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塔户外LED挂网广告屏更换及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部门批准,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塔户外LED挂网广告屏更换及维保服务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塔户外LED挂网广告屏更换及维保服务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8933822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邓工 联系电话:020-8329271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89338229
三、项目概况:广州塔户外LED挂网广告屏位于广州塔塔身355.2米至407.2米外立面,最高处周长131米,最低处周长109.5米,高度52米,面积约6500平方米。灯网由1995条灯串组成,每条灯串有35个LED像素点灯,像素点灯之间间距300mm。工作电压:DC24V,像素点灯功率:3W(RGB),通讯协议:DMX512。灯网共有85个数据分配器、170个直流配电箱,每个数据分配器控制2个直流配电箱,每个直流配电箱控制12串灯串。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广州塔户外LED挂网广告屏成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软件、配件、线缆、机柜和箱体等)进行更换,包含成套新设备的设计联络、制造采购、运输(含装卸)、保险、成套旧设备拆卸、更换施工阶段的旧成套设备维保、成套新设备更换、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保障、质保期内维保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包括内容、具体类型及数量以用户需求书、灯具技术规格书、采购设备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631,550.21元(含前三年免费质保期及维保期和第四年收费维保期)。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广州塔
供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拆卸、更换、安装、调试、通过甲方验收。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2年02月25日至2022年03月03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2年02月25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2年03月03日
投标登记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2.1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并由发布招标文件的当日起接受投标登记并计算备标时间。
2.2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36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售后不退。
2.3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代表办理登记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登记时)。
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的投标人,招标单位不予受理。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注: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如果投标人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其后续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03月18日08时30分;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8日0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8日09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若不是拟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投标人须出具该设备制造商授权函;
3、制造商不得与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如同时参加,制造商获得投标资格;
4、投标人非投标设备制造商的,一个品牌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委托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①具有制造商盖章的有效《制造商唯一授权书》(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具有相同意义的授权书的代理商获得投标资格;若有两家或以上该品牌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其所有该品牌代理商均不能获得投标资格;
②未具有有效《制造商唯一授权书》或相同意义的授权书,若只有一家该品牌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其获得投标资格;若有两家或以上该品牌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其所有该品牌代理商均不能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景观亮化灯具供货业绩(不含路灯类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9338229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广州塔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dpm.com.cn/)、广州塔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antontower.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5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