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21年DCN办公网络维保服务项目成交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21年DCN办公网络维保服务项目成交公示 创建日期: 2021-06-04 14:08:01

按照谈判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谈判结果如下:

序号

产品

成交(按综合排名排序)

成交数量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21年DCN办公网络维保服务项目

成都奥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1

公示时间: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8日,共5天。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有异议的,可向谈判人提出。依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采购谈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谈判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谈判人/谈判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谈判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028-87438099/028-85511066】

邮箱地址: 【scshuhua@126.com】

谈判代理机构:四川蜀华信息系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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