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砝码搬运服务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8
公告正文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砝码搬运服务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我司因开展业务需要,需进行砝码搬运服务的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砝码搬运服务。
2.项目内容
为开展电梯平系数测试、超载装置测试、125%额定载荷下行制动试验、静态曳引试验、自动扶梯带载制动距离测试等业务提供砝码搬运服务。
3.项目控制价
全年预计结算金额约25万元(含税),各价格项控制单价如下(任意一项报价单价超控制单价均为无效报价):
按台数计费
服务地点
第一台
第二台起
备注
同一服务对象
同一地点内
450元/台
75元/台

当天前往不同地点
300元/台
75元/台
同一单位第二个地点
不同服务对象
按上述原则另行核算
按吨数计费
天数
第一吨
第二吨起
备注
同一服务对象
第一天首吨
550元/吨
220元/吨
1.   不足一吨(天)按一吨(天)计;
2.   第二天指同一地点内第二天。
第二天起
220元/吨∙天
不同服务对象
按上述原则另行核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采购服务的经营范围;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采用A4规格纸编制,一式二份。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
(一)资格文件
1.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加盖公章,附件1);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附件2);
(二)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以人民币结算。
四、评标办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项满分值。各价格项满分值如下:
按台数计费(90分)
服务地点
第一台
第二台起
备注
同一服务对象
同一地点内
?元/台(50分)
?元/台(25分)

当天前往不同地点
?元/台(10分)
?元/台(10分)
同一单位第二个地点
不同服务对象
按上述原则另行核算
按吨数计费(10分)
天数
第一吨
第二吨起
备注
同一服务对象
第一天首吨
?元/吨(5分)
?元/吨(3分)
1.不足一吨(天)按一吨(天)计;
2.第二天指同一地点内第二天。
第二天起
?元/吨∙天(2分)
不同服务对象
按上述原则另行核算

各价格项单价逐一评分,合计总分最高的为中标人。如出现相同分数,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
备注: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五、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时应充分考虑项目潜在风险,中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二)其它要求
1.服务地点:莆田市境内和漳州市境内;
2.中标人应拥有自有砝码(砝码配重5000kg-8000kg),自有电动砝码搬运小车,自有运输车辆和人员,服务期间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服务过程中车辆或人员发生任何损失、法律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方提前1日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将试验砝码搬运至电梯评估现场,并配置适当的快速搬运工具,提高搬运效率。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无法完成的,需至少提前1日与招标方相关人员协商,不得耽误检测试验进度。
4.中标方人员进入现场工作时,应听从招标方人员指挥,配合招标方人员完成砝码搬运工作。若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未按要求搬运到到指定地点、指定位置,或不配合招标方人员完成工作等情况,当次工作量不予确认。因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服务造成招标方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方在搬运过程中应做好电梯轿厢、楼道地面等部位的防护工作,做好砝码的保管工作,因搬运工作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纠纷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每个项目电梯评估结束后,中标方应将现场工作确认表交由招标方人员签字确认。
六、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服务期内若出现三次及以上未按要求将砝码搬运到指定地点、指定位置,或不配合招标方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经查实,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中标人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招标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七、付款方式
以工作确认表为凭证,按月结算,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付清款项。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 12: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创业路5号久策大厦B座10楼,邮编:350108);
3.联系人:吴女士(18695737557);  
4.技术咨询:陈生先(13959577030);
4.监督电话:郭先生(0591-87278512),邮箱fjla_zjb@126.com。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送达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议当面递交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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