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c-20180129111690150
预算金额33.3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勇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及配件采购项目
成交供应商: 上海直真视通科技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公告时间: 2018-02-05 15:52:50
项目名称: 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及配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8012911169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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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 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 成交供应商: 上海直真视通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 潘勇 成交供应商联系人: 上海直真视通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电话: 021-61089609 成交供应商电话: 021-51156299-626
采购单位邮箱: 成交供应商邮箱: pan_jun@zzvc.com.cn
需求公告发布时间: 2018-01-29 17:18:21 收货地点: 浦东大道1234号
报价截止时间: 2018-02-01 17:18:21 到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到货
纪检监察电话: 02158851234
资质要求
售后服务网点: 要求当地有售后服务网点 销售资质需求:
售后上门服务要求: 上门服务年限:5年
上门服务时限:接到报修后12小时
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响应要求: 7X24小时
免费维保质保期: 3年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上海市浦东大道1234号 踏勘时间: 2018-01-31
联系人: 潘勇 联系电话: 13818077237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收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1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上海直真视通科技有限公司自1996年起在上海开展业务,与北京直真视通、上海直真节点同属专业从事宽带多媒体通讯、系统集成及产品研发的专业化高科技公司。目前,公司在上海、北京、广州、成都、深圳、南京、杭州、合肥、乌鲁木齐等地都建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并拥有一批掌握通信和多媒体应用最新技术、具有丰富经验的优秀的技术人才约130余人,其中本科以上人才占80%以上,同时不乏拥有博士和硕士学历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有力地保证了公司高效性的发展。 公司业务涵盖了: ? 综合布线----一体化的电气解决方案 ? Pro AV 集成 -- 本地多媒体系统集成+远程视频会议系统 IT+AV ? 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数字看板、PIS、FIDS ? 安全防范--WEB应用与后台数据库安全系统 ? IPSS----让人们能由任何地方以容易安全的方式进行网络连线 ? 新产品的引入与市场化论证 ? 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配套与开发 ? 针对于用户应用的二次软件系统开发 累积了数百个成功案例,包括有: 总参军训部、总参通信部、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湖州军分区 、湖北省公安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中行、福建建行、海关总署、中国石化、中国石油、邮政总局、武警总队、中国铁通、杭州海关、广东移动、江西移动、国家电力公司、湖州电力公司、长兴电力、上海闵行区政府、重庆北碚区政府、海通证券、招商证券、上海宽带网络中心、上海交换中心、上海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国际铜业协会、73610部队、73011部队、61398部队、75770部队、73901部队、95830部队、上海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港口管理局、罗氏制药、赛诺菲安万特、SAP、Leoni、Dupont、Gillete、P&G、阿尔卡特?贝尔、上海航道局、瑞安集团、爱赛克斯、紫都置业、博思格钢铁……
报价总金额: 333,000.00
采购人意见
符合要求,且价格最低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网上竞价电话(http://oa.zycg.cn/home/contactus)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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