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鸡墩头)项目设计招标控制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7002846006431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投标单位: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鸡墩头)项目设计(项目招标编号:E4507002846006431001)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一、计费基数
暂按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文件文件《关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鸡墩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贸钦审批投〔2023〕63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表11-2工程费用估算表中的建安费69153.28万元为计费基数(其中联排低层住宅部分建安费43528.33万元;多层公寓部分建安费6458.2万元;综合农贸市场、人防地下室部分建安费11416.15万元;室外总平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工程部分建安费7750.60万元)。结算时按实基数计算,并按中标价与收费基准价的下浮比例调整。
二、计费依据
(一)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简称《收费标准》),按《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钦政办〔2013〕161号)执行。
(二)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0.15条: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40%计算收费;需要对原设计做局部修改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设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
(三)设计费计取执行钦政办〔2013〕161号文关于“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批前的修改不计付设计费用;如通过审批后作重大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以内的不计设计费,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设计费。”等相关规定。
三、设计费基准价计算
(一)本项目设计收费基价
根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鸡墩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表11-2工程费用估算表,工程总费用为70193.2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8869.99万元,安装工程费10283.29万元,设备购置安装费1040.00万元,则计费基数为:
70193.28-1040.00=69153.28(万元)
按照收费规定中的计算办法,总收费基价(Y):
Y=1515.2+(1960.1-1515.2)/(80000-60000)×(69153.28-
60000)=1718.81(万元) 
(二)联排低层住宅部分基本设计收费
根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鸡墩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联排低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为226710㎡,其中:(1)60m2户型建筑面积约为270m2,共257套,结构和布置均一致,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60m2户型总建筑面积为69390m2;(2)80m2户型建筑面积约为360m2,共437套,结构和布置均一致,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80m2户型总建筑面积为157320m2,故其中单体建筑面积为270㎡,256套及单体建筑面积为360㎡,436套按复用设计收费;根据《收费标准》总则1.0.15,工程设计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若复用楼栋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则按40%计取)。
联排低层住宅部分建安费:43528.33万元。
1.联排低层住宅部分收费基价(Y1)为:  
Y1=43528.33/69153.28×1718.81=1081.90(万元)
    (1)工程属于建筑工程,专业调整系数t11取1.0。
    (2)工程复杂程度为Ⅱ级,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t12取1.0。
    (3)附加调整系数无。
    (4)综上所述,联排低层住宅部分收费基准价(J1)为:
J1=Y1×t11×t12=1081.90×1.0×1.0=1081.90(万元)
2.每平方米设计费基准价
1081.90×10000/226710=47.72(元)
3.联排低层住宅建筑主体设计费基准价
第一套60m2户型设计费=47.72×270=12884.40(元)=1.29(万元)
第一套80m2户型设计费=47.72×360=17179.20(元)=1.72(万元)
60m2户型的暂按257户计,80m2户型的暂按437户计,其中60m2户型单体建筑面积为270㎡,256套及80m2户型单体建筑面积为360㎡,436套按复用设计收费,则其余户设计费
[12884.40×(257-1)+17179.20×(437-1)]/10000×40%
=431.54(万元)
4.考虑复用设计后联排低层住宅部分设计费
1.29+1.72+431.54=434.55(万元)
(三)多层公寓部分基本设计收费
根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鸡墩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多层公寓总建筑面积为26360㎡,其中:(1)两梯四户户型6栋,单栋建筑面积约2196.6㎡,共144套,结构和布置均一致,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两梯四户户型总建筑面积为13179.6㎡;(2)三梯六户户型4栋,单栋建筑面积约3294.9㎡,144套,结构和布置均一致,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三梯六户户型总建筑面积为13179.6㎡,故其中单体建筑面积约2196.6㎡,共143套及单体建筑面积约为3294.9㎡,143套按复用设计收费;根据《收费标准》总则1.0.15,工程设计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若复用楼栋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则按40%计取)。
多层公寓部分建安费合计:
7178.20-720=6458.20(万元)
1.多层公寓部分收费基价(Y2)为:  
Y2=6458.20/69153.28×1718.81=160.52(万元)
    (1)工程属于建筑工程,专业调整系数t21取1.0。
    (2)工程复杂程度为Ⅱ级,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t22取1.0。
    (3)附加调整系数无。
    (4)综上所述,多层公寓部分收费基准价(J2)为:
J2=Y2×t21×t22=160.52×1.0×1.0=160.52(万元)
2.每平方米设计费基准价
160.52×10000/26360=60.90(元)
3.多层公寓建筑主体设计费基准价
第一栋两梯四户户型设计费=60.90×2196.6=133772.94(元)=13.38(万元)
第一栋三梯六户户型设计费=60.90×3294.9=200659.41(元)=20.07(万元)
两梯四户户型暂按6栋计,三梯六户户型暂按4栋计,其中两梯四户户型单体建筑面积约为2196.6㎡,143套及三梯六户户型单体建筑面积约为3294.9㎡,143套按复用设计收费,则其余户设计费
[133772.94×(6-1)+200659.41×(4-1)]/10000×40%
=50.83(万元)
4.考虑复用设计后多层公寓部分设计费
13.38+20.07+50.83=84.28(万元)
(四)综合农贸市场、人防地下室工程部分基本设计收费
综合农贸市场、人防地下室工程部分建安费合计:
7301.68-320.00+4434.47=11416.15(万元)
1.综合农贸市场、人防地下室工程部分收费基价(Y3)为:
Y3=11416.15/69153.28×1718.81=283.75(万元)
    (1)工程属于建筑工程,专业调整系数t31取1.0。
    (2)工程复杂程度为Ⅱ级,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t32取1.0。
    (3)附加调整系数无。
    (4)综上所述,综合农贸市场、人防地下室工程部分收费基准价(J2)为:
J3= Y3×t31×t32=283.75×1.0×1.0=283.75(万元)
(四)室外总平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工程部分基本设计收费
室外总平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工程部分建安费合计:
4889.51+1422.95+1438.14=7750.60(万元)
1.室外总平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工程部分收费基价(Y4)为:
Y4=7750.60/69153.28×1718.81=192.64(万元)
    (1)工程属于建筑工程,专业调整系数t41取1.0。
    (2)工程复杂程度为Ⅰ级,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t42取0.85。
    (3)附加调整系数无。
    (4)综上所述,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室外总平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工程部分收费基准价(J4)为:
J4= Y4×t41×t42=192.64×1.0×0.85=163.74(万元)
(五)总设计收费基准价(J)计算过程
J=J1+J2+J3+J4=434.55+84.28+283.75+163.74=966.32(万元)
四、设计招标控制价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钦政办〔2013〕161号),参考本通知钦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管理暂行标准一览表备注第4点:“单项或批量总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评审中心可会同业主根据市场、批量情况等因素另行调整下浮比例”,并综合考虑该项目情况,本项目设计费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计算后下浮50%。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966.32×(1-50%)=483.16(万元)
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83.16万元,招标设计收费基准价为:966.32万元。
   投标人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钦州)下载附件招标控制价计算书。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西自贸区临海融合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钦州港招商大厦                 地 址:钦州市新华街268号江滨豪园10栋
                      27楼(江滨大厦)2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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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0777-3881668
2023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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