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华水电莎车县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配套储能和8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代建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SXXH-FW-GKZB-22-0058
新华水电莎车县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配套储能和8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代建服务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恰热克镇10村光伏发电基地,园区选址位于莎车县西部恰热克镇及喀群乡,距离莎车县西南30km,分为两块场址,场址几何中心坐标东经76°53'49.66”,北纬38°21'2.86”,海拔高度在1310m~1440m之间,场址地形整体西高东低,地形平坦,地势开阔,场址坡度约1.4%;场址可利用面积24655亩。用地属性为国有未利用地,地貌特征为荒漠化戈壁滩:场址区北侧紧邻国道G315,交通便利。本项目光伏规划装机容量为8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043.328MW(容配比1.304);储能规划容量为200MW/800MWh,属新建、大型光伏+储能并网发电项目。
由乙方派出项目总负责人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管理人员等组成的项目代建管理机构,根据甲方设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负责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协助竣工验收为止。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恰热克镇10村光伏发电基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范、标准以及委托人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规模项目建设管理业绩或者承担过类似规模能源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
3.投标人应具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
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详见附件
开户单位: 详见附件
收款账号: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2年09月02日 20时27分—2022年09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奥依塔克村8组234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9-8916931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联系人:韩茹
电话:010-53105826
电子邮件:chinabrr10@163.com
详见附件。
招标人: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09月 02日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