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交通运输普法宣传项目购买服务公开比选通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开展2024年度交通运输普法宣传项目的采购工作,现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交通运输普法宣传
(二)采购预算:15万元。
(三)服务期限:1年
(四)采购需求:
协助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做好普法、执法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成效,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良好形象,具体内容包括:
1.根据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需要,围绕普法、执法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宣传(不少于2次,主流报纸1/2版刊登宣传,新媒体同时刊发)、动态宣传(不少于15次,每次500-800字,主流报纸刊登宣传,新媒体同时刊发)、视频宣传(不少于2次,电视栏目播放宣传,新媒体同时刊发)、制作动漫宣传片1部,利用主流报纸、网站、APP、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宣传报道,设计制作宣传所需物品。
2.根据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需要,协助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刊发宣传文稿。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新闻媒体资格,证件齐全,有传播力强、覆盖面广、咨询采集手段全、传播形态多样化的全媒体信息采编发平台。面向国内公开发行。
(三)具有优秀的记者团队,针对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涉及的宣传工作,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媒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宣传事宜。
(四)具有处理突发新闻事件的经验,发生负面事件时,能够积极利用主流媒体工作的优势,及时还原事实真相,引导正面回应。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六)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有不良记录,并提供信用承诺书。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
三、比选须知
比选单位(公司)需提交包括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书面声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材料,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标段,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送达,密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的将被视为无效申请文件。
四、比选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者,请于2024年7月8 - 12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比选申请材料(比选文件纸质版须制作文件目录,密封并在外加盖公章、附联系方式;电子版PDF彩色扫描件的存储光盘或U盘)到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报名参与,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送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阳光中路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16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871-68187841)。
五、评选办法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质量和服务都满足要求的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评分高者为中选人。
若最高评分出现两家或以上申请人的得分相等,则比选报价低者中选,若比选报价仍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中选人。
六、需要提交的资料
1.资格证明文件;
2.比选报价;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山区阳光中路6号)。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人: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871-68187841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阳光中路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16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附件: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交通运输普法宣传项目比选评分办法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交通运输普法宣传
(二)采购预算:15万元。
(三)服务期限:1年
(四)采购需求:
协助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做好普法、执法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成效,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良好形象,具体内容包括:
1.根据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需要,围绕普法、执法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宣传(不少于2次,主流报纸1/2版刊登宣传,新媒体同时刊发)、动态宣传(不少于15次,每次500-800字,主流报纸刊登宣传,新媒体同时刊发)、视频宣传(不少于2次,电视栏目播放宣传,新媒体同时刊发)、制作动漫宣传片1部,利用主流报纸、网站、APP、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宣传报道,设计制作宣传所需物品。
2.根据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需要,协助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刊发宣传文稿。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新闻媒体资格,证件齐全,有传播力强、覆盖面广、咨询采集手段全、传播形态多样化的全媒体信息采编发平台。面向国内公开发行。
(三)具有优秀的记者团队,针对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涉及的宣传工作,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媒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宣传事宜。
(四)具有处理突发新闻事件的经验,发生负面事件时,能够积极利用主流媒体工作的优势,及时还原事实真相,引导正面回应。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六)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有不良记录,并提供信用承诺书。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
三、比选须知
比选单位(公司)需提交包括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书面声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材料,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标段,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送达,密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的将被视为无效申请文件。
四、比选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者,请于2024年7月8 - 12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比选申请材料(比选文件纸质版须制作文件目录,密封并在外加盖公章、附联系方式;电子版PDF彩色扫描件的存储光盘或U盘)到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报名参与,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送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阳光中路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16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871-68187841)。
五、评选办法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质量和服务都满足要求的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评分高者为中选人。
若最高评分出现两家或以上申请人的得分相等,则比选报价低者中选,若比选报价仍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中选人。
六、需要提交的资料
1.资格证明文件;
2.比选报价;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山区阳光中路6号)。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人: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871-68187841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阳光中路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16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附件: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交通运输普法宣传项目比选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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