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07-3-1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庙煤电项目榆树井煤矿供煤系统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7-3-1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能源化工园区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庙煤电项目榆树井煤矿供煤系统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庙煤电项目榆树井煤矿供煤系统EPC工程。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长城发电厂。
2.3工程概况:
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庙煤电项目系新建工程,规划容量为4×1000MW燃煤间接空冷机组,本期建设规模为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厂址位于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东南部,距上海庙镇区10km,距三新铁路上海庙火车站1.5km。厂址地处鄂尔多斯高原西侧,地貌类型属高平原,地貌为风积砂地,地势平坦,较开阔,地形起伏不大,地面标高在1290~1276m之间。
本工程部分燃煤采用铁路运输进厂、翻车机接卸,部分燃煤从榆树井煤矿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进厂(本期招标范围),需跨越一次三新铁路实施本工程。厂内设2台单车翻车机作为铁路来煤的接卸设施,折返式布置;贮煤设施设计为2座封闭式斗轮堆取料机条形煤场,对头布置,总贮煤量满足本期2台锅炉在BMCR工况下燃用10天。每座煤场内布置1台斗轮堆取料机;厂内设置一级筛分破碎设施,筛分设备选用滚轴筛,出力为1750t/h,破碎设备选用环锤式碎煤机,出力为1000t/h。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2.5.1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庙煤电项目榆树井煤矿供煤系统EPC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监造、施工、检测、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质保期服务)、与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单项设计接口的归口管理等全过程EPC总承包。以及为本工程施工需要的其他临时道路及相关交通设施的设计、修建、维护、养护、管理和工程完工后的恢复。不包括工程监理、水保监理、环保监理等。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5.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因本工程需下穿三新铁路及从榆树井装车站输煤栈桥引接供煤系统,投标人负责设计下穿三新铁路、从榆树井装车站输煤栈桥引接供煤系统方案,并完成与三新铁路、榆树井煤矿有关单位、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其中发生的协调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占用三新铁路范围内的土地协调配合等工作的相关费用也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上述配合协调工作纳入工程进度管理范畴,并不因此影响整体工期计划。
2.5.3本工程涉及林草、土地等手续,需协调当地政府的工作以及占用村民土地的协调及其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人承包的范围。
2.6计划工期:2023年8月5日-2024年1月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3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工程总日历天数不变。
2.7质量要求:本工程建设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标准要求,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零缺陷移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3.2.1.1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1.2勘察、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证书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至投标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带式输送机系统工程或工矿企业燃料输送供应系统类似工程业绩至少2项以及带式输送机系统工程或工矿企业燃料输送供应系统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至少2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中与本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的关键页。已完工的提供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未完工的提供开工报告或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只提供合同未提供能证明工程实施的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3.2.4 其他要求:
3.2.4.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单位交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至少距今6个月该人员所在投标单位参保证明),具有工矿企业燃料输送供应系统施工项目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工矿企业燃料输送供应系统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任命信息,则需另附项目经理任命书等证明文件,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视作不符合项目经理经验条件。)。
3.2.4.2 项目经理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提投标人的要求:
3.2.5.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3.2.5.2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承揽主体工程建设的单位;
3.2.5.3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5.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5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17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庙煤电项目榆树井煤矿供煤系统EPC工程"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400-010-1086)。内蒙古能源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督电话:0471-6207059。邮箱:mnjtjwxf@163.com。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能源化工园区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18648264512
电子邮件:46458403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2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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