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邀请公告
中鸿腾达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大龙镇农产品销售中心建设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HTD-2022-XJ012
2.采购项目名称:大龙镇农产品销售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中鸿腾达建设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271812元,最高限价:244630.8元。(含规费6450.55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14260.68 元,这两项费用是固定不变的,即为不可竞争费用)
三、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一个包,为新建一个约150平方米农特产品销售点,含房屋主体结构、外立面装修、内装修、厕所、临时休息区、农产品集中交易区及相应的文化宣传内容,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7.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期限:询价采购文件自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1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地点:中鸿腾达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二层1号],本项目为弥补资料制作的成本费用,询价通知书补偿成本价:人民币100元/份。
(三)现场获取询价文件: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方式:
1.现场获取询价通知书: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网上获取询价通知书: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加盖鲜章,发送至邮箱:2776526906@qq.com,发送邮件时标题须注明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否则不予受理。
注:①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并在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中鸿腾达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二层1号)。
②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询价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③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2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二层1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询价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二层1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黄龙大道88号
联 系 人:阳老师
联系电话:18682606600
采购代理机构:中鸿腾达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一层1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826-2622227
注: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业主及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