粉尘
本项目砂处理工序会有粉尘产生,本项目砂处理工序设备均为密闭结构,各产尘点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风量12000m3/h,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砂处理工序年工作时间约3000h。
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63%。
本项目砂处理工序粉尘产生浓度按4000mg/m3计算。则:
粉尘产生量=10-9×12000×4000×3000t/a=144t/a;
粉尘有组织排放量=144×(1-99.63%)t/a=0.53t/a、排放浓度=4000×(1-99.63%)mg/m3=15mg/m3。
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15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污染物排放限值(120mg/m3)。
G6:蘸漆工序有机废气(VOCs)
本项目工程扣件产品需蘸漆处理。
本项目所用油漆为醇酸调和漆,醇酸调和漆的主要成分为醇酸树脂、200号溶剂汽油、催干剂、防结皮剂、少量的二甲苯,用量为7.5t/a。稀料为醇酸漆专用稀释剂——醇酸稀料,主要成分有:乙酸正丁酯、乙酸乙酯、正丁醇、乙醇、丙酮、苯、二甲苯等,稀释比例为1:1,稀料用量为7.5t/a。
根据油漆供应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油漆中不挥发物含量≥50%,按50%计,稀料挥发量按100%计,则本项目蘸漆工序VOCs(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苯、二甲苯)产生量=(15×0.5+15)t/a=11.25t/a。
蘸漆工序年工作时间约3000h。
评价要求封闭蘸漆工作间,在工作间顶部设集气罩,蘸漆废气先经过排风系统用一个集气罩进行收集,再进入1套“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风量16000m3/h,处理效率90%,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外排。则:
VOCs产生浓度=11.25t/a×109/(16000m3/h×3000h/a)=235mg/m3,
VOCs排放量=11.25t/a×(1-90%)=1.13t/a,
VOCs排放浓度=235mg/m3×(1-90%)=23.5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2中表面涂装行业调漆、喷漆工艺VOCs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本项目运营期只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清单见表35。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无新增职工,因此主要废水为中频炉循环冷却水排水。
中频炉循环冷却水排水,属于浓盐水,根据水平衡分析,循环冷却水排水产生量为4.32m3/d、1296m3/a。可直接泼洒场区抑尘,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机加工车间和蘸漆车间有危险废物产生,为避免危险废物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评价要求对蘸漆车间、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机加工车间采用硬化等措施进行防渗处理。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S1:除尘灰
本项目除尘灰产生量为343.86t/a。收集到的除尘灰可以当做建材回收利用。本评价要求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封闭堆存除尘灰,除尘灰堆放地点地面应该硬化,并做到防雨、防溢流。
S2:废浇冒口、铁屑、切割边角料
本项目铸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浇冒口、铁屑、边角料约为529t/a(15%),回炉熔化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S3:废油漆桶
本项目工程扣件产品需蘸漆处理后外售,油漆用量为7.5t/a,废油漆桶产生量为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废涂料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编号为:HW900-041-49。
S4:废活性炭
本项目蘸漆工序废气经1套“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活性炭吸附效率为0.1kg/kg活性炭,本项目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量为1.0125t/a,因此活性炭用量为10.125t/a。废活性炭产生量1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编号为:HW900-041-49。
S5:废机油
本项目机加工车间使用的钻床等设备需要使用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机油使用量为0.08t/a,废机油产生量为0.0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编号为:HW900-214-08。
评价要求企业建设1座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40m2,长8m,宽5m),暂存项目运营期危险废弃物,废油漆桶和废活性炭均在厂内危废暂存库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情况详见表24。
表24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量(吨/年)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有害 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险 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废油漆桶 |
HW49 |
HW900-041-49 |
0.2 |
蘸漆工序 |
固态 |
油漆 |
残留 油漆 |
每天 |
T |
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2 |
废活性炭 |
11 |
蘸漆废气处理工序活性炭吸附装置 |
固态 |
活性炭 |
有机废气 |
1年 |
T |
|||
3 |
废机油 |
HW08 |
HW900-214-08 |
0.03 |
机加工设备维修 |
半固态 |
矿物油 |
矿物油 |
每天 |
T,I |
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废暂存库建设及危废存储、转运要求如下:
(1)危废暂存库建设要求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次环评对项目产生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①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应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
②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③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⑤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⑥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
⑦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标签。
⑧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⑨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⑩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本项目危险废物日常暂存、转移流程,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执行:
A、危废分类分区合理存放,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B、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所示的标签,具体如下图:
注:M 1:1;字体为黑体字;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
C、必须作好危险废物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D、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及贮存设施情况详见表25。
表25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贮存场所名称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 代码 |
位置 |
占地面积 |
贮存 方式 |
贮存 能力 |
贮存 周期 |
1 |
危废暂存库 |
废油漆桶 |
HW49 |
900-041-49 |
厂区西南角 |
40m2 |
// |
120m3 |
12个月 |
废活性炭 |
HW49 |
900-041-49 |
袋装 |
||||||
废机油 |
HW08 |
900-214-08 |
桶装 |
(2)危险废物的转运
①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建设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联单。并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②建设单位必须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③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综上,针对本项目所产生的各固体废物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或处置措施之后,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4、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滚筒清砂机、砂处理系统、造型机、整型机、台钻、铆合机、油漆甩干机等设备,大部分声源为连续排放,声级范围在85~93dB(A)之间。
主要噪声设备及排放情况见表26。
表26 主要噪声防治措施和达标排放分析表
序号 |
产噪设备 名称 |
措施前噪声级 dB(A) |
降噪措施 |
措施后噪声级 dB(A) |
1 |
滚筒清砂机 |
~90 |
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柔性接头、减振基础 |
~75 |
2 |
砂处理系统 |
~93 |
~78 |
|
3 |
垂直无箱造型机 |
~85 |
~70 |
|
4 |
台钻 |
~91 |
~76 |
|
5 |
铆合机 |
~85 |
~70 |
|
6 |
油漆甩干机 |
~85 |
~70 |
由于本项目选用的设备中有部分高噪声设备,因此,噪声防治应予以特别重视:
(1)在设备选型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
(2)对高噪声设备尽量集中在厂房底层,采用基础减震(橡胶减震或弹簧减震);
(3)给职工配备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4)厂界种植高大乔木,降噪吸声。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评价对项目噪声影响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见表27,噪声预测等声级线图见图4。
表27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表 单位:dB(A)
监测点位 |
监测位置 |
昼 间 |
夜 间 |
||||
背景值 |
贡献值 |
预测值 |
背景值 |
贡献值 |
预测值 |
||
1# |
厂界北 |
55.2 |
33.0 |
55.23 |
45.1 |
33.0 |
45.36 |
2# |
厂界东 |
55.6 |
26.0 |
55.60 |
45.5 |
26.0 |
45.55 |
3# |
厂界南 |
56.1 |
32.0 |
56.12 |
45.6 |
32.0 |
45.79 |
4# |
厂界西 |
57.3 |
43.0 |
57.46 |
45.3 |
43.0 |
47.31 |
由表27中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运营期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根据现场踏勘,距本项目最近的村庄为东厂界270m处的小磨村,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小磨村声环境造成影响。
图4 噪声等值线分布图
5、技术改造完成后工程污染物排放量
(1)废气: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与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比详见表28。
表28 技术改造工程完成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 |
技术改造完成后全厂排放量(t/a) |
现有工程排放量(t/a) |
烟尘 |
0.66 |
0.891 |
粉尘 |
1.03 |
//(现有工程大多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
非甲烷总烃 |
1.35 |
//(现有工程大多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
VOCs |
1.13 |
1.13 |
SO2 |
// |
6.1 |
NOX |
// |
3.08 |
由上表可知,本次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现有工程排放量相比,烟尘排放量减少0.231t/a,SO2排放量减少6.1t/a,NOX排放量减少3.08t/a,VOCs排放量不变;将现有工程无组织放散的粉尘、浇铸工序非甲烷总烃全部收集后经处理后有组织外排,因此粉尘有组织排放量增加1.03t/a、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增加1.35t/a。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后污染物排放量与现有工程污染物核定总量对比情况详见表29。
表29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后污染物排放量与现有工程核定排放量对比表 单位:t/a
项目/污染物 |
烟尘 |
粉尘 |
SO2 |
NOX |
非甲烷总烃 |
VOCs |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 |
0.66 |
1.03 |
// |
// |
1.35 |
1.13 |
现有工程核定排放量 |
5 |
// |
6.1 |
3.08 |
// |
1.13 |
(2) 废水:本次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不新增职工,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工程提出的“以新带老”措施
评价针对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如下“以新带老”措施,详见表30。
表30 评价提出的整改措施表
序号 |
污染源 |
污染物 |
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 |
本次“以新带老”措施 |
1 |
中频炉 |
烟尘 |
现有工程采用燃焦型冲天炉,污染物排放量大 |
拆除现有冲天炉,置换为4台1t中频炉(3用1备) |
2 |
浇铸点位 |
非甲烷总烃 |
未安装废气收集 处理设施 |
采用定点浇铸,浇铸点位上方安装集气罩,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2 |
造型、砂处理系统 |
粉尘 |
采用人工造型,无粉尘收集处理措施 |
采用全自动造型线和封闭式型砂处理设备,同时配套造型线、砂处理工序的除尘设备 |
3 |
蘸漆工序 |
VOCs |
已设置封闭式蘸漆工作间,无废气收集处置措施 |
配套蘸漆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设备 |
6、“三本账”分析
本项目“三本账”详见表31。
表31 技术改造前后“三本账”分析表(单位:t/ a)
序号 |
污染物 |
烟尘 |
SO2 |
NOX |
粉尘 |
非甲烷总烃 |
VOCs |
1 |
现有工程排放量① |
0.891 |
6.1 |
3.08 |
// |
// |
1.13 |
2 |
技术改造工程产生量② |
73.6 |
// |
// |
408 |
5 |
11.25 |
3 |
技术改造工程削减量③ |
72.94 |
6.1 |
3.08 |
406.97 |
3.65 |
10.12 |
4 |
技术改造工程排放量④=②-③ |
0.66 |
0 |
0 |
1.03 |
1.35 |
1.13 |
5 |
“以新带老”削减量⑤ |
0.891 |
6.1 |
3.08 |
// |
// |
// |
6 |
最终排放量⑥=①+④-⑤ |
0.66 |
0 |
0 |
1.03 |
1.35 |
1.13 |
7 |
前后变化量⑦=⑥-① |
-0.231 |
-6.1 |
-3.08 |
+1.03 |
+1.35 |
0 |
7、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技术字〔2013〕199号”文发布了《山西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本项目与《山西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见表32。
表32 《山西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
序号 |
准入条件要求 |
本项目 |
符合性 |
企业建设条件和布局 |
铸造企业的布局和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城乡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靠近资源及能源产地、距离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要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安全、环保、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应符合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
本项目不在垣曲县城规划范围内。本次为原址扩建项目,不违背城乡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安全、环保、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
符合 |
在一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铸造企业,已有的铸造企业其污染物排放、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于2020年前逐步搬迁出一类地区。在二类区新建和已有铸造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噪声等指标均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应标准的规定。其中中心城区禁止新建铸造企业;已有铸造企业限制大规模扩建,其污染严重的生产环节必须于2020年前迁出中心城区,企业主体逐步实现退城入园。在三类区新建铸造企业和已有铸造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噪声等指标均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应标准的规定。 |
本次项目不在一类区,不在垣曲县城市规划范围内,大气、厂界噪声排放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生产生活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回收利用或处置,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噪声等指标均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应标准的规定;本项目厂址不在中心城区。 |
符合 |
|
生产工艺 |
铸造企业应根据所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铸造成型工艺,如砂型铸造(粘土湿型砂、树脂自硬砂、水玻璃自硬砂等)、金属型铸造(重力、离心、高压、低压等)、熔模铸造、V法铸造、实型(消失模)铸造等造型工艺,以及冷芯盒、覆膜砂壳芯、热芯盒等制芯工艺,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提高铸造企业工艺技术水平。 |
本项目采用砂型铸造工艺——树脂自硬砂;不涉及制芯。 |
符合 |
鼓励使用树脂砂、铸造粘土砂等干(热)法再生回用技术。禁止新上并逐步淘汰粘土砂干型/芯铸造工艺、铸件酸洗工艺等落后的铸造工艺。 |
本项目树脂砂经砂处理系统处理后交由供应厂家再生,不涉及铸件酸洗。 |
符合 |
|
生产装备 |
铸造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如AOD、VOD、LF炉)、电阻炉、燃气炉等,并配有相应的除尘设备与系统。推广采用大容量(15吨以上)、长炉龄(一次开炉连续使用4周以上)、富氧、外热送风、水冷、带有布袋除尘的冲天炉(城区范围内禁止新上冲天炉),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提高铸造企业装备水平。禁止新上熔化率≤5吨/小时的冷风冲天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铸造用燃煤加热炉和无磁扼的铝壳电炉。2015年前逐步淘汰熔化率≤3吨/小时的冲天炉、无磁扼(≥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及无芯工频感应电炉。 |
本项目利用中频感应电炉熔炼的铁水,中频炉配有集尘罩和脉冲袋式除尘器。 |
符合 |
铸造企业必须配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设备,鼓励使用粘土砂静压造型主机、差压铸造机、自动浇铸机、自动造型线、多功能制芯中心和铸造专用机器人等先进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必须配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混砂设备。2015年前逐步淘汰砂型铸造粘土烘干砂型及型芯、砂型铸造油砂制芯。 |
企业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设备,本项目不涉及制芯;造型线为全自动设备;本项目配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混砂设备。 |
符合 |
|
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必须配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粘土砂≥95%(用于粘土砂造型)及≥85%(用于制芯),呋喃树脂自硬砂≥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水玻璃砂(再生)≥60%。 |
本项目配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旧砂处理系统,处理后交由供应厂家再生,再生率>90。 |
符合 |
|
生产规模 |
一类区禁止新建任何铸造企业,其他地区新建铸造企业,铸铁件年度生产能力应不低于表8000吨,产值≥5500万元。 |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企业,属于技术改造,年度生产能力为3000t/a,2016年中国铸造协会已确定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为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公告企业 |
符合 |
能源消耗 |
≦1t感应电炉能耗指标:<630kW·h/t金属液 1.5t感应电炉能耗指标:<620kW·h/t金属液 |
218kW·h/t金属液 |
符合 |
环境保护 |
粉尘、烟尘和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尘和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粉尘收集及烟尘净化装置,废气排放应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200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尘和废气的部位均配置粉尘收集及烟尘净化装置,废气排放符合现行标准要求 |
符合 |
废水:排放应符合GB897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
符合 |
|
废渣、废砂:应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贮存和处置,并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建立废渣、废砂处置申报制度,鼓励按地区或在固体废弃物量大的铸造企业、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建立铸造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构,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砂、废水、废气等进行集中回收、再处理和综合利用。 |
废渣、废砂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贮存和处置,在厂内设专门的除尘灰、废砂暂存库,暂存库地面必须硬化处理,除尘灰和废砂定期当做建材交给周边施工单位回收利用 |
符合 |
|
生产过程的噪音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
根据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
符合 |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满足当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
本项目需要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排放必须控制在指标内 |
符合 |
8、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和信息公开
8.1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利用行政、经济、技术、法律、教育等手段,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环境保护的关系进行协调,将其列入企业的议事日程,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或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制定合理的污染治理方案,以达到既发展生产、增加经济效益,又保护环境的目的。
(2)机构设置
根据厂内的实际情况,公司应配置1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厂区的环境管理工作,要及时提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有关建议,针对厂内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环保规章制度,有效地落实环保措施,其主要职能应包括:
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
②负责全厂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③监督环保设施的运行及污染源控制;
④组织落实以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措施、方案,监督“三同时”执行情况;
⑤组织环境管理宣传教育和技术交流活动,掌握最新环境保护动态以及有关信息。
(3)环境管理制度制定
制定相应的企业环境保护制度。如:“三废综合利用方法”、“排污申报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奖惩条例”等,并建立环保设施的技术档案,使环境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逐步纳入法制化、标准化轨道。
8.2监测计划
本项目常规环境监测内容包括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企业可委托监测,委托监测单位应为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测机构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本项目的监测项目、点位、频率及监测因子列于表33。
表33 环境监测计划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监测负责机构 |
|
环境噪声 |
LAeq |
厂界四周 |
每季度一次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
中频炉 |
颗粒物 |
废气处理装置进口、出口 |
每半年一次 |
|
浇铸点位 |
非甲烷总烃 |
废气处理装置进口、出口 |
每年一次 |
|
滚筒清砂机、抛丸清理机 |
颗粒物 |
|||
砂处理系统 |
颗粒物 |
|||
蘸漆工序 |
VOCs |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VOCs |
上风向设1个参照点,下风向厂界浓度较高处设4个监控点 |
每年一次 |
8.3信息公开
(1)公开信息内容
建设单位有义务向公众公开企业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产品、装置规模、危险物质消耗及产生情况等;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情况:主要污染源个数、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况:应急等级及相应情况、应急措施、疏散路线说明、应急人员的联系方式;
环境监督举报:企业环境监督电话、当地环境违法举报电话。
(2)公开方式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采取网站公示及厂外设立公示牌方式公开信息。
9、建设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
本项目环保措施及投资详见表34。
表34 环保措施及投资一览表
项目 |
排放源(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环保设施 |
投资 (万元) |
大气 污染 |
中频炉(G1) |
颗粒物 |
3台中频炉上方分别设置悬臂可转动式伞形集尘罩,中频炉熔化铁水时产生的烟尘和出铁口烟尘经集尘罩收集至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12.0 |
浇铸点位(G2) |
非甲烷总烃 |
采用定点浇铸,浇铸点位上方安装集气罩,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15.0 |
|
滚筒清砂机(G3) |
颗粒物 |
滚筒清砂机密闭结构,评价要求为滚筒清砂机配套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5.0 |
|
抛丸清理机(G4) |
颗粒物 |
抛丸清理机均为密闭结构,评价要求为抛丸清理机配套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5.0 |
|
砂处理系统(G5) |
颗粒物 |
砂处理工序设备均为密闭结构,各产尘点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12.0 |
|
蘸漆工序(G6) |
VOCs |
封闭蘸漆工作间,在工作间顶部设集气罩,蘸漆废气先经过排风系统用一个集气罩进行收集,再进入1套“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外排 |
15.0 |
|
水污染 |
冷却塔(W1) |
盐分 |
直接泼洒场区抑尘 |
// |
固废 |
除尘器(S1) |
除尘灰 |
当做建材回收利用 |
// |
整型、机加工(S2) |
废浇冒口、铁屑、切割边角料 |
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
// |
|
蘸漆工作间(S3) |
废油漆桶 |
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3.0 |
|
活性炭吸附装置(S4) |
废活性炭 |
|||
机加工车间(S5) |
废机油 |
|||
噪声 |
滚筒清砂机、砂处理系统、造型机、整型机、台钻、铆合机、油漆甩干机等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柔性接头、减振基础 |
// |
合计 |
|
67.0 |
10、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管理要求见表35~38。
表35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 |
污染源 |
源型 |
废气量(m3/h) |
排放参数m |
污染物 |
产生情况 |
治理措施 |
排放情况 |
排放时间h/a |
|||
浓度(mg/m3) |
产生量(t/a) |
工艺 |
效率 |
浓度 (mg/m3) |
排放量(t/a) |
|||||||
铁水熔化 |
中频炉(G1) |
点源 |
14720 |
H=15 Φ=0.6 |
烟尘 |
1500 |
73.6 |
3台中频炉上方分别设置悬臂可转动式伞形集尘罩,中频炉熔化铁水时产生的烟尘和出铁口烟尘经集尘罩收集至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集气90%,净化99% |
15 |
有组织0.66t 无组织7.36 |
3000 |
浇铸 |
浇铸点位(G2) |
点源 |
15000 |
H=15 Φ=0.6 |
非甲烷总烃 |
100 |
5 |
采用定点浇铸,浇铸点位上方安装集气罩,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集气90%,净化70% |
30 |
有组织1.35 无组织0.5 |
3000 |
铸件清砂 |
滚筒清砂机(G3) |
点源 |
5500 |
H=15 Φ=0..3 |
粉尘 |
8000 |
132 |
滚筒清砂机为密闭结构,评价要求为滚筒清砂机配套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净化99.82% |
15 |
0.25 |
3000 |
抛丸清理机(G4) |
点源 |
5500 |
H=15 Φ=0..3 |
粉尘 |
8000 |
132 |
抛丸清理机为密闭结构,评价要求为抛丸清理机配套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净化99.82% |
15 |
0.25 |
||
砂处理 |
砂处理系统(G5) |
点源 |
12000 |
H=15 Φ=0.5 |
粉尘 |
4000 |
144 |
砂处理工序设备均为密闭结构,各产尘点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净化99.63% |
15 |
0.53 |
3000 |
表面处理 |
蘸漆工序(G6) |
点源 |
16000 |
H=15 Φ=0.5 |
VOCs |
235 |
11.25 |
封闭蘸漆工作间,在工作间顶部设集气罩,蘸漆废气先经过排风系统用一个集气罩进行收集,再进入1套“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外排 |
净化90% |
24 |
1.13 |
3000 |
表36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 |
装置 |
排放源 |
污染物 |
污染物产生 |
治理措施 |
污染物排放 |
排放时间(h/a) |
|||
产生 浓度mg/L |
产生量(t/a) |
工艺 |
效率%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量(t/a) |
|||||
中频炉冷却 |
冷却塔 |
冷却塔(W1) |
盐分 |
// |
1296 |
直接泼洒场区抑尘 |
// |
// |
0 |
0 |
表37 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 |
装置 |
固体废物 名称 |
固废属性 |
产生量(t/a) |
处置措施 |
最终去向 |
|
处置方式 |
处置量(t/a) |
||||||
除尘器收集 |
除尘器(S1) |
除尘灰 |
一般固废 |
343.86 |
当做建材回收利用 |
0 |
外售 |
整型、机加工 |
整型、机加工(S2) |
废浇冒口、铁屑、切割边角料 |
一般固废 |
529 |
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
0 |
回用于生产 |
蘸漆 |
蘸漆工作间(S3) |
废油漆桶 |
危险废物 |
0.2 |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0.2 |
有资质单位 |
活性炭吸附装置(S4) |
废活性炭 |
危险废物 |
11 |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11 |
有资质单位 |
|
机加工 |
钻床等设备 |
废机油 |
危险废物 |
0.03 |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0.03 |
有资质单位 |
表38 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 |
装置 |
噪声源 |
声源类型 |
噪声产生量 dB(A) |
治理措施 |
降噪效果 |
噪声排放量 dB(A) |
持续时间h |
铸件清砂 |
滚筒清砂机 |
滚筒清砂机 |
频发 |
~90 |
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柔性接头、减振基础 |
15 |
~75 |
2400 |
砂处理 |
砂处理系统 |
砂处理系统 |
频发 |
~93 |
15 |
~78 |
2400 |
|
造型 |
垂直无箱造型机 |
垂直无箱造型机 |
频发 |
~85 |
15 |
~70 |
2400 |
|
机加工 |
台钻 |
台钻 |
频发 |
~91 |
15 |
~76 |
2400 |
|
机加工 |
铆合机 |
铆合机 |
频发 |
~85 |
15 |
~70 |
2400 |
|
蘸漆 |
油漆甩干机 |
油漆甩干机 |
频发 |
~85 |
15 |
~70 |
2400 |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 污染 物 |
中频炉(G1) |
颗粒物 |
3台中频炉上方分别设置悬臂可转动式伞形集尘罩,中频炉熔化铁水时产生的烟尘和出铁口烟尘经集尘罩收集至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暂未制订洋河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颗粒物30mg/m3 |
浇铸点位(G2) |
非甲烷总烃 |
采用定点浇铸,浇铸点位上方安装集气罩,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20mg/m3 |
|
滚筒清砂机(G3) |
颗粒物 |
滚筒清砂机密闭结构,评价要求为滚筒清砂机配套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20mg/m |
|
抛丸清理机(G4) |
颗粒物 |
抛丸清理机密闭结构,评价要求为抛丸清理机配套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
砂处理系统(G5) |
颗粒物 |
砂处理工序设备均为密闭结构,各产尘点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
蘸漆工序(G6) |
VOCs |
封闭蘸漆工作间,在工作间顶部设集气罩,蘸漆废气先经过排风系统用一个集气罩进行收集,再进入1套“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外排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2中表面涂装行业调漆、喷漆工艺VOCs排放标准限值:60mg/m3 |
|
水污染物 |
冷却塔(W1) |
盐分 |
直接泼洒场区抑尘 |
不外排 |
固体 废物 |
除尘器(S1) |
除尘灰 |
当做建材回收利用 |
合理处置 |
整型、机加工(S2) |
废浇冒口、铁屑、切割边角料 |
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
合理处置 |
|
蘸漆工作间(S3) |
废油漆桶 |
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合理处置 |
|
活性炭吸附装置(S4) |
废活性炭 |
合理处置 |
||
机加工车间(S5) |
废机油 |
合理处置 |
||
噪声 |
滚筒清砂机、砂处理系统、造型机、整型机、台钻、铆合机、油漆甩干机等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柔性接头、减振基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应根据垣曲县气候气象、水文地质和环境容量要求,合理设计,严格把关各污染环节的防治措施,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气、水、渣及噪声向环境的排放,降低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垣曲县王茅镇西王茅村西北470m处现有厂区内,项目西侧为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机加工车间和蘸漆车间,东侧为陶粒生产车间,北侧为空地,南侧为工厂。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拟新建一座铸造车间;拆除现有冲天炉,置换为4台1t中频炉(3用1备);拆除燃煤型退火窑,置换为3台远红外节能型工业电炉;购置一条全自动造型线、一套型砂处理设备,代替人工造型;同时配套造型线、清砂工序的除尘设备和蘸漆工序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备,本次技术改造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占地。 垣曲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垣经信发〔2018〕84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铁水熔化设备、退火设备、造型设备、清砂设备、砂处理设备、机加工设备和环保设备,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拟拆除现有冲天炉,置换为4台1t中频炉(3用1备);拆除燃煤型退火窑,置换为3台远红外节能型工业电炉;购置一条全自动造型线、一套型砂处理设备,代替人工造型;同时配套造型线、清砂工序的除尘设备和蘸漆工序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备,其余设备全部利旧。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2017年垣曲县例行监测数据统计,垣曲县主要污染物中PM10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域。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距本项目最近的河流为厂区西侧230m处的亳清河,本评价未收集到亳清河水质监测数据。本项目运营期均无废水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质量现状 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山西蓝源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对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可知,所有监测点位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附近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主,自然植被以荒坡上的野草为主,相间有少量灌木丛。主要是以农业生态为主,主要农作物为玉米。 3、污染物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烟尘排放量为0.66t/a,粉尘排放量为1.03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1.35t/a,VOCs排放量为1.13t/a。 (2)水污染物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中频炉循环冷却水排水,可直接泼洒场区抑尘,不外排。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灰343.86t/a;废浇冒口、铁屑、切割边角料529t/a;废油漆桶0.2t/a;废活性炭11t/a,废机油0.03t/a。 (4)噪声 本项目在运行中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有滚筒清砂机、砂处理系统、造型机、整型机、台钻、铆合机、油漆甩干机等设备,大部分声源为连续排放,声级范围在85~93dB(A)之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柔性接头、减振基础后,设备声压等级为70-78dB(A)。 4、主要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本项目运营期只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2)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做到合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距本项目最近的村庄为东厂界270m处的小磨村,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小磨村声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中频炉熔化工序烟尘:3台中频炉上方分别设置悬臂可转动式伞形集尘罩,中频炉熔化铁水时产生的烟尘和出铁口烟尘经集尘罩收集至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浇铸工序非甲烷总烃:采用定点浇铸,浇铸点位上方安装集气罩,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清砂工序粉尘:滚筒清砂机和抛丸清理机均为密闭结构,评价要求为滚筒清砂机、抛丸清理机各配套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砂处理工序粉尘:砂处理工序设备均为密闭结构,各产尘点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蘸漆工序粉尘:封闭蘸漆工作间,在工作间顶部设集气罩,蘸漆废气先经过排风系统用一个集气罩进行收集,再进入1套“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外排。 (2)废水 冷却塔排水:直接泼洒场区抑尘。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柔性接头、减振基础。 (4)固体废物 除尘灰:可以当做建材回收利用。本评价要求除尘灰堆放地点应该做硬化防渗处理,并用苫布覆盖,以避免产生扬尘污染空气; 废浇冒口、铁屑、非边角料:回炉熔化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建设1座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40m2,长8m,宽5m),暂存项目运营期危险废弃物,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均在厂内危废暂存库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6、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本项目常规环境监测内容包括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企业可委托监测,委托监测单位应为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测机构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 7、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合理处置,本项目投产后不会恶化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综上所述,垣曲县丰辉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机械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不违背垣曲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生产过程可以做到达标排放,项目选址可行,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2)建设危废暂存库,做好危废暂存库防渗工作,危废应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2 备案证 附件3 现有工程环评批复 附件4 现有工程验收意见 附件5 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 附件6 资格证书 附件7 专家意见 附件8 监测报告 附图1 项目交通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四邻关系图 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 垣曲县地表水系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