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第三方监督评价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21.7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cg-2021040100682
预算金额36.19万元
招标联系人邱梦龙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CS-20210401006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宏丰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第三方监督评价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10401006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第三方监督评价服务 职业中介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361920
 合计金额小写: 36192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陆万壹仟玖佰贰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

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1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第三方监督评价服务-项目人员工资

C0803-审计服务

1、指出不足,促其改正,并记录在案。

2、对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人社部门可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再承担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3、按规定时间完成受托承担的评价工作任务。在评价工作中,投标方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协调招标方的工作,并积极参与招标方的工作组织。

835.2

260

217,152

小型

2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第三方监督评价服务-项目人员保险费

C0803-审计服务

1、指出不足,促其改正,并记录在案。

2、对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人社部门可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再承担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3、按规定时间完成受托承担的评价工作任务。在评价工作中,投标方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协调招标方的工作,并积极参与招标方的工作组织。

139.2

260

36,192

小型

3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第三方监督评价服务-项目人员差旅费

C0803-审计服务

1、指出不足,促其改正,并记录在案。

2、对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人社部门可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再承担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3、按规定时间完成受托承担的评价工作任务。在评价工作中,投标方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协调招标方的工作,并积极参与招标方的工作组织。

139.2

260

36,192

小型

4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第三方监督评价服务-项目管理费

C0803-审计服务

1、指出不足,促其改正,并记录在案。

2、对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人社部门可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再承担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3、按规定时间完成受托承担的评价工作任务。在评价工作中,投标方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协调招标方的工作,并积极参与招标方的工作组织。

139.2

260

36,192

小型

5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第三方监督评价服务-其他费用

C0803-审计服务

1、指出不足,促其改正,并记录在案。

2、对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人社部门可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再承担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3、按规定时间完成受托承担的评价工作任务。在评价工作中,投标方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协调招标方的工作,并积极参与招标方的工作组织。

139.2

260

36,192

小型

合计

1,392

260

361,920

1、以上分项报价明细暂按2021年组织开展创业培训班和技能培训班260期预算,每期培训班评价费用为1392元,预算总价为361920元。

2、合同期限内,甲方最终根据实际开班期数及乙方督查评价情况支付费用,资金直接拨付乙方设立的基本账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5-06 —— 2022-05-05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评价工作应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备案时开始,到培训班结束后7日内完成并向甲方递交督查评价报告。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监督评价情况和工作进度支付款项,每季度末按实际完成期数与乙方结算。

2、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资金直接拨付乙方设立的基本账户。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砂子塘支行(湖南宏丰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430501774736000003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对区内开展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进行量化监督考核评价,客观评价其真实性、规范性和满意度,并出具评审报告作为拨付培训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核确定乙方研究制订的评价方案、指标、权重;

2、对乙方评价工作的时间、质量进行督查;

3、审核乙方提交的评价数据、结论和报告;

4、及时拨付乙方评价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基础资料进行检查。第三方机构对培训机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收集整理的学员身份证、劳动合同、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表、培训日志、巡查记录、培训人员花名册、考勤签到表(每个学员到课率须达到80%以上)、各项政策文件规定及网上公示情况等进行检查,指出不足,促其改正,并记录在案。

2、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对每个班教学(包括理论和实操)实时监控视频每半天进行一次查看,每次查看不少于半个小时,并详细记录上课教学情况及学生出勤情况,随机抽查核实5-10名上课学员身份信息。

对开展线上培训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容、要求和线下培训一致。线上培训采取直播的,则需对直播到课率、实名注册及打卡情况、实时互动情况进行核查。每期班结束后,对每个学员观看时长、课后作业记录、实时互动情况进行核查,直播间到课率不低于80%,学员观看总时间不得低于总课时的80%,且每位学员需有课后作业记录。

线上培训采取录播的,需核查是否在国家或省级人社部门认可的线上平台目录内。每期班结束后,对每个学员的打卡记录、观看时长、课后作业记录、实时互动情况进行核查,学员观看总时间不得低于总课时的80%,且每位学员需有课后作业记录。

加强对企业职工采取“工学一体”方式进行实操课程的监管,实训期间对每期班学员进行至少二次现场查访,对学员出勤情况及学习情况进行核查,查看实训记录台账(内容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实操内容,学员考勤签到表、“工学一体”实施情况表)。对机构或企业派出的实操老师的现场指导情况(实操老师指导实践、内容、实训视频或照片等)进行现场督查并记录在案。

3、电话回访。每期培训结束后,第三方机构对参训人员按不少于50%的比例进行随机电话回访,抽查其电话号码真实性、学员参训情况及满意度等情况。

4、自培自考班监考。对开展自培自考的培训机构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结业考试进行全程监考,对参加考试学员的身份进行核对,监督检查培训机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阅卷和发证。

5、网上审核资料抽查。对完成网上审核的资料按10%的比例进行复核,查询对比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6、出具报告。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5日内,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价报告,作为人社部门拨付培训补贴资金时的重要依据。报告应客观评价其培训班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满意度,对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人社部门可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再承担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7、按规定时间完成受托承担的评价工作任务。在评价工作中,乙方须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协调甲方的工作,并积极参与甲方的工作组织。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委托第三方评价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评价工作。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完成受托评价工作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扣减部分或拒付全部评价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若有其他未定或特殊事项,可事先在协议中明确,事先在协议中未能明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9号凯宾商业广场1729房
法定代理人: 唐南沙 法定代理人: 邱梦龙
委托代理人: 刘星 委托代理人: 罗新
电话: 0731-88999824 电话: 0731-85595977
传真: 0731-88999263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1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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