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机场噪声监测系统建设 咨询服务项目变更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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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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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宁波机场噪声监测系统建设 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ZJJC-24-09-0017 )的保证金账户进行 变更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4.1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 要求保证金以 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汇入 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 金额:人民币 45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 指定缴纳 账户:
账户: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账号:1202050219900012004
开户行:工行杭州空港城支行
地 ? 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综合楼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 宁波机场噪声监测系统建设咨询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化填写)。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管家”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采用保函形式的上传保函复制件),经审核通过后可下载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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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 要求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汇入 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45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 指定缴纳 账户:
账户: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账号:1202050219900012004
开户行:工行杭州空港城支行
地 ? 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综合楼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 宁波机场噪声监测系统建设咨询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化填写)。银行回单复制件注明投标人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信息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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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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