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河州个旧市大屯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燃气蒸发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zb-2024-no22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18987668466
招标代理机构蒙自市泰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1518737554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红河州个旧市大屯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一燃气蒸发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HZB-2024-No2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州个旧市大屯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一燃气蒸发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个旧市大红屯粮食 购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河州个旧市大屯粮食物流园一燃气蒸发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参数见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州个旧市大屯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一燃气蒸发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州个旧市大屯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一燃气蒸发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关于将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扶持 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年检合格并在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 或2023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近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08月至今任意3个月 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 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 内;若查询无果提供相应截图); (6)磋商申请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 目的投标。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谈判。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 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1.4本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 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3日16时30分到2024年09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3.1时间:2024年09月03日08:30时(北京时间)至2024年09月09 日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蒙自市泰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天马路西延西侧晓龙岛小区26-7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蒙自市泰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天马路西延西侧晓龙岛小区26-7 号)。 七、其他 1.1项目编号:THZB-2024-No22; 1.2项目名称:红河州个旧市大屯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一燃气蒸发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95万元; 1.6采购需求:红河州个旧市大屯粮食物流园一燃气蒸发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参数见第 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1.9质量标准: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并结合合同约定及用户需求标准和技术附件参数进 行验收。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 址:个旧市个屯路红河工业园区6号路东面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9 8766 8466 电子邮件:124125329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蒙自市泰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天马路西延西侧晓龙岛小区16-7号 联系人: 黄工 电 话: 15187375541 电子邮件: 1518737554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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