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某单位周界安防系统摄像头采购安装(二次)成交公告
金额
15.02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jycihx-w3067
预算金额15.0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女士010-82168368
中标公司北京中电怡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5.0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022-JYCIHX-W3067(招标文件编号:2022-JYCIHX-W3067)
二、项目名称:周界安防系统摄像头采购安装(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电怡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地盛中路3号汇通大厦A座506
中标(成交)金额:15.02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然 昌伟伟 邢燕丽 马伣 任红桂 毛萍 余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实际发生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周界安防系统摄像头采购安装(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周界安防系统摄像头采购安装(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及推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周界安防系统摄像头采购安装(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2-JYCIHX-W3067
三、采购人:某单位
四、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评审结果:
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前二名成交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北京中电怡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50200元,综合得分:89);
第二名 中丕建设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49500元,综合得分:84.32);
六、即日起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本公告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尹女士,联系电话:010-82168368),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函应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联系人:尹女士
联系方式:010-8216836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联系方式:赵先生18513670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B座2010室
联系方式:尹工15652309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工
电 话: 15652309100
二、项目名称:周界安防系统摄像头采购安装(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电怡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地盛中路3号汇通大厦A座506
中标(成交)金额:15.02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北京中电怡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然 昌伟伟 邢燕丽 马伣 任红桂 毛萍 余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实际发生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周界安防系统摄像头采购安装(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周界安防系统摄像头采购安装(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及推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周界安防系统摄像头采购安装(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2-JYCIHX-W3067
三、采购人:某单位
四、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评审结果:
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前二名成交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北京中电怡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50200元,综合得分:89);
第二名 中丕建设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49500元,综合得分:84.32);
六、即日起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本公告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尹女士,联系电话:010-82168368),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函应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联系人:尹女士
联系方式:010-8216836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联系方式:赵先生18513670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B座2010室
联系方式:尹工15652309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工
电 话: 1565230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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