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ZFCG-2023-25]职业病防治监测与应急事件处置能力提升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zfcg-2023-25
预算金额49.41万元
招标公司上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筑城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德图仪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笛泰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职业病防治监测与应急事件处置能力提升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 上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供货单位): 北京笛泰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4 年 02 月 21 日
签订地点:上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4 年 02 月 01 日(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筑城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职业病防治监测与应急事件处置能力提升 项目 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JXZFCG-2023-25 )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技术规格、数量及金额
1.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或报价函》及招标、开标记录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根据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或报价函》,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
项目采购清单 单位金额:元
序 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单项合 计 |
1 | 采样泵(防爆型,小流 量) | QW600 | 无锡启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台 | 4 | 8000 | 32000 |
2 | 采样泵(防爆型,中流 量) | QW5500 | 无锡启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台 | 4 | 8000 | 32000 |
3 | 采样泵(防爆型,双通 道,大流量) | QW30D | 无锡启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台 | 5 | 11200 | 56000 |
4 | 照度计 | 540 | 德图仪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台 | 2 | 1100 | 2200 |
5 | 紫外线测定仪(含 UVA,UVB,UVC 3个探头) | UV A/B | 北京师大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台 | 1 | 6000 | 6000 |
6 | 皮托管 | K0601 | 天津凯士达仪器仪表有限公 司 | 台 | 1 | 1600 | 1600 |
7 | 个体噪声剂量计(防爆 型) | ASV5910 | 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 | 台 | 4 | 9000 | 36000 |
8 | WBGT指数仪 | QW2210 | 无锡启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台 | 1 | 6200 | 6200 |
9 | 电磁场测定仪 | EH100X | 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台 | 1 | 60000 | 60000 |
10 | 风速仪 | 405 | 德图仪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台 | 1 | 1000 | 1000 |
11 | 手持式采样定位记录仪 | HY 910 | 上海何亦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台 | 2 | 8600 | 17200 |
12 | 全自动游离二氧化硅测 定仪 | LDN-10S | 山东罗丹尼分析仪器有限公 司 | 套 | 1 | 243900 | 243900 |
合计 | 494100 |
3.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肆仟壹佰元整,即 RMB 494100.00 元。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 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二条 专利权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 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三条 包装和装运标志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 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 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 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 担。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 于标志不妥所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质量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 其 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 乙方负责。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 用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交货及验收
1.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地点: 上饶市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 试、培训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 验收表。
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
3.货物和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 10 天之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 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 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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