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达城区内涝治理系统化工程(五期)一标段
投标剩余时间5
金额
1564.3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乌区发改投字〔2024〕25号、〔2024〕40号
预算金额1564.38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主任0473-366602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益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工133047317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2
公告正文

乌达城区内涝治理系统化工程(五期)一标段招标公告

乌达城区内涝治理系统化工程(五期)一标段,招标人为乌海市乌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批准文号:乌区发改投字〔2024〕25号、〔2024〕40号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欢迎潜在的投标人踊跃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乌达城区内涝治理系统化工程(五期)一标段

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乌达区建安路、新达街、神华大街、胡杨路、永安路、黄白茨路雨水管网改建工程

3、最高限价:1564.3881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招标内容:乌达城区内涝治理系统化工程(五期)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6工期:360日历天

7工程地点乌海市乌达区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9、安全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并提供劳动合同及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彩色扫描件。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

6、信誉要求: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承诺:

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随意换项目管理人员,确需更换的不得超过管理人员数量的50%且在资格、业绩、信誉等方面与变更前管理人员一致,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对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内蒙古自治区混改建筑业企业,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债务、侵权、违约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混改完成之日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信用信息、获奖情况作为承揽我区工程的投标人资信。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

2)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

6)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中涉及的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业绩及信誉评价等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均可。

7)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国泰新点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 CA 锁。具体流程请拨打客服热线 400-998-0000 进行咨询。

注:为落实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乌海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提示,支持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支持央企与乌海市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与乌海市中小微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联合体投标项目工作量的40%。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2、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进行注册,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未经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交易平台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电话:0512-58188511、0473-2999726)。

4、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 CA 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1  2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3、开标时间:2025 1  2 09:00

4、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电子开标)(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保函进行提交;(新交易系统暂不具备保证金缴纳和审核功能,投标人只能以保函形式缴纳并将相关资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2、电子保函办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在本标段【工作台】-【保证金查询】-【保函办理查询】-【立即申请】按钮跳转到工程保函系统中办理投标担保保函。

3、若是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形式: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保函原件交至招标人处换取收据,保函和收据彩色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鼓励投保人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http://www.nmgztb.com.cn/

https://ggzyjy.nmg.gov.cn

2、本公告如有变更,请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获取信息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乌海市乌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乌海市乌达区党政大楼517室

人:冯主任

联系电话:0473-3666021

 

招标人名称:乌海市乌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乌海市乌达区党政大楼517室

人:于主任

联系电话:0473-366602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益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勃湾区海达西街20-4号(博洋汽修东侧入口后院二楼)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3304731711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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