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王宪珠二审案件代理项目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金额
7600.00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CDZ-2024-144767,项目包号: 1
二、项目名称:王宪珠二审案件代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55层
成交金额:7600.00, 大写(人民币):柒仟陆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报价信息:
服务分项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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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服务 | (一)服务要求 1.服务商代理采购人参加二审诉讼,代为参加庭审、答辩、提交证据材料、调取证据、调解、和解,提起反诉及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 2.为解决纠纷,按照要求参加相关会议、磋商、谈判,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二)服务范围 涉及王宪珠二审诉讼的相关事项。 (三)对服务商的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2.服务商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者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出具的缴纳证明等,且能够体现项目组人员姓名);律师需有劳动人事纠纷等方面的丰富办案经验。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签订服务合同时,服务商应当出示上述证照的原件;服务合同应当附有上述证照的复印件。 (四)服务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 服务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磋商、服务过程中,发现服务商有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的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五)重要说明 1.服务商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直至合同终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服务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非法分包本服务。 2.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采购人承担的费用外,服务商因提供本服务产生的费用均由其自己承担。 3.采购文件、服务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 1 | 项 | 7600.0000 | 是 |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方式:刘勇 86335111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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