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中标公告
金额
12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cc-20220919-1
预算金额126.6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
招标联系人严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18061237880
中标公司南京宝得科技有限公司12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CC-20220919-1
二、项目名称: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宝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西岗办事处摄山星城天佐路1号13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30238330XL
中标金额:12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起之日起算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鑫、徐行速、孙娟、邱云亮、周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机构收取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算,按3折实收。招标代理服务费计收512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101号
联系人:严主任
联系方式:13851923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
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806123788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采购文件.doc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采购文件.doc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刑警支队设备维
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属于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南京宝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
人,营业收入为2044万元,资产总额为87万元,属于_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南京宝得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0日
5
2022年9月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SCC-20220919-1项目名称: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合同格式29第四章项目需求24第三章评分标准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一章投标邀请3总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受[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的委托,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JSCC-20220919-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起之日起算采购需求: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126.6万元预算金额:128.8万元项目名称: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编号:JSCC-20220919-1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月度会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后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1.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8室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下午14:301.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下午14:3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标书服务费: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3.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告媒体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一份(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项目联系人咨询。(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1)本招标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1.采购人信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名称: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851923516联系人:严主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101号名称: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联系方式:18061237880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联系人:杨先生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101号联系人:严主任电话:13851923516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联系人:杨工电话:18061237880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4 | 项目地点 | 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服务范围 | 负责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维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刑科所各项检验鉴定工作正常进行,为全市开展打击犯罪攻坚行动提供技术支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8 | 合同履行期限 | 1年,自合同签订起之日起算。 |
9 | 质量要求 | 维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刑科所各项检验鉴定工作正常进行。 |
1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1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3 | 踏勘现场 |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
14 |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 2022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
15 | 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 60天 |
16 | 合同价格形式 |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 |
17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18 | 方案暗标编制要求 | √不采用 |
19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8室(地点如有变更会提前电话告知) |
20 | 供应商参加开标人员要求 | 出席人员以要求:√委托代理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结束前到达 |
2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代表1名,其他经济技术专家4名。评标专家确定方式:4名成员从江苏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2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3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成交候选人人数 人 |
24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的金额:/ |
25 |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 最高限价:126.6万元 |
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合格的投标人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1、招标方式一、总则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4.2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算,按照3折收取。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
(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投标文件格式(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项目需求(3)合同条款及格式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招标文件的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投标文件构成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3有关费用处理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2标的物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6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5投标货币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3.3培训计划;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6.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6.1在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6、投标保证金(如果收取)15.3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有分包,投标人投标任何一个分包,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6.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6.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8.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
19.2.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19.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1、投标文件的递交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0、投标截止日期19.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9.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2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21.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3.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公证员(必要时)、监管代表、投标人授权代表等参加。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授权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3、开标五、开标与评标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4.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4.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4、评标委员会23.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3.5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记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23.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
25.4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6.投标的澄清25.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27.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向其授权代表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7.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7.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8.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8.1无效投标条款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8.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8.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8.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8.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8.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8.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
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2废标条款:28.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8.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清单”、“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8.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9、确定中标单位六、定标28.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8.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8.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9.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1名中标候选人。
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30、质疑处理29.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项目需求部分以外内容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30.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严主任,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101号,联系电话:13851923516。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层907室,联系电话:025-86110899。30.4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30.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0.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0.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0.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0.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0.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0.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七、授予合同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快递方式向中标供应商寄发中标通知书,请供应商准确清晰填写《法人授权书》,如因相关信息填写错误导致中标通知书无法寄达,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1、中标通知书30.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签订合同
第三章评分标准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中标通知书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可向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联系电话:025-86110899。3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详见第四章),方式为履约保函。34、履约保证金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2、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的投标价格分别给予4%、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依据)。说明:评分细则: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小数点后保留2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最高得分 |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 1、招标控制价126.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相应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2、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 30 |
商务部分(55分)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1、投标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产品原厂或原厂授权维保服务业绩,每个得2分,满分14分(提供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资料需反应相关信息,否则不得分) | 14 |
商务部分(55分)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2、投标供应商取得(毕克、安捷伦、岛津、PE、牛津、溯高美、诺日士、赛默飞)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证明文件的得4分/个,满分32分(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32 |
商务部分(55分)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3、投标供应商承诺提供更换的备件为原厂供应零配件的得4分(提供承诺书及与仪器原厂的历史采购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资料缺一不可) | 4 |
商务部分(55分)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4、投标供应商承诺:1、承诺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负责解答采购人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办法得2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原件)。2、承诺接到采购人要求上门服务的电话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得3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 5 |
技术部分(15分) | 对本项目招标任务、要求的理解程度 | 1、根据各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招标任务、要求的理解程度进行综合评比:a、内容与深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理解和把握准确的得5分;b、内容与深度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理解和把握较准确的得3分;c、内容与深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理解和把握基本准确的得1分;d、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15分) | 服务和实施方案 | 2、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综合评分,从人员技术培训、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响应程度等方面综合评分:a、综合对比服务方案和实施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最优的得5分;b、服务方案和实施方案较完整、比较科学、合理的得3分;c、服务方案和实施方案不完整,合理度、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d、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15分) | 投入维保设备、设施、材料情况 | 3、对比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保设备、设施、材料等配置是否充分、技术先进、合理等情况进行评审:a、配置充分、技术先进、合理的得5分;b、配置较充分、技术较先进、较合理的得3分;c、配置不充分、技术先进性一般、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d、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折扣。(1)如供应商为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
2、项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22号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1、项目名称: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一、项目概述第四章项目需求3、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投标无需提供原件,但甲方有权要求评标结束后提供原件备查),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主观分部分由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供应商的本项得分(保留2位小数)。评标结果保留两位小数。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二、具体维保内容7、本次维保服务为全包价,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不含耗材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务费、检测仪器费、交通费、保险费、风险费、利润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6、投标供应商中标后,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和健全本维保服务管理档案,主要包含培训、维保服务等过程记录,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以备核查。5、质量要求:维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刑科所各项检验鉴定工作正常进行。4、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起之日起算。3、服务内容: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刑科所设备维修保养服务,负责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维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刑科所各项检验鉴定工作正常进行,为全市开展打击犯罪攻坚行动提供技术支撑(具体维保内容及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第五章采购合同格式合同签订一个月内以乙方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总价30%,维保服务期满六个月,一个月内以乙方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总价40%;在维保服务期满并经审计后支付尾款。(结算审计核减率5%以下的审计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核减率5%(含)以上的审计费用一律由供应商承担,并直接在审定价中扣除。)三、付款方式最高限价:126.6万元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数量17台
名称 | 维保内容及要求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一)液质联用仪维保服务要求:1、品牌:安捷伦;设备型号:G65202、合同期限内不限次数免费上门服务,至少4次巡检或预防性维护保养服务;3、保养内容:清洗过滤部件,清洗检查泵头组件(柱塞,单向阀,密封圈等),泵机械部件检查,校正自动进样器位置,检查和清洁传感器及电路板,检查及清洗检测池等;4、免费更换零部件(不含保护柱,分析柱,进样瓶,管路,管路接头,流动相瓶,钨灯,氘灯等消耗品);5、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48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二)离子色谱仪维保服务要求:1、品牌:赛默飞;设备型号:ICS-30002、合同期限内定期对仪器提供4次上门保养或定期维护性巡检。保养内容如下:检查分析泵密封圈,泵机械部件除污加油;清洗单向阀和柱塞杆,检查和清洁传感器及电路版,检查及清洗检测池;测试检测器基线和噪音;泵的流速测定和相关管路检查。3、对故障进行维修,并为客户免费更换由仪器电气、机械性能故障而损坏的零备件,维保费含自动进样器。除消耗品外,其他零件均保修。消耗品清单如下:阴离子抑制器 ,阳离子抑制器,离子色谱柱,氢氧化钾罐,甲烷基磺酸罐,阴离子捕获柱,阳离子捕获柱,进样器注射器,进样针,样品瓶,泵头单向阀,PH参比电极,金电极,预处理小柱,淋洗液过滤头;4、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48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三)安捷伦气质联用仪(2台)维保服务要求:1、品牌:安捷伦;设备型号:7890A/5975C、7890B/5977A;2、合同期限内不限次数免费上门服务;合同期限内4次巡检或预防性维护保养服务;3、保养内容:GC进样口压力流量控制检查,温度控制检查;分子涡轮泵,更换机械泵油,检查机械泵各管道的连接是否良好,检查真空度;稳定性考察,同时检查测试仪器灵敏度;稳定性考察,同时检查测试仪器灵敏度;4、仪器的免费维修和零部件免费更换(不包含GC的进样衬管,进样垫,色谱柱,柱垫;自动进样器进样针, 样品瓶套件;机械泵油;载气过滤器、机械泵,分子涡轮泵,真空控制板等消耗品);5、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48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四)岛津GPC-GC/MS及气质联用仪维保服务要求:1、品牌:岛津;设备型号:GCMS-QP2010;2、合同期限内不限次数免费上门服务;合同期限内4次预防性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限内4次巡检服务;3、保养内容包括:LC流路清洗、MC离子源清洗、FID检测器喷嘴清洗等;4、维修服务,包含仪器故障的现场诊断和修复,免费更换零部件,免费提供维修用消耗品;5、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48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五)红外光谱仪及显微镜维保服务要求:1、品牌:PE;设备型号:SPECT100-Spotlight200SPECTURM100ATR2、合同期限内不限次数免费上门服务,免费定期保养:合同期限内4次巡检或预防性维护保养服务;3、临时故障修复:当采购人发现合同所列仪器设备有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随时在中标供应商服务时间内通知中标供应商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服务,免费维修不计次数。4、免费更换零部件,不含(电脑,打印机、冷却循环水、空压机及消耗品;5、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48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六)顶空-气相色谱仪维保服务要求:1、品牌:PE;设备型号:CLARUS5002、合同期限内不限次数免费上门服务;合同期限内4次巡检或预防性维护保养服务;3、临时故障修复;4、免费更换零部件(电脑、打印机、冷却循环机、空压机和消耗品除外);5、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48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七)扫描电镜维保服务要求:1、品牌:赛默飞;设备型号:QUANTA 6502、合同期限内不限次数免费上门服务;每季度做1次年度例行的维修保养, 检查维护服务;3、保养内容不含电镜附件第三方产品(如水箱,压缩机,相机,能谱,样品杆,电镜附属的 制样设备等);4、仪器在正常操作时发生故障,免费维修和更换零部件;5、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48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八)能谱仪维保服务要求:1、品牌:牛津;设备型号:OXORD X-MAX2、合同期限内不限次数免费上门服务;每季度做1次年度例行的维修保养, 检查维护服务;3、发生故障时,免费上门维修;4、所有硬件发生损坏,均免费给予更换;5、如探测仪发生损坏,需调配使用,并免费维修;6、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48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九)四级杆-静电场轨道阱液质联用仪维保服务要求:1、品牌:赛默飞;设备型号:QE2、合同期限内不限次数免费上门服务;合同期限内4次巡检或预防性维护保养服务;3、保养内容:离子源检查清洗;透镜,喷口和多极离子传输杆清洗检查清洗;真空系统检查保养;电子部件检查调整;LC部分检查保养;以仪器校正样品为标准,做仪器检测使其处于当前最佳工作状态;4、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由仪器电气、机械性能故障而损坏的零备件;5、不包含在内的备件和消耗品清单:离子传输管,陶瓷件,六通阀转子芯,电子倍增器,喷针;LC进样样品传输管,样品瓶及配件,色谱柱,柱垫,机械泵油,密封圈,进样针,校准液等;6、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48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十)毕克氮气发生器Genius1022型维保服务要求:1、合同期限内不限次数免费上门服务;合同期限内4次巡检或预防性维护保养服务;2、全年空压机维护;3、机器宕机或免费故障维修;4、免费升级和更换任何易磨损部件。5、维保费含需更换下列耗材:02-1054进气口滤芯、3301716除水滤芯、3301715除烃类滤芯、06-5529空压机维护零件和06-5542空压机维护零件;6、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48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十一)诺日士彩扩一体机设备维保服务(一)本项目彩扩一体机1台(维保内容还包含压痕仪、制卷系统),品牌:诺日士;设备型号:D1005HR;(二)维保服务要求:1、合同期限内不限次数免费上门服务;合同期限内4次维修保养服务;2、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易损零部件(除扩印头外),总价不超15万元;3、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48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十二)顶空-气质联用仪设备维保服务1、品牌:赛默飞;型号:Trace1300-ISQ LT2、合同期限内不限次数免费上门服务;合同期限内4次预防性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限内4次巡检服务;3、除仪器厂商规定的耗材以外,其余的零部件全保,免费更换;4、维修服务,包含仪器故障的现场诊断和修复,免费更换零部件,免费提供维修用消耗品;5、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48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十三)UPS供电系统维保服务要求:1、品牌:溯高美;设备型号:MOD3GP-SY-120K/3C3EX30KS2、合同期限内不限次数免费上门服务,合同期限内4次巡检或预防性维护服务;3、免费更换老化损坏的零件;4、对突发性机组故障免费上门维修;5、对人员进行培训;6、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48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
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 (十四)VERITI 扩增仪(3 台)设备维保服务要求:1、品牌:赛默飞;型号:VERITI2、维保要求:在保修期内,如温控模块、功放模块、热盖模块、主板模块、电源模块,出现的所有仪器硬件故障以及所产生的物流和维修工时,在保修期内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出现故障时,由维修中心安排物流及提供包装箱取回处理,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发回报修单位;3、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48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
项目名称: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合同编号: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订日期:承包供应商:采购人: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1.1保修合同期限第一条维修和保养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住所地:住所地: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1.4服务报告:对甲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效果,乙方需提供如下的报告:1.3服务时间安排:1.2.2双方约定,乙方依据以下标准向甲方提供以下项目的维修保养服务:1.2.1本合同约定的保修类型为:全保服务(不含耗材)。1.2保修合同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维保服务内容 |
第二条服务费用1.5合同期内甲方无故未经乙方同意,交由其他第三方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服务造成的故障,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维修费用。但因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有效维保服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4.4故障统计分析报告:乙方应对典型故障和重大故障进行分析和总结,单独提交报告或作为工作报告的一部分提交甲方人员,以利甲方加以改进并及时杜绝类似隐患。1.4.3故障发生、排除通报:对于具有典型性的故障或重大的故障,乙方应依照双方确定的通报流程及时进行通报。1.4.2故障报告:乙方应在维修记录中对甲方设备的故障进行详细描述。1.4.1工作季报:每季度提交一次维修工作报告,总结该季度内每月服务执行的情况,说明实际的工作成果和发现的问题,并向甲方提供改进的建议和后续服务的计划。
3.1、投标(响应)文件和报价表。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号的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2.3结算审计核减率5%以下的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核减率5%(含)以上的审计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在审定价中扣除。2.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一个月内以乙方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总价30%,维保服务期满六个月,一个月内以乙方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总价40%;在维保服务期满并经审计后支付尾款。2.1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该金额包括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涉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务费、零配件(不含耗材)、检测仪器费、培训费、交通费、保险费、风险费、利润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3.7、中标(成交)通知书。3.6、服务承诺。3.5、投标(响应)承诺。3.4、技术规格响应表。3.3、交货一览表。3.2、供货一览表。
4.1.3乙方在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验收,并在维修工单上签字确认。4.1.2甲方应按照设备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操作,提供设备正常运行及必需的各项条件与工作环境,如电源,机房的温度及湿度,清洁等应符合要求。4.1.1甲方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文件。
4.2.1为甲方合同中约定的设备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保障,确保其正常运行。乙方应当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提供维护保养报告;保证为甲方所保设备备件的存储并优先提供备件的发货;当甲方所保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可拨打免费报修电话,乙方应及时派工程师进行指导或赴现场维修等。4.2乙方权利和义务4.1.7甲方享有更新或增加系统功能的优惠(即乙方的优惠折扣)。4.1.6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维修和保养费用。4.1.5对于合同中已经约定的预防性维护项目,甲方应按照计划时间提前7天通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4.1.4甲方对乙方的维修过程、维修质量及维修结果可以提出要求。
4.2.7乙方为甲方维修和保养时,现场工程师的人工费及所提供的配件价格需提供厂家的正式报价清单和查询途径。4.2.6如果设备需更换配件,乙方提供的配件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所更换的零部件或配件保修六个月,自更换之日起算,更换的不良品返还乙方。4.2.5乙方提供24小时报修电话:,邮箱地址:。甲方设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包括电话、传真、邮件或正式文件函等通知)发出后及时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如设备故障严重,无法即时修复,乙方有义务提供解决方案,并保证在个工作日内使设备恢复正常运行。若乙方在甲方报修后内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则每延迟一日则本合同维修保养服务期限自动延长三个工作日。4.2.4乙方维修和保养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环保等各项规定。4.2.3在维修和保养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修和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并需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对乙方的维修过程、维修质量及维修结果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及时予以回复,做出合理解释或修正,该等过程应当列入维修和保养记录,并需乙方签字确认。4.2.2每年度进行(以招标技术要求为准)次定期校准和保养,并承诺提供年度书面保养报告及整机质量评估报告。乙方在预期保养时间之前一周内通知甲方保养时间,定期的维护保养服务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
6.2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受害一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6.1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对本合同条款做增加、删除、修改等变更,须以补充协议书方式进行。该补充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第六条变更乙方应设立服务投诉电话接受甲方用户对维修服务的投诉,并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一旦发生投诉,乙方应立即响应,采取补救措施。投诉处理电话:。第五条服务质量管理4.2.8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维修服务超过5次/年,或者遭受甲方投诉超过3次/年,或者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修复本合同下的设备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7.4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开机率未达到合同要求,每降低1%,保修期顺延5天。当开机率低于90%,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3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拒绝执行合同规定项目或约定,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乙方可以书面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逾期未付,乙方保留向甲方要求每日按当期应付合同价款金额0.5%的比率支付违约金的权利,或双方协商解决。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7.1一方因过错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对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一般不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金额。但对于人身伤害或有形资产的损坏所造成的损失,此规定限额不适用,需视实际损失情况而定。第七条违约责任
9.1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水灾、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战争、重大国家政策变动等因素,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等因素。第九条不可抗力8.3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如无法协商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8.1当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第八条争议
10.4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守约一方根据本合同之约定要求另一方给予损害赔偿、支付应付款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的权利。10.3任何一方违约,在收到另一方书面的通知30天之内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10.2乙方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的,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因该种情形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10.1合同有效期限届满,该合同自动终止。第十条终止9.2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相关条款的,可免予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1乙方在提供维保服务过程中所获知的甲方或甲方客户信息的使用仅限于履行本服务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必需的限度内。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公开、复印、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让任何第三方,包括自然人、公司、企业或实体获知上述信息。如乙方违反本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1.3本合同下列用语的含义:全保服务:包括整机的维修、保养及所约定的零部件、人工服务。11.2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内容或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机构或个人。11.1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甲方人员进行商业贿赂。乙方一旦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需向甲方返还未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时间部分的合同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其他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乙方:12.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12.3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甲方执副本叁份。12.2本合同须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人(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此页为标书封面格式,制作标书时,删除本行文字)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1、行数应根据实际内容自行增减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评分索引表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地址:
详细评分办法中的各个打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备注 |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肆份。致:(采购人)一、投标函特别提醒:请供应商准确标注投标书页码。2、建议投标供应商为《投标文件》制作详细目录,并将该《评分索引表》放在投标书目录之前。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5.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2.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1.按招标需求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其中,中、小型企业的产品/服务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合同履行期限:年。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邮编:传真:投标单位代表姓名(签字):电话: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地址: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招标的;
投标单位(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供应商住址)的(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三、开标一览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务费、零配件(不含耗材)、检测仪器费、培训费、交通费、保险费、风险费、利润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注:1、本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刑警支队设备维保(2022年度)--理化检验设备维保服务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合同履行期限 | 备注 |
小写:人民币 | ||||
大写:人民币 | ||||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是() 否() |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4、《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密封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查找。3、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 |
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五、技术条款偏离表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要求规格 | 投标响应 | 偏离 | |
七、类似项目业绩表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六、项目组成员一览表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1、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姓名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职务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金额(万元) | 备注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主要设备有:。(若有)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注:本表后附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不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声明人(公章):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单位的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声明人:(公章)(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十三、其他材料★上表为样式,须替换成带有【二维码】的在线打印的信用承诺书。2022年月日十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年月日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信用得分 | 星级 | ||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 |||
信用承诺 |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釆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釆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釆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釆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釆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至少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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