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近机位区域监护视频监控增补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松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邢洪超010-853433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4
公告正文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近机位区域监护视频监控增补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关于近机位区域监护视频监控增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华北函【2024】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2.2 建设规模:对全场近机位、空防重点区域(远机位进出港口、穿楼通道、行李分拣厅出入口、围界通道卡口)及航站楼楼侧行车道进行高清摄像头全覆盖增补。配套建设岗亭,后台监控室值班室的改造等。
2.3 比选范围:对首都机场全场近机位、空防重点区域(远机位进出港口、穿楼通道、行李分拣厅出入口、围界通道卡口)及航站楼楼侧行车道进行高清摄像头全覆盖增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并配套建设值守岗亭、后台监控值班室改造等所有工程从开工到缺陷责任期结束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限:以实际施工工期为依据,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监理范围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5 监理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1)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参选人须具备工程监理航天航空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4)参选人必须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5万元(含)以上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工程监理业绩。
参选人须提供监理合同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2022年或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23年4月~2024年3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7)信誉要求:
①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缺陷、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8)本次比选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412室持单位(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4)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等),购买比选文件,文件不接受邮购。
4.2 比选文件及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A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25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首都机场四纬路
联系人:高松宇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人:邢洪超、马惟肖
电话:010-85343361
电子邮件:jichang@cbwtc.com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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