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琅岐区块基础设施项目桩基检测工程(重新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咨招〔2017〕23-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0591-87677863
标书截止时间2017/06/23
投标截止时间2017/07/13
公告正文
2017年06月16日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23-1号
开标时间:2017-07-1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琅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23-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琅岐区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榕开发改〔2016〕55、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琅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安排,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琅岐区块基础设施项目桩基检测工程(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人为福州市琅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福州市马尾区琅岐岛;

2.2投资规模:本项目检测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3881621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琅岐区块基础设施道路及园林绿化工程和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琅岐区块基础设施河道整治工程,其中:道路及园林绿化工程:包含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两部分,道路工程共新建滨江西路、渡亭路、纵三路、横一路、横二路、横三路、横四路、纵二路、纵一路等9条道路,设计全长10.28公里;绿化工程总面积约334587㎡;河道整治工程:渡亭河长1276m,宽50m;左右两岸绿化带宽各7.5m。招标内容为水泥搅拌桩、PTC管桩、冲钻孔桩的桩基检测等(不含试桩部分)。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方案规定的其他内容

2.4服务周期:中标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于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踏勘,并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完成后7天内提供检测结果,15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且同时含有市政桥梁检测专项资质

3.3注册地在福建省以外的检测机构必须提供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3.4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有效的计量认定证书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至少具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岗位资格),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注: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是指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中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为关联企业,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19日至20176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预算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或(4)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投标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713930,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原件、职称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马尾区政务公开网、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琅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光明村道头西421号

邮编: 350017

电话: 18950494425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谢工、邱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户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号:7345 7101 8260 0021 878

1、注明用途:“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咨招〔2017〕23-1号投标保证金”,并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务必按上述要求填写并进行汇款,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或识别错误,造成废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退还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83984047

联系人:财务人员

有关退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自2015年3月1日起,启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请各投标单位按标文件中所列账户汇款。中心在其他银行的账户均不接受保证金的汇入。交易中心将在收到招标代理公司退还保证金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采用批量付款方式将保证金本金按汇入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银行账户退还,由于各投标单位未及时提供变更帐户信息引起的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汇出或错汇的情况,交易中心概不负任何经济、法律上的责任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楼

话:0591-8398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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