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MES管理系统ERP管理系统数字孪生系统智能调度采集系统升级中控系统单元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智能加工单元智能上料单元成品检查系统节能产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刀具检测伴随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装卸费安装材料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PLC采集机器人采集PLC与机器人数据采集数据建模计划执行生产看板权限管理日志管理质量管理高级排程系统框架用户管理工厂建模MES系统工厂模型产品建模包含产品的物料进行组管理工作制建模工作日建模工艺建模维护工序和工艺路线灵活配置库房科学合理的库位快速准确出入库精确盘点物流跟踪生产计划生产订单多个作业单进行批量下达配料生产追溯生产作业单信息质检信息显示大屏设备的监控统计分析生产线监控生产任务的执行产量统计设备监控故障报警信息成品检验成品测试检验查询综合排程直观拖拽排程ERP系统设备管理及测试维护计划管理维护状态查询设备维修设备点巡检仓库管理盘点管理生产出入库数字孪生技术车床输送线机器人装配系统激光打标系统三维漫游数据多维度展示实时监控设备变量报警状态模型轻量化实时数据展示通用采集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工控设备智能模块仪器仪表运动控制器离线接口库通信能力如西门子多种常见设备通过编程控制IO通道或者设备报警条件配置设备变量事件配置发生报警即时通知设备变量查询历史数据回放报警通知配置报警记录查看历史数据查询数据曲线绘制设备变量值变化设备变量报警条件设置设备变量报警通知方式配置客户端平台支持在现有框架功能的基础上进行扩展数据采集模块中断接收变化量机床的数据采集智能制造虚拟仿真系统仿真系统实现仿真随动提供数据支撑通信故障处理支持图形化的简化设备配置视频要求变量管理支持变量多级分组管理历史记录数据转换画面显示画面历史回放画面分层画面模板图形模板报警管理报警联动事件管理平台软件中进行报表的设计报表数据集成报表排版支持与Excel中完全相同的函数调用报表数据的计算分析能力图表混排生产调度系统总控系统以太网智能IO模块机器人控制器传输线激光打标机机床机外围设备机械手料台控制模块软件功能结构图工艺信息的获取解析条件IO信息实时IO的获取作业调度命令调度条件IO获取作业布置执行结果反馈控制模式切换综合以上信息实现工艺调度物料自动化供应空料盘回收库存管理WMS管理系统仓储系统基本入库管理基本出库管理设备状态查询设备故障记录立体仓库存储系统堆栈机智能搬运机器人机床控制系统数控系统机床附件水箱排屑车附件箱清洁气枪上料机器人机器人控制柜机器人控制系统机器人通讯通用物理I\O端标准输入可扩展总线组IO支持外部轴能自动报警防碰撞保护功能独立驱动器位置控制速度控制转矩控制IGBT:PWM控制正弦波驱动通讯接口主控制器电源外设接口模块制动系统控制供电人机交互机器人运动控制机器人轨迹规划及算法实现机器人动力电控制机器人运动状态监控电子安全回路的部件视觉缺陷检测识别检查视觉检测硬件数据状态采集软件系统对不合格产品的缺陷区域进行定位分类工业相机工控机图像采集深度学习检测算法cuDNNTensorRTGPU设备图像处理速度插件功能进行组织成品检测系统脚本化编程视觉硬件彩色相机两轴单元两轴机器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环境标志产品环保产品序号审查设计方案三维模型演示教学应用试验三维效果图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培训方案设备调试智能制造软件保险费提供技术指导原材料燃料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电路图图纸配件公共服务防潮防野蛮装卸技术资料电子邮件现场服务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维修或更换服务产品备件软件升级银行手续费运费仓储费新零件货物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000-22095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联系人项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一鸣024-3148957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二期)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2日 10: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5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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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0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开标至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 ||
预算金额 | ¥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一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81231233、024-31489576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897084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4-31489576 | ||
附件: | |||
附件1 | 8.17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二期)项目(完整稿).doc8.17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二期)项目(完整稿).doc |
编制单位: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22-210000-22095项目名称: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二期)招标文件货物类公开招标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章货物需求75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9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招标公告1目录编制日期:2022年8月18日
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招标公告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二期)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4第四章评标方法76
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00.00元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000.00元项目名称: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二期)项目编号:JH22-210000-22095一、项目基本情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采购需求: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二期)(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招标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开标至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时间:2022年9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免费方式:线上下载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七、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3.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及填写投标报价。2.本项目投标人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投标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八、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名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2]363号文件6.★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5.★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邮箱地址:lntmzb@126.com联系方式:024-81231233、024-31489576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名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4-89708437
电话:024-81231233、024-31489576项目联系人:高石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75830188000209929账户名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二总则3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一投标人须知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联系人:项老师 电 话:024-89708437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联系人:高石电 话:024-81231233、024-31489576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无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R否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R否 |
1.3.7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R否 |
1.4.8 |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 无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00.00元 |
4 | 计量单位 | 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 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0.3 | 核心产品 |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
11.3 | 样品或演示 | 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不需要提供演示R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同开标时间 演示地点:同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演示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 2、演示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演示时间10-15分钟(自备演示所需设备) |
12.1 |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 R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R保函 □支票 R电汇 □其他 开 户 名: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账 号:758301880002099294、保证金退还方式:根据财政部87号令第三章第三十八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81231233-8026、其它:无(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投标文件份数 | ★1.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2.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
18.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 4人组成,共5人。 |
25.1 |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R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2、演示评审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27.2 | 评标办法 | 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
29.2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3家 |
31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中标人数量: 1家 R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
35.1 | 履约保证金 | R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总金额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时: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同时,按合同总金额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R保函 □支票 R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开 户 行:建行沈阳虎石台支行 账 号:21001493601052500928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前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返还中标单位所交履约保证金的50%,余下50%验收合格二年内无质量问题返还(无息)。(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货物类标准下浮10%收取。支付形式:电汇支付时间:发布成交结果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备注:采购代理服务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39.3 | 质疑 | 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高石联系电话:024-81231233-802、024-31489576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质疑过程可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规〔2021〕8 号)执行 |
备注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2.本项目投标人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投标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3.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及填写投标报价。 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5.★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6.★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关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均不适用。(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 |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
★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语言文字★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5.投标费用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三招标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第三章货物需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如下:8.招标文件构成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
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投标范围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投标文件构成
★13.投标保证金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投标有效期(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投标截止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概不退回。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电子档做任何修改。19.2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档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电子档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电子档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或撤回行为无效。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20.开标六开标及评标
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资格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1.组建评标委员会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投标文件的澄清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
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6.投标无效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样品及演示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比较与评价(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8.废标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
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保密原则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32.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1.确定中标人七确定中标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签订合同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中标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6.采购代理服务费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履约保证金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廉洁自律规定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40.履约验收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质疑与接收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投标文件的封皮 | 2 |
3 | 投标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7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
8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11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投标函 | 10 |
2 |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
3 | 开标一览表 | 11 |
4 | 分项报价表 | 12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3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4 |
7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15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 |
2 | 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 | 16 |
3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4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7 |
5 |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 18 |
6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9 |
7 |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 |
(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其他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封口格式:封面格式: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电子文档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所投包号:第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格式2
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格式3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住址:电话:工作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6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一、联合体成员: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格式9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3.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格式10日期:
(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其他事项:。(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日期:投标人银行账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开标一览表格式11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包号:报价单位:分项报价表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 |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13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包号/品目号:01-01产品名称:MES管理系统标的名称:MES管理系统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量:1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MES管理系统产线由多个子工作站组合而成,系统根据客户订购进行生产,通过对生产设备、机器人的实时数据的采集,展示各个工位中的实时生产情况,展现自动化智能产线的整体流程。MES系统将帮助学员能够更加立体、全方位的了解整条智能产线的运作。系统主体架构须满足生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构建合适的应用环境。结合操作系统、应用平台或第三方的产品,构筑高安全、高性能、高可靠的应用环境。支持oracle、sqlserver、mysql等多种数据库,支持日志、定时任务、多线程等多种功能;系统需要采集的数据主要分两种类型,分别是PLC采集、机器人采集。PLC与机器人数据采集需要应用通用SCADA采集平台进行采集,再通过该平台进行整体的数据监控展示。MES管理系统需要包含数据建模、计划执行、生产看板、权限管理、日志管理、质量管理、高级排程等功能模块,MES具体功能项明细如下:1、数据建模1.1系统框架1.1.1主框架中的功能菜单分为两种,分别是页面上方设有常用公共导航菜单工具栏,该菜单是公有菜单;用户功能导航菜单工具栏,框架会根据用户所具有的权限显示出对应的菜单性; 1.1.2工具栏中显示系统登录用户名称、公司信息。1.2用户管理1.2.1定义系统内的用户,主要内容包括用的名称、密码、部门、角色、权限等信息;1.2.2在系统框架中配置好用户完整信息,该用户登录后,系统会自动显示该用户具有的所有功能页面;这里还包含系统角色的定义,用户可根据系统实际需要定义不同的系统角色,并可以根据角色赋予相应的权限功能。本系统中角色至少包含:管理员、计划员、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操作员、质检人员。1.3工厂建模1.3.1维护MES系统工厂建模的工厂模型;依据实际情况也可以用框架基础功能里面的数据字典统一管理。1.4产品建模1.4.1维护MES系统的产品建模;对包含产品的物料进行组管理;统一维护系统相关的物料属性,主要的属性包括: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组、规格型号、采购周期、物料类别、单位等。1.5工作制建模1.5.1维护MES系统的工作日建模;产线进行生产的日期和时间段。1.6工艺建模1.6.1维护MES系统的工艺建模,维护工序和工艺路线,结合产线实际工艺的工时进行灵活配置。1.7仓储建模1.7.1对于种类繁多的物料,制定合理规范的库房,设计科学合理的库位,保证快速准确出入库、精确盘点、物流跟踪。2、计划执行2.1生产计划2.1.1管理计划人员通过MES系统添加生产计划或者ERP系统下发的生产计划来规划生产,计划建立成功后根据计划数量和日期进行计划拆分,形成生产订单。2.2生产订单2.2.1由计划人员获取单品的生产订单,针对生产订单进行排程,形成订单的多个作业单。2.2.2可对多个作业单进行批量下达以及配料。2.3生产追溯2.3.1据查询条件,显示符合的全部生产订单。选择一条生产订单后,显示这条生产订单的全部信息,包括生产作业单信息、质检信息、配料。3、生产看板3.1通过显示大屏,实现生产线及设备的监控以及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3.1.1生产线监控包含各个工位的实时状态,生产任务的执行和产量统计,设备监控内容有机器人的工作时间、缺料以及故障报警信息;3.1.2统计当日的生产量、正品量以及次品量;3.1.3分析一段时间内生产执行情况,主要指标包括计划完成率、产品合格率、质量缺陷等等。4、权限管理4.1定义系统内用户的角色,用户可根据系统实际需要定义不同的系统角色,并可以根据角色赋予相应的权限功能。5、日志管理5.1配置日志的开关,数据库连接,文件路径、查看日志、查看文件日志。★6质量管理6.1检验类别6.1.1用户可以通过添加,修改和删除功能对检验项进行添加,修改和删除操作。6.2检验标准6.2.1用户可以在检验项下添加、修改和删除其对应的检验标准,且每个检验项都可以添加多个检验标准。6.3成品检验6.3.1质检人员通过MES系统按照成品型号确定成品检验标准。进行成品测试时,根据检测项填写质检数据,不合格品作维修或报废处理,在维修后进行复检。6.4检验查询6.4.1具备记录整个模块的检验结果的功能。★7、高级排程根据工作日历、人员、设备等元素,结合产线工艺进行综合排程;系统需支持甘特图方式的直观拖拽排程。▲8、视频要求:需提供1到7条相关功能的应用演示视频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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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01-02产品名称:ERP管理系统标的名称:ERP管理系统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量:1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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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系统主要是为企业、单位提供专业的基础信息管理。此套系统将为学生学习企业运行、企业管理提供软件基础。系统须满足以下几大功能模块:1、组织单位管理公司管理1.1.1对公司、分公司进行定义部门管理1.2.1对各公司的组织结构,部门进行定义和管理岗位管理1.3.1对员工的岗位进行管理角色管理1.4.1给人员分配不同的角色,用于权限控制人员管理定义公司员工信息员工基本信息包含员工号、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入职时间、所属部门、岗位、职级等2、生产管理2.1生产计划2.1.1创建生产计划,并下发给MES系统执行2.2生产订单通过MES系统反馈,获取正在执行的生产订单的实时状态★3、设备管理3.1设备类型管理3.1.1编辑设备类型和关系3.2设备基本信息3.2.1提供对设备基本信息的新增、修改、删除及查询功能,用于用户查询及其他系统查询调用。实现设备关联备件的添加与删除功能。3.3维护计划管理3.3.1添加设备维护计划并将需要维护的设备与对应的维护计划相关联,维护计划列表与已选择维护设备列表是关联关系,一个维护计划可对应多个维护设备。3.4维护状态查询3.4.1用于查询设备已激活的维护任务当前状态,根据设备维护计划的开始日期、循环周期、告警及宽容周期和设备维护历史记录表中最新的维护记录比较,计算设备当前的维护状态。3.5 设备维修▲3.5.1 支持用户通过配套的ERP设备管理移动APP端进行拍照、视频等方式报警,维修人员现场通过APP端进行维修反馈。3.6 设备点巡检3.6.1 支持用户设置点巡检计划、执行任务,灵活配置任务执行周期,下发工单,并通过APP端进行工单反馈。4、仓库管理4.1盘点管理4.1.1通过此功能为用户提供对库房库存的盘点业务操作,包含制定盘点计划和记录盘点的执行情况。4.2生产出入库4.2.1通过此功能为用户提供满足生产业务,对物料进行出库入库处理。仓库管理人员根据生产领料单进行扫码出库;产成品下线后,先要经过质检人员检验,仓库管理人员根据质检检验的结果进行入库。4.3其它出入库4.3.1针对与非正规的采购物料的入库方式,用户首先需要在系统中制定其他入库单,仓库管理员再根据其他入库单进行入库操作;针对与非正规的出库方式,用户首先需要在系统中制定其他出库单,仓库管理员再根据其他出库单进行出库操作。仓库管理人员需要将一种物料从一个库位移动到另一个库位中的操作即为调拨操作。▲5、视频要求:需提供1到4条相关功能的应用演示视频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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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01-03产品名称:数字孪生系统标的名称:数字孪生系统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量:1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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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采用数字孪生技术,以模型为载体,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建设1:1可视化场景,提供三维可视化、数据可视化、设备可视化等功能,实现沉浸式体验,为学员能够更加立体全方位的了解整条生产线的布局、价值与生产运行情况。本系统建设内容涵盖整条智能制造生产线(包含一期建设的车床、机器人、输送线、机器人装配系统、激光打标系统,和二期建设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等各个子系统,以及生产线上各个子系统的硬件单元、部件),主要由以下几大功能模块组成:1、三维漫游:搭建数字孪生系统,可通过第三视角进行场景查看,也可通过第一视角进行场景漫游。2、设备管理:针对生产线设备情况进行设备标签绑定,支持设备间场景快速切换,支持设备故障提醒与管理。3、数据多维度展示:对生产管控过程中关注的数据进行展示,并可实现数据与设备模型绑定。4、实时监控:支持在孪生场景中查看监控摄像头画面,实现现实生产与孪生场景的对应。5、模型轻量化:采用手工3D建模方式对实际设备进行1:1建模,并对模型进行轻量化处理。6、模型整体风格:以写实为主,最大限度的还原实际生产场景。7、实时数据展示:通过通讯接口,可采集生产线设备实时数据,通过三维或二维看板形式进行实时数据在线展示,数据展示信号最大延时1s。★8、实时模拟:通过通讯接口,可采集生产线设备运行动作数据,通过所采集的数据驱动模拟场景中对应设备的运行,实现1:1还原真实生产全过程,动作信号驱动模型最大延迟1s。9、快速部署:支持本地一键启动,支持云端部署。10、工艺仿真:可对工艺加工步骤进行生产全过程的离线仿真模拟,结合文字、视频等资料在运行中展示工艺相关知识点,提供教学相关培训。▲11、视频要求:需提供1到7条相关功能的应用演示视频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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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01-04产品名称:智能调度采集系统升级标的名称:智能调度采集系统升级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量:1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在原有系统基础上升级,完成新设备的接入,实现所有设备调度和数据采集功能;系统在服务器、图形工作站上运行,通过一体机进行操作;要求采集系统可以完成对底层硬件设备数据进行采集,并上传到虚拟仿真系统,为仿真系统随动提供数据支撑;同时调度系统完成服务器与所有硬件设备进行信号通讯,实现信息的整体工艺调度;通用采集平台由数据采集服务端平台和客户端平台两部分组成,客户端和服务端可以部署到不同的服务器中,通过WCF服务以及数据库交互等方式进行网络通信。通用采集平台能够与MES系统无缝对接,作为MES系统与上百种电气设备的连接桥梁,实现数据采集;实现生产实践与仿真实训有机结合,学生可以通过在仿真系统实训后,在智能制造生产线实操练习,实现学生的多感官学习。具体参数要求如下:1、数据采集系统★1.1平台支持多种数据库连接方式,包括oracle、sqlserver及mysql三种数据库。▲1.2标准版服务端采用硬件加密限制,需要使用加密狗才能正常使用,无狗状态下默认试用30分钟。1.3服务端:负责底层设备连接的相关任务,可配置设备通信,变量数据库等功能。1.3.1支持主流工控设备(PLC、 DCS、智能模块、仪器仪表、运动控制器等)。1.3.2支持标准通信协议(Modbus、TCP、Can Open、ProfiNet、OPC等)。1.3.3支持自定义协议(Redis、离线接口库等)。1.3.4内置多种常见品牌设备的通信能力,如西门子、欧姆龙、三菱等多种常见设备。1.3.5实现毫秒级的高速数据采集,可通过编程控制IO通道或者设备。1.3.6支持报警条件配置、事件配置,发生报警即时通知。1.4客户端:可实现设备变量查询,历史数据回放,报警通知配置,报警记录查看等功能。1.4.1支持历史数据查询,数据曲线绘制。1.4.2可实现实时监控设备变量值变化。1.4.3支持设备变量报警条件设置,设备变量事件配置。1.4.4支持设备变量报警通知方式配置。1.4.5一旦发生报警,及时通知用户,实时监控设备变量报警状态。1.4.6客户端平台支持在现有框架功能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和二次开发,动态配置加载窗体页面,满足用户实际项目需求。1.5在数据采集模块中,采用两种不同的数据接收方式,分别是周期查询和中断接收变化量。1.6机床的数据采集,采集机床的工作状态、工作模式、轴位置、轴负载、进给、速度等实时信息;采集机床的加工程序名称运行行数信息、机床报警信息;采集机床开关门信息、卡盘状态该信息等。1.7机器人数据采集,采集机器人关节位置信息、工作状态、工作模式、运行速率;采集加载工程名、加载程序名称等信息。★1.8采集系统具备将设备采集数据传递给智能制造虚拟仿真系统,为仿真系统实现仿真随动提供数据支撑的功能。1.9通信故障处理:支持可自定义发生设备通信故障时自动重连设备的处理策略★1.10设备管理及测试:支持图形化的简化设备配置;支持在配置中可对通信设备进行通信测试,并通过图形化的界面显示设备的通讯状态。▲1.11视频要求:需要提供1.10软件图形化功能配置视频演示。1.12变量管理:支持变量多级分组管理;支持自定义结构体变量。1.13历史记录:支持多种历史记录方式,例如定时记录,值变化时记录,并可以指定变化的幅度;支持用户根据工艺要求自行记录变量数值。1.14数据转换:支持多种方式的数据转换,例如线性转换、定值转换等;支持用户可自定义公式进行数据转换。1.15画面显示:支持画面通过布局的方式进行拼接显示;支持超大画面显示,可以通过画面的缩放、平移、滚动、导航等多种手段来快速的定位监控目标;画面支持在多个显示器拼接的大屏任意区域中显示,分辨率可自适应。1.16画面历史回放:支持从数据库中查询历史数据来呈现画面的历史回放。1.17画面分层:画面支持多级分层功能,可自定义控制画面分层的显示和隐藏。1.18画面模板、图形模板:支持画面模板和图形模板功能,减少重复性的界面开发和修改,提升界面开发效率。1.19报警管理:支持配置多种触发方式的报警类型,例如可通过限值、变化率、偏差、定值等,还可自定义添加报警类型,满足用户对不同类型报警的需求;支持报警消息多级分组。1.20报警通知:支持短信、邮件、声光、语音等方式通知给相关人员;支持通过数据文件、数据库表和WebService等手段把消息通知给其他系统。1.21报警联动:支持自定义编程实现报警画面联动、报警视频联动等场景。1.22事件管理:支持用户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系统提供的预定义的事件,也可根据需要自定义自己的事件。1.23报表:报表支持兼容Excel,可在平台软件中进行报表的设计,也可以在Excel中进行报表设计后导入到平台软件中;报表导出文件支持Excel、PDF和HTML等格式,方便对报表的查看。1.24报表数据集成:支持同一张报表可以从多个变量数据或者多个数据表中取数,并且在报表中允许对多个数据集进行关联运算。1.25报表排版:支持与Excel中完全相同的函数调用,提升和简化报表数据的计算、统计和分析能力;报表支持Excel中以柱状图、曲线等各种方式进行分析显示,实现图表混排。2、生产调度系统要求2.1总控系统通过以太网与智能IO模块和机器人控制器进行通信。2.2通过IO模块,总控系统实现对传输线、激光打标机、机床机等外围设备的监控。2.3通过与机器人控制器的通信,直接或间接的对机械手、机床、料台等设备进行控制。2.4显示流程控制模块的软件功能结构图。2.5完成工艺信息的获取和解析、条件IO信息的获取和解析。2.6实时IO的获取和解析,作业调度和命令调度,外围设备的相关条件IO获取。2.7主控作业布置和执行结果反馈,系统的控制模式切换功能,以及综合以上信息实现的整体工艺调度。2.8开发语言: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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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01-05产品名称:中控系统单元标的名称:中控系统单元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数量:1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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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系统单元要求具备智能制造各设备、各软件系统进行互联、显示、操作的功能,详细参数要求如下:1、结合现有服务器、一体机设备进行设备控制;2、实现将底层设备的数据显示,将MES系统、数字孪生系统进行显示的功能;3、显示单元采用整机设计,内置拼接处理模块;显示单元采用独立堆叠方式,内部线路无外露;4、具有断电记忆功能,可在开机后显示为断电前工作状态;5、具有图像冻结功能,内置图像冻结功能。开启时,持续显示某一帧画面;关闭时,恢复正常显示。6、要求提供不小于65寸显示大屏,数量不小于2块;7、中控大屏要求具有触摸操作功能;8、视角可达178°(水平)/178°(垂直),趋近于水平。★9、具有丰富的接口,可接收HDMI、USB等各种信号;10、要求能耗等级不低于一级11、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极速同屏;12、电源100~240 VAC, 50/60 Hz;13、功耗≤150W;14、响应时间≤5ms15、待机功耗≤0.5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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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01-06产品名称: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标的名称: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数量:1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是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由立体货架系统、堆垛机系统、输送机系统、AGV、和仓储控制系统WCS/WMS等组成。本系统需实现物料自动化供应、空料盘回收、库存管理等功能。为学生学习仓储物流知识和老师科研提供软、硬件基础。具体参数要求如下:1、 WMS管理系统1.1运动设备均受上层管理软件统一控制、协调运动,使得物流与仓储系统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1.2基本入库管理(1)由操作员指定要入库货物的编号,系统查询并显示出相应货物的名称和型号等信息;(2)在由操作员确认各项数据无误后,系统生成货物入库任务指令下达给监控层软件,并检测监控层软件的执行结果,以信息框或警告框的形式向操作员报告执行结果。(3)不能分配合适的存放货位,则以警告框的形式向操作员发出警告信息。1.3基本出库管理(1)由操作员指定要出库货物的编号,系统查询并显示出相应货物的名称和型号等信息; (2)由操作员确认各项数据无误后,系统生成货物出库任务指令下达给监控层软件,并检测监控层软件的执行结果,以信息框或警告框的形式向操作员报告执行结果;(3)库存没有该编号的货物,则以警告框的形式向操作员发出警告信息。1.4入/出库人工修正设备在入/出库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如果入/出操作已经完成但设备未能最终向监控系统报告结果,或入/出库操作是在人工干预下完成的,则需要通过人工干预对数据进行修正,以使系统数据记录反映实际情况。★1.5设备状态查询按设备编码、设备状态等查询设备的当前状态信息,查询的内容包括设备编码、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状态、故障类别等。查询结果以列表形式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并可以打印输出。★1.6设备故障记录(1)系统自动记录设备故障信息,包括设备编码、故障时间、故障类别、故障说明等。在故障排除后由操作员在该记录中填写排除时间信息。(2)可以按设备编码、故障类别等进行设备故障记录查询,查询结果以列表形式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并可以打印输出。2、立体仓库基本参数★2.1存储系统长×宽×高≥4m×1.5m×2m;2.2用堆栈机对存储系统中工件进行移动,堆栈机要求最少配有三个轴,一轴为行走轴实现堆栈机沿着立库长度方向运动;二轴实现堆栈机沿着立库高度方向运动;三轴及以上末端伸缩轴实现货物托盘的抓取。2.3堆栈机末端最大负载≥30Kg;2.4伸缩机构配备检测传感器;2.5存储系统入口和出口处需分别配备运输机及料台,需能与运载机器人对接;★2.6行走轴最大速度≥0.8m/s;2.7升降轴最大速度≥0.8m/s;2.8货叉伸缩轴最大速度≥0.5m/s;2.9行走轴精度≤±0.2mm;2.10升降轴精度≤±0.2mm;2.11货叉伸缩轴精度≤±0.2mm;★2.12料库工位数≥60个;2.13料盘尺寸≥300mm×200mm;2.14立体仓库采用高端PLC作为控制系统;3、AGV智能搬运机器人3.1完成料盘在各工位之间转运;★3.2能实现原地转弯;3.3最大运行速度≥0.6m/s;★3.4导航精度:激光slam不低于±5cm,二次定位精度不低于±3mm;3.5示教器支持中文操作界面,操作简单,易于维护;3.6具备易用操作器,实现人机交互界面和底盘作业编辑;3.7配套自动传输装置与滚动料道对接;3.8驱动方式:双轮差动;★3.9静负重能力≥100kg;3.10充电方式:手动、自动可选;★3.11最大工作时间≥5小时;★3.12充电时间≤2小时;3.13网络接口: Wi-fi传输标准:802.11n 通讯距离:20m;3.14机器人自重≤120kg;3.15 AGV机器人尺寸为长、宽、高分别≤900mm×600mm×400mm;★3.16导航方式:激光导航;★3.17安全方式:自主避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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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01-07产品名称:智能加工单元标的名称:智能加工单元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数量:1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整套单元要求在MES系统统一管理下,完成物料的自动上下料、零件的加工工作,可以完成通过固定协议完成机床、机器人等设备基础数据参数上传的要求。为数据采集系统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并为学生学习和老师科研提供硬件基础。具体参数要求如下: 1、工作台尺寸≥1000×500mm允许较大荷重≥600kg2、加工范围2.1工作台最大行程- X轴≥850mm2.2滑座最大行程- Y轴≥500mm2.3主轴最大行程 - Z轴≥540mm2.4主轴端面至工作台面距离 690mm~ 150mm★2.5主轴中心到z轴导轨基面距离≥640mm2.6主轴锥孔 (7:24)规格为BT 40★2.7主轴最高转速≥10000r/min★2.8最大输出扭矩≥36N.m★2.9主轴电机功率≥7.5kw2.10主轴传动方式同步齿型带3、刀 具3.1刀柄型号MAS403 BT403.2拉钉型号MAS403 BT40-Ⅰ★4、进给快速移动4.1 X轴≥48m/min4.2 Y轴≥48m/min4.3 Z轴≥48m/min 4.4进给速度1-20000mm/min4.5 三轴拖动电机功率(X/Y/Z)≥2.2/2.2/3.55kw三轴拖动电机转矩(X/Y/Z)≥10.5 /10.5/17N.m5、刀库★5.1刀库形式:机械手5.2选刀方式:双向就近选刀5.3刀库容量≥24把★5.4最大刀具长度≥300mm5.5最大刀具重量≥7kg5.6最大刀盘直径5.6.1满刀≥φ80mm5.6.2相邻空刀≥φ125mm5.7换刀时间≤2.5s6、定位精度要求符合GB/T18400.4-2010标准要求6.1 X轴≤±0.008 mm6.2 Y轴≤±0.006 mm6.3 Z轴≤±0.006 mm7、重复定位精度7.1 X轴≤±0.005mm7.2 Y轴≤±0.004mm7.3 Z轴≤±0.004mm8、机床重量≤4500kg9、电气总容量≤18KVA10、机床轮廓尺寸(长×宽×高不含排屑器)≤2400×2560×2700mm11、预留8进8出自动线接口12、机床控制系统要求选用高端品牌12.1数控系统集CNC、PLC、操作界面于一体,结构紧凑,功能强大。配备有诸多高级数控功能。12.2硬件配置12.2.1 最多配置轴的数量≥3轴12.2.2最小语句扫描周期≤3ms12.2.3用户内存(可通过用户CF卡扩展)≥3MB12.2.4显示屏≥10.4”彩色13、其它配置要求13.1加工中心配正面自动门装置;★13.2加工中心要求支持OPC—UA通信,可与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13.3提供自动化接口,能获取加工中心的状态信息、机床的模式、主轴的位置信息;13.4加工中心自动门的控制与反馈信号可以直接接入机床自身的I/O模块,并且由机床自身来控制,其状态可以通过网络反馈给智能产线总控系统;13.5机床内强弱电线路分离,相互屏蔽干扰;14、机床附件14.1 水箱一套; 14.2 排屑车;14.3附件箱一箱14.4清洁气枪一套15、刀具检测15.1立式加工中心配备高性能光学测头,实现加工中心进行工件检测和工件找正功能。15.2立式加工中心采用调制传输功能,具有优异的抗光干扰能力15.3立式加工中心具备加工中心上进行对刀功能。 ▲15.4立式加工中心具备进行刀长测量和刀具破损检测时,由程序驱动刀具沿Z方向接近测针。在机床的X轴和Y轴设定旋转刀具的半径补偿。★15.5采用调制传输功能,具有优异的抗光干扰能力15.6 360°传输范围★15.7 重复性精度要求≤1 μm 2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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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01-08产品名称:智能上料单元标的名称:智能上料单元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数量:1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1、整套单元要求在智能调度采集系统统一管理下,将AGV运送来的零部件托盘运送到产线上。2、系统不仅可以满足整套系统联合调度教学工作,并且可以单站机器人的教学要求,3、要求可以通过固定协议进机器人等设备基础数据参数采集上传的要求,为数据采集系统提供基础数据支撑。4、上料机器人一台,要求具有较大工作半径,可以满足机床、传输线上下料工位及料库全覆盖,具有工业机器人各种应用软件包扩展功能接口;★4.1负载能力:≥12KG;4.2重复定位精度:≤±0.03mm;★4.3最大工作半径:≥1460mm;★4.4运动范围:J1 ≥± 180°J2 ≥+90°/-170°J3 ≥+180°/ -200°J4 ≥± 180°J5 ≥± 180°J6 ≥± 360°★4.5最大运动速度:J1 ≥200° /sJ2 ≥200° /sJ3 ≥200° /sJ4 ≥400° /sJ5 ≥430° /sJ6 ≥720° /s★4.6手腕允许力矩:J4 ≥ 23N· m /sJ5 ≥17N· mJ6 ≥ 9N· m4.7手腕允许惯量:J4 ≥0.4 kg· m2J5 ≥0.35 kg· m2J6 ≥0.1 Kg· m24.8本体重量:≤130kg4.9防护等级(手腕):IP654.10机器人本体为6轴★4.11 电源容量≤1.5KVA4.12机器人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CR认证;★4.13机器人大臂小臂需要具备弓形设计外形。▲4.14视频要求:4.13需要提供外形视频演示。5、机器人控制柜技术参数要求5.1标准控制轴数:≥6轴5.2示教方式:示教再现,机器人语言5.3存储器:CFast卡5.4存储容量:≥4GB5.5操作:急停按钮,模式切换专用安全输入:外部急停5.6总线IO(1204点):DeviceNet,RS2325.7外部存储装置接口:USB5.8电源规格:三相380V(-15%~﹢10%)50/60Hz5.9周围温度:0℃~45℃5.10周围湿度:≤90%RH(无冷凝)★5.11控制柜采用密封结构,并且内外腔分开,保证重要元器件不与外界接触,提高整体设备的使用寿命;5.12外形尺寸(长宽高)≤711×590×1060mm;5.13系统具有工业机器人各种应用软件包(弧焊、点焊、打磨、喷涂、上下料、搬运码垛等)扩展功能接口;★5.14机器人控制系统支持二次开发功能,有开放的机器人控制系统接口,支持C#,C++开发,可实现机器人远程控制,能够实现虚拟示教器的开发;5.15急停输入采用独立双回路控制,并且安全等级能够达到CAT3;5.16环境温度:0℃- 45℃;5.17重量≤70kg; 5.18 机器人控制器通讯协议要求★5.18.1机器人通讯支持DeviceNet、RS-232;▲5.18.2视频要求:上述5.18.1通讯功能需要提供视频演示。5.18.3机器人通讯支持扩展功能包括PROFIBUS-DP、PROFINET、CC-LINK、ETHERCAT、Modbus等,以实现机器人与不同控制系统的兼容性;5.19输入、输出要求5.19.1通用物理I\O端:标准输入\输出至少各16点、可扩展为输入输出的各32点5.19.2可扩展总线IO:≥1024点5.19.3组IO:至少8组可配置5.19.4 IO输入规格:24V,标配低电平有效;高低电平可选配5.19.5 IO输出规格:4V,标配低电平有效;高低电平可选配5.20支持外部轴数量≥6个5.21前腔防护等级≥IP54,后腔防护等级≥IP22;5.22具有缺项保护功能,能自动报警;5.23控制系统具有防碰撞保护功能,无需外接任何传感设备;5.24控制系统具有振动抑制功能,可以在快速运动过程中突然停止时,使运动平稳不抖动;5.25独立驱动器单独控制;5.26控制功能:位置控制/速度控制/转矩控制;5.26.1控制方式:IGBT:PWM 控制正弦波驱动;5.26.2主电路电源:三相:AC220V+15,-15% ,50/60Hz±3Hz;5.26.3控制电源:单相:AC220V+15,-15% ,50/60Hz±3Hz;5.26.4使用环境温度:0~55℃;5.26.5保存温度:-20~+65℃;5.26.6使用、保存湿度:90%RH 以下(无结露);5.26.7速度控制范围: 1:5000;5.26.8频率特性:800Hz;★5.26.9保护功能:过电流、电流异常检测、过载、再生异常、磁极位置推定异常、驱动器过热、外部异常、主电路电压不足、主电路电源缺相、控制电源电压不足、编码器异常,超速、速度控制异常、速度反馈异常、位置偏差过大,位置指令异常、内置存储器异常、参数异常;5.26.10 EtherCAT总线通讯技术,可靠性高,速度快,抗扰性强;5.26.11 STO保护功能。5.27功能要求控制柜包含机器人控制系统所有部件的配电装置和通讯接口。控制柜内部主要包含主控制器、电源、外设接口模块、制动系统等四大部分。电源分为控制供电和动力供电两大部分,外设接口模块提供控制系统的外部通讯、IO等功能,主控制器提供机器人系统的算法实现、运动控制、人机交互等功能。控制系统负责机器人控制系统的所有功能:5.27.1系统操作界面,人机交互功能5.27.2程序的生成、修正、存档及维护5.27.3机器人运动控制 5.27.4机器人轨迹规划及算法实现 5.27.5机器人动力电控制5.27.6 机器人运动状态监控 5.27.7电子安全回路的部件▲5.27.8视频要求:上述5.27.7电子安全回路的部件需要提供视频演示5.27.9与外围设备(其他控制系统、主导计算机、网络)进行通讯5.28控制系统基本要求5.28.1控制系统应为厂家自主研发的最新版本,中文界面;5.28.2系统界面要求:(1)状态栏:用于至少包括机器人的运行模式、运动坐标系、循环模式、用户等级、轴组状态、速度倍率、工具坐标系、用户坐标系、伺服状态、程序运行状态、连锁状态和后台作业状态的显示;(2)菜单栏:用于至少包括作业、坐标、变量、用户配置、备份恢复、系统参数与设置和内置应用的选择;(3)主显示区:用于作业编辑、显示和参数设置等;(4)报警显示区:用于显示报警信息,信息至少包括提示、警告和报警,内容至少包括日期、时间、报警代码及报警内容;5.28.3控制系统要求软件部分终身免费升级;5.28.4厂家应具有行业认可的软件产品证书,并有能力根据用户需求开发系统底层应用;5.29执行开关:至少支持连续轨迹、实时补偿、中断允许、偏移允许、限位开关、安全门;5.30编辑功能:至少支持添加、复制、删除、修改、备份、恢复、重命名等;5.31程序调用:至少支持调用、跳转、条件跳转等;5.32原点复位:需由码盘电池支持,不需要每次开机做原点复位;5.33用户等级授权:至少包括普通用户、高级用户、超级用户三个等级;5.34保护功能:至少包括终端保护、干涉区、位置软、硬、超限位开关;5.35接口:至少包括DeviceNet 和RS232通讯接口,其他可选配;★5.36机器人控制器需要采用供直流母线供电技术;★5.37机器人控制器需支持摆动库功能;6、示教器技术参数6.1实现机器人操作功能:机器人的动作;程序的创建与编程;程序的测试与执行;自动执行程序;确认各种状态;6.2 LED触摸显示屏;6.3 触摸屏尺寸≥8英寸6.4 安全开关:3档位置开关按到中间,即为有效,可以操作机器人运动,在两边的位置均为无效,机器人不会运动;6.5急停按钮:无论机器人处于任何状态,机器人均会停止运动;6.6按钮功能:与启动和停止有关的按钮;与轴运动和坐标系运动有关的按钮;与执行有关的按钮;6.7电源电压:24VDC;6.8防护等级≥IP54;6.9示教器线缆长度:3m/5m;6.10体连接电缆长度≥5m;▲6.11应配有安全开关:3档位置开关按到中间,即为有效,可以操作机器人运动,在两边的位置均为无效,机器人不会运动;6.12应配有模式选择开关:支持示教(手动)模式、执行(自动)模式和远程模式的切换,并配有钥匙。7、离线编程功能7.1机器人必须具备与PD/PS基于TCP协议通信的功能;7.2具备由离线接口库封装PD/PS中根据不同的控制器版本调用接口库中对应的连接方法进行连接,连接成功后可向机器人传输指令;7.3满足与PD/PS通讯功能,可以实现模拟软件的虚拟仿真;▲7.4视频要求:7.1、7.2、7.3项需要提供视频演示。8、机器人末端工具要求8.1机器人末端为两指平行托盘结构;8.2夹爪采用铝合金材质;▲8.3视频要求:需要提供机器人末端结构视频演示。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包号/品目号:01-09产品名称:成品检查系统标的名称:成品检查系统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数量:1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系统要求具有视觉缺陷检测功能,二维视觉检查硬件设备及识别检查软件系统;提供视觉检测数据状态采集接口及软件系统等;支持基于视觉的产品缺陷检测,快速区分合格产品与不合格产品,支持对不合格产品的缺陷区域进行定位、分类,并在图像中通过不同的颜色标注显示。视觉检测硬件设备包括工业相机与工控机,提供图像采集的软件接口;系统可通过Ethernet上传机器人状态与参数。具体参数要求如下:1、算法稳定基于深度学习的检测算法,可应对产品多样化、场景多样化的复杂情况。2、检测精度高通过图像数据不断对检测算法进行优化,使检测的准确率可达98%以上。3、检测速度快通过CUDA、cuDNN、TensorRT等技术将检测算法部署于GPU设备上,大幅提升图像处理速度。4、系统集成方便检测系统集成了丰富的插件功能,便于检测系统与客户现有的产线、设备方便的集成。★5、脚本化编程操作者可以利用简单的脚本编程,对插件功能进行组织,灵活应对生产需求。▲6、视频要求:需提供3、4、5项相关功能应用视频。7、视觉硬件7.1视觉检测硬件设备包括工业相机与工控机,提供图像采集的软件接口;7.2支持自动和手动调节增益、曝光时间;支持手动调节LUT、Gamma校正等;7.3彩色相机植入优异的图像插值算法,更好的颜色还原,并且支持自动平衡;7.4支持硬触发、软触发及自由运行模式;7.5千兆以太网接口,无中继情况下,最大传输距离可到100m;▲7.6兼容GigE Vision V2.0协议及GenlCam标准,无缝连接第三方软件;8、辅助设备要求8.1成品检测系统配备两轴移动单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动运行到要检测位置。8.2 两轴单元的运动范围为:X≥300mm、Z≥200mm★8.3运动单元可以满足与上位机对接,并在上位机控制下进行相应位置运动,完成拍照功能;8.4 两轴机器人采用高端plc产品作为控制单元;8.4.1 PLC要求满足百兆级背板总线确保极短的点到点响应时间,搭配分布式IO实现各种工艺功能;▲8.4.2最大载荷轴数≥88.4.3最大扩展IO数≥2568.4.4编程语言符合 IEC61131-38.4.5输入电压24V±10%★8.4.6外形尺寸≤ 69X48X100mm 8.4.7数据容量≥128MB 8.4.8编程容量≥128MB 8.4.9抗冲击等级符合 IEC 61131-2- 4,半波正弦,冲击强度 ≥15g,持续时间 ≤11ms;8.4.10抗冲击等级符合 IEC 61131-2- 4,加速度 ≥1g,位移≤3.5mm ★8.4.11 PLC具备Web 可视化功能,实现Web 服务器可向PLC 提供以XML 式的数据,从而可建立一种不断更新的可视化,并可以被经互联网连接的任何计算机在Web浏览器内打开;▲8.4.12 PLC支持手机平板等查看可视画面的功能。9、系统可通过Ethernet上传机器人状态与参数。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填表要求:
填表要求:包号: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4日期: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内。 | |||
★2 | 交货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但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前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返还中标单位所交履约保证金的50%,余下50%验收合格二年内无质量问题返还(无息)。 接收信息:单位名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开户行:建行沈阳虎石台支行账号:21001493601052500928 | |||
★4 | 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执行。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年 | |||
★6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免费提供配件:不少于( 2 )年 | |||
★7 | 热线支持:7*24小时现场支持:( 4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到达 | |||
★8 |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供应商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设备维修服务。 | |||
★9 |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备品及配件以成本价格销售 | |||
★10 |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设备操作、维护等): 设备安装后免费提供。 | |||
其它:设备免费安装调试,包含人工费、所涉及耗材费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5
(如适用)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16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以上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投标人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日期:签字人(签字):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和部门: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17
附件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
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8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第三章货物需求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
二、评标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第四章评标方法详见技术规格偏离表
★2、符合性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标原则
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
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比较及评价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
(1)非联合体投标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3(2-3%)。(2)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6-10%)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2%。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三、确定中标人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结论 |
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投标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开标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分项报价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7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 | |||
结论 |
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注: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评分细则附件3
包号 | 01 | ||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30) | 评标价格 |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0分。2、其他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3、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0 |
技术部分(56) | 技术指标 | 根据技术规格表中所投产品的配置与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打分,本项目技术参数★项不得负偏离,否则,投标文件无效。▲项技术参数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得34分,▲项技术参数要求,每有一项指标负偏离的扣2分,扣到零分为止。 | 34 |
技术部分(56) | 设计方案及演示 |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实际现场情况及采购文件要求,设计出集教学、展示、智能制造应用试验为一体的三维效果图(其中包含招标项中的所有设备);现场提供整套设备三维模型演示详细讲解(静态展示不得分)。设计理念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视觉效果、布局合理的得10分;设计理念较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视觉效果、布局较合理的得5分;设计理念基本合理、视觉效果、布局一般的得1分;未进行三维模型展示不得分。 | 10 |
技术部分(56) | 技术方案 | 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且技术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方案中包括制作过程中涉及的使用工具,承诺成交后能按照甲方需求进行资源建设,得4分;供应商提供比较完整的技术方案且技术方案相对科学、合理、有一定针对性,方案中包括制作过程中涉及的使用工具,承诺成交后能按照甲方需求进行资源建设,得2分;能够提供方案但提供的方案不完整,针对性欠缺,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技术部分(56) | 实施方案 | 供应商提供成熟可行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具有项目实施流程和细则,符合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标准。包括项目计划安排,工作任务分配合理;有合理的保障措施,风险控制得当,项目管理制度全面,能够满足以上要求且内容详细、准确,符合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能够满足以上要求且内容详细、准确,符合实际情况得4分;能够满足以上要求,内容相对完整,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得2分;能够提供方案但提供的方案不完整或模糊,针对性欠缺,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技术部分(56) | 培训方案 |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资源。培训方案需完整全面,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得4 分;培训方案相对全面,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可操作性,得2分;培训方案不全面,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欠缺,得1分;未提供或方案不可行不得分 | 4 |
商务部分(14) | 售后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及措施进项评审:设备调试、技术指导、免费维修承诺的内容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的得5分;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及措施、设备调试、技术指导、免费维修承诺的内容较完整、合理、基本可行的得2分;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及措施、设备调试、技术指导、免费维修承诺的内容,不完整不合理不得分; | 5 |
商务部分(14) | 企业业绩 | 供应商须提供2020-2022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每份得2分,最多得8分。(附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8 |
商务部分(14) | 技术能力 | 所投智能制造软件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附证书扫描件) | 1 |
合 计 | 100 |
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术语定义
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
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技术指标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4.合同金额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3.交货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6.验收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付款
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8.包装要求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9.伴随服务
11.质量保证10.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0.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0.质量保证期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
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违约责任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不可抗力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5.3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5.争端的解决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适用法律: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1招标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格式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20.5中标通知书;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中标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七、验收要求2.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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