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ab2024118
预算金额14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登记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南昌市洪都中医院采购干湿分离吊桥等设备一批项目 招标编号:JXAB2024118 采购条目编号: 买方:南昌市洪都中医院 卖方:重庆医药集团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江西省安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南昌市洪都中医院采购干湿分离吊桥等设备一批项 目,采购编号JXAB2024118,所需干湿分离吊桥、医用麻醉吊塔、医用双臂外科吊塔经 江西省安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重庆医药集团江西 医药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签订如下合同: 合同条款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1 买方名称:南昌市洪都中医院 买方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1399号 卖方名称:重庆医药集团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卖方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叠山路202号
2 (一)技术支持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我司负责所有货物、材料、运输、转运、安装及调试、验收、培训等等相关工作。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只有在设备完 全正常运转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 3.我司负责将货物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壹套(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操作维护手 册等)、图纸、资料、测试、验收报告等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设备的各项指标和参 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 4.我司负责为采购方相关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 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5.所列产品中如有仅指某生产商的,则仅供参考,我司在满足或优于所要求的技术参 数基础上可自行选择生产商及型号。 6.我司保护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 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我司与第三 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我司对本项目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内容 应包含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配件、人工、机械、存储、产品设计、制造、运输配送、保险、劳保、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各种税费及验收合格期间的一切费用,采 购人不支付其他费用。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所有合同项下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 开具的有效合同发票,3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90%,验收合格期满 12 个月无息支付 10%合同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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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现场验收。 2.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质保及售后服务 1.承诺所投设备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的全新、未 使用过的产品,各部件无腐蚀、生锈、碰撞、变形、缺损。 2.验收合格期:本项目需提供所供全部设备及配件 72 个月的原厂免费上门服务 及技术支持(应用软件类须提供免费维护、更新及升级服务)。验收合格期从验收合 格后计算(含当日)。验收合格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司承担。 3.在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我司把详细的记录提供给采购人,经双方确认无任何问题,则验收合格,双方正式签字后进入验收合格期。 4.验收合格期内我司免费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 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任。验收合格期内提供及时的升级服务。 5.能提供 7×24 小时维修服务。验收合格期内出现故障,我司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维 修后服务 2 小时内电话响应。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必须在 48 小时之内 到达现场予以解决或提供备用机更换,一般故障在 48 个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此期间我司不得影响采购人单位的正常运行。(人为因素或不可 抗力造成的事故除外)。 (五)安装调试、货物验收 1.安装调试 1.1 设备的拆箱、安装调试等项工作由我司负责,必须在采购人或用户指定人员的参 与下进行。我司实施前必须先经采购人或用户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需经各 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1.2 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我司送货到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必须出示产品合格证和原 厂随货清单。我司派熟练的工程师现场进行安装,若发生任一项指标不符合竞争性谈 判文件技术要求,我司在 3 天内免费更换其不合格设备,使之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 要求,所有费用由我司负担。 2.验收 2.1 货物验收: 2.1.1 初验:货物达到现场后,我司和采购人共同打开包装验货;我司提供详细装箱 单据;如货物质量和技术规格不符合要求或有明显损坏,采购人不予验收。 2.1.2 最终验收:货物初验合格后,经安装测试后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我司向采 购人提交试运行记录,出具项目试运行报告,并提出最终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与我司双方共同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进行最终验收。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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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我司承担。 2.2 我司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 付采购人或用户。 (六)培训服务 1.我司需派专业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提供培训、维护(修)人员讲课及实践培训,直到采购人的操作人员完全掌握设备的使用为止;期间产 生的一切费用(含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及各项费用等)由我司负担。 2.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中文,否则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1.质量保证 1.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 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 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验收合格期之内,卖方须对 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3买方/使用单位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验收合格期 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应尽快以书 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使用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2.检验和验收 2.1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 而全面的检验。 2.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与买方的约定方式将货物交至使用人,有关运输和保险 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3货物定制好后直接交付给买方的受益人,受益人满意后签字验收。 2.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缺陷等质量问题,应按照买方/使用单位的要求更换或退货 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5买方/使用单位有权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使 用单位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2.6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 - 3 - 2.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2.6.2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买方/使用单位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2.6.3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索赔 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验收合格期内 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 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 3.2如果卖方对使用单位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使用单位同意的下 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3.2.1退货: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使用单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 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 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3.2.2降价: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使用单位所遭受损失的数 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3.2.3更换/修补: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 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使用单位所发生 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验收合格期。 3.3如果在买方/使用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 方接受。买方/使用单位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 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4、培训 4.1卖方应派遣其精通业务的、健康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到合同货物的安装现场提供 技术服务。 4.2卖方将根据自身的培训政策和使用方的具体的要求,直接向使用人提供培训,包 括卖方提供的设备管理培训、技术培训和使用方要求的其他培训内容。 4.3以上培训内容的培训费用由卖方承担。 5.延迟签订合同 5.1如卖方未按照投标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与买方/使用单位签订合同的,将按照招 标/ 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处罚。 - 4 - 6.履约时间 6.1 卖方和使用单位协商开始履约时间为: 年 月 日 6.2以开始履约时间起算点,卖方必须在 14 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6.3使用单位需配合卖方,确定装配方案、提供必须要场地和装配条件。否则视为 使用单位违约。 7.延迟供货、完工 7.1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逾期签订合同、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 或解除合同或者予以延期付款作为处罚。 7.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使用单位。买 方/使用单位收 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7.3延迟交货:如卖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供货,超出规定时间5日以内(含) 交货的,每天按本项目货物总价的1‰赔偿给买方,超出规定时间5日以上交货的,将按本项目货物总价的10%赔偿,相关赔偿从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本项目货物总价的10%赔偿。如果达到最高限额,视为卖方 在采购过程中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全 部损失。相关违约责任上报省财政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 关规定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财政部门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 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不可抗力 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 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 故发生后,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8.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 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9.合同价款 9.1本合同金额为1420000.00元人民币。 10.合同生效和其它 - 5 - 10.1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 性内容。 10.2合同由卖方和使用单位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之后,可以开始执行。 10.3卖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按中标通知书上落款时间起算)内完成如下 流程:1、拟定合同;2、将合同送至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双方签字盖章。 10.4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卖方未完成上述流程的,采购人可将暂停履行合同,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0.5如因不可抗逆因素延误合同签订,卖方须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提前告知南昌市 洪都中医院,否则仍视为卖方失信。 10.6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 提请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10.7本合同一式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2份,买方执2份,招标代理执1份。 10.8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单位:南昌市洪都中医院 买方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碟子湖大道1399号 卖方名称:重庆医药集团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卖方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叠山路202号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联系电话: 项目经办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电话: 买方单位合同签订时间: - 6 - 附件一 一、合同货物和数量
序号 采购货物名 称 制造商名称 品牌 型号 数 量单 位单价(元) 总价 (元)
1 医用双臂外 科吊塔 深圳市科曼医疗 设备有限公司 科曼 F7 5 22000 110000
2 干湿分离吊 桥 深圳市科曼医疗 设备有限公司 科曼 F9 60 20000 1200000
3 医用麻醉吊 塔 深圳市科曼医疗 设备有限公司 科曼 F7 5 22000 110000
以上所有项目合同总价:壹佰肆拾贰万元整(小写:1420000.00)
- 7 - 附件二、投标参数
基础参数
一、手术室吊塔技术规格 (一)吊塔共性要求 1、吊塔主体具备极高的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采用 6 系高强度铝合金型 材。 2、吊塔承载最大工作承重时相对于空载时,终端箱体底部沿垂直方向的方 向位移量≤25mm,或根据额定承重,负载时箱体倾斜角度≤1° 3、表面采用环保抑菌粉末或涂层,抑菌率≥99.9%。 4、所有吊塔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不会发生相对移 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在塔体内不外露,保证吊塔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因位置的改变导致线路的脱落。 5、抽屉托盘木箱以及悬梁木箱通过冲击试验,外包装与产品完好无损,避 免运输途中磕碰损伤。 6、所有吊塔箱体可旋转角度≥340 度。 7、吊塔基础架负载 10000N˙m 的作用力持续 10min,法兰盘水平倾斜角 小于 0.6°;吊塔旋转转轴在负重 300kg 状态下旋转寿命≥10 万次。 8、所有气体接口必须带有通、断、拔(原位 Standby)三种状态,能带气 维修。气体出口均要以国际标准色标予以区别,并有防止不同气体误插的 装置或结构。 9、气体终端插拔次数 50000 次以上。 10、采用优质气体管路,经过皮肤致敏试验后,皮肤无致敏现象。 11、箱体采用四面柱体结构,且四个面均可安装电源插座,便于内窥镜等 设备接线。 12、箱体采用不少于两条内藏式导轨,用于仪器平台级其他模块的拓展安 装。 13、吊塔悬臂承载重量≥270KG,托盘承载重量≥80KG。 14、吊塔具有良好的防尘效果,箱体内部不易积灰,防尘等级达到 IP4X 或以上。 (二)单臂麻醉吊塔特殊配置参数: 1、旋转臂长度≥1000mm(具体长度根据医院现场定制)。悬臂活动半径≥800mm 2、吊柱式气电功能箱:长度≥800mm(具体长度根据医院现场定制)。 3、仪器平台 2 层(带抽屉 1 个)。 4、德标气体终端 7 个:氧气 2 个、空气 1 个、笑气 1 个、负压吸引 2 个、废气回收终端 1个。 5、220V/10A 国标五孔电源插座 10 个,220V/16A 插座 1 个,等电位端 子 2 个,六类网络接口 2 个。 6、高度可调输液组合架 1 个,网篮 1 个。 7、支持麻醉呼吸机悬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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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双臂吊塔特殊配置参数 1、双旋转臂长度≥800mm+1000mm(具体长度根据医院现场定制)。 2、吊柱式气电功能箱:长度≥1000mm(具体长度根据医院现场定制)。 3、仪器平台 2 层(带抽屉 1 个)。 4、德标气体终端7个:氧气2个、空气1个、二氧化碳1个、负压吸引2个、废气回收终端1个。 5、220V/10A 国标五孔电源插座 10 个,220V/16A 插座 1 个,等电位端 子 2 个,六类网络接口 2 个。 6、高度可调输液组合架 1 个,网篮 1 个。 二、吊桥技术规格 (一)吊桥共性要求 1、吊桥主体具备极高的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采用 6 系高强度铝合金型 材。 2、吊桥承载最大工作承重时相对于空载时。终端箱体底部沿垂直方向的方 向位移量≤25mm,或根据额定承重,负载时箱体倾斜角度≤1° 3、表面采用环保抑菌粉末或涂层,抑菌率≥99.9%。 4、所有吊桥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不会发生相对移 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在塔体内不外露,保证吊桥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因位置的改变导致线路的脱落。 5、抽屉托盘木箱以及悬梁木箱通过冲击试验,外包装与产品完好无损,避 免运输途中磕碰损伤。 6、所有吊桥箱体可旋转角度≥340 度。 7、吊桥基础架负载 10000N˙m 的作用力持续 10min,法兰盘水平倾斜角 小于 0.6°;吊桥旋转转轴在负重 300kg 状态下旋转寿命≥10 万次。 8、所有气体接口必须带有通、断、拔(原位 Standby)三种状态,能带气 维修。气体出口均要以国际标准色标予以区别,并有防止不同气体误插的 装置或结构。 9、气体终端插拔次数 20000 次以上。 10、采用优质气体管路,经过皮肤致敏试验后,皮肤无致敏现象。 11、箱体采用四面柱体结构,且四个面均可安装电源插座,便于内窥镜等 设备接线。 12、箱体采用不少于两条内藏式导轨,用于仪器平台级其他模块的拓展安 装。 13、吊桥滑车工作承重≥270KG,托盘承载重量≥80KG。 14、吊桥具有良好的防尘效果,箱体内部不易积灰,防尘等级达到 IP4X 或以上。 15、滑车移动距离≥500mm。 16、承重≥400kg。 17、吊塔承载最大工作承重时,箱体位移量≤5mm,倾斜角度≤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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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吊塔托盘在 2 倍工作承重负载下,负载面偏移角度≤2°。 (二)(干湿分离)吊桥,配置要求如下: 1、横梁长度:1800—3500mm,根据实际现场情况定制。 2、干区配置:仪器托盘 2 层;抽屉 1 个。德标气体终端 3 个:氧气 1 个、空气 1 个、负压吸引 1 个。220V/10A 国标电源插座 6 个,六类 RJ45 网络接口 2 个,等电位端子 2 个,网篮 1 个。 3、湿区配置:仪器托盘 2 层;抽屉 1 个。德标气体终端 3 个:氧气 1 个、空气 1 个、负压吸引 1 个。220V/10A 国标电源插座 6 个,等电位 端子 2 个,双关节输液组合架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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