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53a0042300113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段峥毅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河坤0871-6532174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7
公告正文
弥勒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东风片区)一期、二期(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弥勒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东风片区)一期、二期已由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备案号[项目码]:2302-532504-04-01-655080)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弥勒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构成,招标代理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弥勒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东风片区)一期、二期(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E53A00423001136)。
2.2 建设地点:弥勒市东风农场玫瑰路以南、农垦路以东、东风一小旁。
2.3 项目概况:总用地21.66亩,建筑面积约32000㎡,包括住宅型保租房、宿舍型保租房和配套商业等业态,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7557.33万元。二标段建安工程费7437.19万元,设计费用约为4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具体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报审工作、现场指导与监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
(2)工程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群(单)体建筑的建筑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人行道、围墙、路面铺装、管网、交通标识等);安装、智能化及人防工程包括群(单)体建筑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供暖工程、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含深化设计)、消防工程、中水工程、人防工程、太阳能等);(注: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电梯采购安装工程不在此次发包范围)。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5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等,成果文件应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保证设计质量,对提供的所有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满足工程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其他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8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构成,已到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1施工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
3.6施工企业业绩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应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建设规模不少于22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要求合同签订时间或完工时间在这段时间内)。
3.7设计企业业绩要求:设计企业2020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应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3万元或建设规模不少于22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要求合同签订时间或完工时间在这段时间内)。
3.8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兼任)
3.9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资格。
3.10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企业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1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3.12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蓍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施工单位提供。)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2)联合体投标人资质以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16日08:00时至2023年05月22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系统上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注:在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招标文件应该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 月 07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06月 0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后,还须按以下要求使用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的数字证书(CA)在开标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智能开标的通知》及《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大力推行网上智能开标切实减少交易现场人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进行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地区为红河州,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2)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峥毅
电话:1398768979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张河坤、郑皓予、张琳
电        话:0871-6532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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