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专业硕士授权点建设与培育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Y(GK)2024-0813
项目名称: 新疆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专业硕士授权点建设与培育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50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专业硕士授权点建设与培育采购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购买国产四台服务器和两个2M机柜用于:(1)深度学习和人工智能;(2)科学计算;(3)大数据处理;(4)虚拟化和云计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是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
3)、本采购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2日至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 10:00至14:00,下午 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工程学院
地 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
联系方式: 15899207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66号科创花苑B3办公楼1501室
联系方式: 15899452437、0991-3193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栋辉、石龙彦
电 话: 15899452437、0991-319333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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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专业硕士授权点建设与培育采购项目(最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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