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心数谷”一期项目监测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731-86396615
中标联系人-13975196493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F202202240002-1发包人(全称):  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承包人(全称):  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天心数谷”一期项目监测服务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天心数谷”一期项目监测服务  (2)工程地点:天心数谷建设项目场地内,该项目东邻南托路、南邻南二线、西邻市场路、北邻暮南路(3)资金来源:甲方自筹 (4)工程内容:本合同约定的监测内容为“天心数谷”一期建设项目的水平位移监测、沉降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管线监测、深层位移监测、锚索应力监测、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竖向位移监测基准网。监测标准按相关规范执行。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具体监测内容详见监测服务清单明细,如甲方另有要求,以甲方下达的委托书为准)。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04-21计划竣工日期:2022-12-18工期总日历天数:2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监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及强制性规定,同时要符合有关专业单位、甲方和监理人对有关工程质量项目的测试和验收要求,监测结果应获得质检等相关部门认可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51118元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核的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说明:合同金额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天心经开区财政局财评中心审定的结果为准。

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形式,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的监测内容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及监测数量乘以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进行结算。

若因特殊原因(方案调整、项目延期、工程变更、基坑支护险情预警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增加监测次数的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2.付款方式及验收:

付款方式:本监测服务不设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待本次基坑监测周期(基坑开挖始至基坑回填完成为止)结束,涉及监测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且乙方完成所有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文件后,可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金额的60%;待结算办理完毕并经甲方上级部门审核后支付剩余尾款。

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其他说明:

序号

监测项目

费用名称

点数组数

次数

单价(元)

合价(元)

一、建筑基坑监测

1

水平位移监测

观测费

80

75

24.5

147000.00

2

沉降位移监测

观测费

80

75

18.5

111000.00

3

地下水位监测

观测费

4

75

18.0

5400.00

4

管线监测

观测费

38

75

17.0

48450.00

5

深层位移监测

观测费

12

75

25.0

22500.00

6

锚索应力监测

观测费

8

75

25.0

15000.00

7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

观测费

3

2

28.0

168.00

8

竖向位移监测基准网

观测费

2

2

400.0

1600.00

费用合同

351118.00

3.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形式4.付款人: 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单位自行支付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张程,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号:AY154300513,联系方式:13975196493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十二、其他条款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if !supportLists]1.[endif]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应经双方协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if !supportLists]2.[endif]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if !supportLists]3.[endif]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if !supportLists]4.[endif]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全称): 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承包人(全称): 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03MA4LNEHQ8C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24184248704F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南中路405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一环北路123号
法定代理人: 王策谋 法定代理人: 黄迪辉
委托代理人: 周孝虎 委托代理人: 陈敏之
电话: 0731-86396615 电话: 0731-84831416
传真: 0731-86396615 传真: 0731-84831416
账号: 43001560061050000308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合同正文结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2022-04-008】“天心数谷”一期项目监测服务合同 风控审核-审查稿.docx
  2. 天心数谷主基坑监测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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