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县洞庭湖区重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43010020230921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女士0731-852520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长沙县洞庭湖区重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A4301002023092102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206-430121-04-01-456695
交易分类 水利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洞庭湖区重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治理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22〕6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洞庭湖区重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黄花镇、安沙镇及黄兴镇境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长沙县洞庭湖区重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治理工程为新建大河港泵站1座;泵站提质改造7座,回龙垸内的羊凤塘泵站、四口泵站、马家峡泵站、围子园泵站、柳树湾泵站、石灰咀泵站以及水塘垸的寺山泵站。
具体以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约为10689.52万元。工期为365日历天(12个月)。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招标范围为长沙县洞庭湖区重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治理工程施工,具体以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365日历天(12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 █(B) 投标人近█3□5□8年内(指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最终按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50%设置)的新建单个泵站工程或单个泵站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 投标人近□5□8□10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 █(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3年09月22日~2023年10月30日08:59时止(北京时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 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gcjs.csggzy.cn/TPBidder)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30 09: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cjs.csggzy.cn\TPBidder)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4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长沙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cjs.csggzy.cn\TPBidder)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A)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 █(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长沙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88667122。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长沙县望仙路598号17F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85283152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写字楼403室
联 系 人:肖女士(项目负责人)、黄女士、肖先生
电    话:0731-85252066
传    真:/
电子邮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长沙县洞庭湖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下册).pdf
长沙县洞庭湖区重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治理工程招标图(上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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