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某部道路整修、宿舍防水修缮、网线铺设采购项目
1.2项目业主:某部
1.3项目编号:2024—JJDBBK—G1002
1.4招标人:某部
1.5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韶关市。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某部道路整修、宿舍防水修缮、网线铺设采购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如有)。
2.1.3项目总投资:368,167.26元(标段1:312,797.26元,标段2:55,370.00元)。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等施工。
2.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2个标段。
2.3工期和质量
2.3.1工期:本招标项目施工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竣工并交付采购单位使用。
2.3.2质量标准:标段1: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标段2: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另有注明的除外)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2.7适用于标段1:
(1)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8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关于企业和人员证书有效期均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3.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申领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5.2申领地点: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④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⑤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⑥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条第3.5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或查询结果。
5.4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sgzczb@126.com。
线下发送。投标人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5.5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当采取非现金方式缴纳。采取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缴纳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机构账户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在汇款时应当在备注信息中注明本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以便采购机构的财务人员查证入账。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应当提供1份银行保函原件,投标时单独提交。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6.1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标段1: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标段2: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6.2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韶关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9550880218100800154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营业部
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G1002投标保证金)”。
7.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提出。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的提交
8.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1.1提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8.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8.2投标人代表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2份清单)。
8.3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8.4投标人应当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9.开标
9.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单位名称:某部
办公地址:韶关市曲江区
联系人(部门):李晓程 15337886652
11.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38号良村财富广场A栋16C
联系人(部门):李工、刘工
联系电话:0751-8602216
11.3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8379800
11.4受理、处理投诉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某部纪检监察科
联系方式:17728899386
12.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年02月08日 |
2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时间: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38号良村财富广场A栋16C会议室) |
3 |
提问截止时间 |
2024 年 02 月23日17时30分 |
4 |
答疑时间 |
2024 年 02 月23日至 2024 年02月26日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9时30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时间为准。 |
6 |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5日9时30分 |
7 |
投标文件及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时间 |
2024年03月05日9时00 分至2024年03月05日9时30分 |
8 |
投标文件及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司法学校)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05日9时30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司法学校),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11 |
其他 |
1.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统一发送电子文件。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