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4-03-06 19: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莆田市海丝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3030301200056002的莆田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B0400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海丝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莆田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沁东村;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25645㎡(338.47亩),总建筑面积约为300274.00㎡。建筑密度54%,容积率1.20。拟建各品类交易中心、加工配送区、冻库、高架平台、综合市场建筑、电商大厦、沿街商业建筑等及相关水电、消防、绿化、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84774.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31451.85万元;
2.5.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方案、各专项设计(含基坑及边坡支护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至缺陷责任期满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图纸审查及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2.内容:①为完成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包括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以及工程审图、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钻探清表,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②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基础、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门窗深化设计、消防设施水电安装、地下室及室外管网、道路绿化、室外附属设施等,不包含变配电工程(如环网室高压系统、变配电所内高低压配电系统、柴油发电机及以上站房主体结构部分等),并运用BIM技术进行设计优化和模拟。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本项目需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2025年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面积比例进行逐年调整提高的通知》(莆建管〔2021〕71号)要求进行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4-08-01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6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③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100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6至2024-03-2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或银行保函;(3)或工程担保保函;(4)或保证保险。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提交的,应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电子保函等同于原件。具体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广应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4-03-28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3145185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3682207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海丝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1786号荔园小区E区2号楼 邮编:351100
电话:18396061539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邮编:350002
电话:庄铃强、李卉、林游 传真:/
联系人:0591-8755421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开户银行2: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
帐户名称:莆田市海丝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账户1:134415010400080748128432001、账户2:904021001001000023074900000001
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6号涵江区商务大楼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海丝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134415010400080748128432001]
[户名:莆田市海丝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23074900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