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监测内容详见监测服务清单明细,如甲方另有要求,以甲方下达的委托书为准)。
说明:合同金额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天心经开区财政局财评中心审定的结果为准。
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形式,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的监测内容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及监测数量乘以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进行结算。
若因特殊原因(方案调整、项目延期、工程变更、基坑支护险情预警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增加监测次数的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付款方式:本监测服务不设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待本次基坑监测周期(基坑开挖始至基坑回填完成为止)结束,涉及监测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且乙方完成所有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文件后,可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金额的60%;待结算办理完毕并经甲方上级部门审核后支付剩余尾款。
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序号
监测项目
费用名称
点数组数
次数
单价(元)
合价(元)
一、建筑基坑监测
1
水平位移监测
观测费
80
75
24.5
147000.00
2
沉降位移监测
18.5
111000.00
3
地下水位监测
4
18.0
5400.00
管线监测
38
17.0
48450.00
5
深层位移监测
12
25.0
22500.00
6
锚索应力监测
8
15000.00
7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
28.0
168.00
竖向位移监测基准网
400.0
1600.00
费用合同
351118.00
[if !supportLists]1.[endif]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应经双方协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if !supportLists]2.[endif]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if !supportLists]3.[endif]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if !supportLists]4.[endif]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