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望城区河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小区合同公告
金额
105.7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1110101052
预算金额920.00元
招标联系人李晨超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望城区河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小区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2月16日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JZ-20211101010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嘉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望城区河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小区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11101010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网络摄像机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11 18150
2 摄像机支架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11 880
3 交换机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1 2500
4 摄像机电源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11 880
5 综合线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800 3040
6 6芯光纤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600 1440
7 4芯光纤终端盒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2 264
8 防水箱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1 580
9 千兆光收发器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2 920
10 辅材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1 16000
11 施工费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32000
12 网络摄像机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5 8250
13 摄像机支架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5 400
14 交换机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1 2500
15 摄像机电源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5 400
16 综合线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600 2280
17 防水箱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1 580
18 辅材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1 8000
19 施工费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15000
20 网络摄像机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5 825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1057588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伍万柒仟伍佰捌拾捌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小写:1057588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伍万柒仟伍佰捌拾捌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具体根据甲方工程进度进行调整。

3.2 履行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项目清单中的货物及货物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及安装调试(必须符合采购人设施安全标准,并能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乙方商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安装调试

(1)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使用单位。

4.供货范围

采购文件项目清单中的货物及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等。

5.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保证产品能正常使用的附件、备品备件及项目清单中要求提供的零配件和备品备件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727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87432.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5,说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2879.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支付余款5%。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道支行(长沙市嘉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807110104000188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乙方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质能力。

(3)整体项目质保贰年,国家行业规定质保期长于两年的,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准。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为优级品或相当于优级品。

(6)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经修复后,该瑕疵部位的质量保证期从修复之日期重新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以及提供核心产品硬件检测检验报告,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且乙方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售后服务

(1)技术支持:

1)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乙方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品、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培训

(1)乙方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对指定对象进行培训,让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2)培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培训实施具体细节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商定。

3.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所有有关本合同的条款,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在各方协商并达成协议的条件下,由各方授权代表 签订,这些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望城区政府投融资中心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西路229号湖光山色家苑1号栋2008房
法定代理人: 黄定 法定代理人: 李晨超
委托代理人: 喻女士 委托代理人: 李映
电话: 0731-88068928 电话: 0731-85898100
传真: 0731-88062264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1000841071&area_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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