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郎川路涉铁工程专项设计——外部采购询价函
金额
4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A1标段涉铁工程专项设计外部采购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A1标段涉铁工程专项设计;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阿坝州;
(三)项目规模:
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A1标段全线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路线全长约88.2km,总投资约为105亿元。
本项目共有2处涉铁工点:
(1)花湖互通连接线采用分离式,共三处下穿成兰铁路桥,采用桩板结构,涉铁范围桩板结构建安费约1500万元;
(2)阿西互通连接线下穿成兰铁路桥,采用桩板结构,涉铁范围桩板结构建安费约500万元。
(四)工作内容:
全线2处涉铁路段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造价编制及图审工作,审查汇报及修改,获得铁路主管部门的批复,工程量清单编制;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技术服务(含后期服务及变更设计)。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高速公路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项目或工点的设计业绩。(附:项目合同复印件和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四)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
(五)工期要求:项目工期应满足项目推进需要和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阶段性按时提交正式设计成果文件。
(六)设备要求:无。
(七)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人民币 46万元。(注:本报价为固定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涉铁工程专项设计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设备、内外业、后期服务、管理、利润、税金等一切明示或潜在的费用,不因后期工程规模调整、设计方案变化等原因而增加。)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4年8月26日10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胡女士,电话:15198081690,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B417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本次询价采购经评审后,提供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A1标段涉铁工程专项设计外部采购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A1标段涉铁工程专项设计;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阿坝州;
(三)项目规模:
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A1标段全线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路线全长约88.2km,总投资约为105亿元。
本项目共有2处涉铁工点:
(1)花湖互通连接线采用分离式,共三处下穿成兰铁路桥,采用桩板结构,涉铁范围桩板结构建安费约1500万元;
(2)阿西互通连接线下穿成兰铁路桥,采用桩板结构,涉铁范围桩板结构建安费约500万元。
(四)工作内容:
全线2处涉铁路段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造价编制及图审工作,审查汇报及修改,获得铁路主管部门的批复,工程量清单编制;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技术服务(含后期服务及变更设计)。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高速公路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项目或工点的设计业绩。(附:项目合同复印件和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四)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
(五)工期要求:项目工期应满足项目推进需要和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阶段性按时提交正式设计成果文件。
(六)设备要求:无。
(七)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人民币 46万元。(注:本报价为固定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涉铁工程专项设计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设备、内外业、后期服务、管理、利润、税金等一切明示或潜在的费用,不因后期工程规模调整、设计方案变化等原因而增加。)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4年8月26日10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胡女士,电话:15198081690,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B417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本次询价采购经评审后,提供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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