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洪市么龙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8765.0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765.08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靖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航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师1375946064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9
公告正文
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项目名称: | 景洪市么龙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1e79a127-8b25-412b-8f0c-6ff0c2666441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1e79a127-8b25-412b-8f0c-6ff0c2666441 | ||
建设规模: | 么龙路K0+000起于宣慰大道与勐海路交叉口,路线沿老路由东向西布线,K1+315下穿玉磨铁路,K1+800与北环线相交,K2+430在嘎栋卫生院与曼阿线交叉,止点K3+040止于南溪河桥。线路总长3.04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36m。 主要工程含道路工程、路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本次改造不改变道路原断面,不加宽道路。1e79a127-8b25-412b-8f0c-6ff0c2666441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西双版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1-07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691-2122015 |
备注: | / |
建设单位: |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黄靖 |
办公电话: | 0691-213530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航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师 |
办公电话: | 13759460640 | 移动电话: | 13759460640 |
标段编号: | GC532800202300276001001 |
标段名称: | 景洪市么龙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1-13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1-29 10:00 |
开标地点: | (州)开标室二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765.0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经审批的建设规模内容的设计、施工设计: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报批报审手续,施工图审查且合格、设计变更、驻场服务、竣工图审核;出具达到标准规范深度要求的成果报告;对设计服务质量进度负责。施工:对本项目EPC总承包的组织协调管理,依照审查合格(通过)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所示内容及范围进行施工、对施工的质量安全总体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及承担缺陷责任期的保修责任。对EPC总承包范围内的项目组织管理协调、工程设计、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工程进度等负总责。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保证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参与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
资质要求: |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2、项目负责人要求:2.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城市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是设计企业在职人员),且须提供在本单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2.2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应是具备施工的企业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同时须提供在本单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项目总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注: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2.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应是具备施工的企业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同时须提供在本单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施工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2.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应是具备施工的企业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同时须提供在本单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2.5其他人员要求: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主要设计人员配备表》、《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所有人员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是具备施工或者设计的企业在职人员)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在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
业绩要求: | 1、企业业绩要求:企业类似业绩不作资格要求,仅作为评审打分项。评审打分项的类似业绩是指:1.1设计企业业绩: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完成或正在承建或参与设计的工程总投资5000.00万元或设计费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市政道路或市政配套工程(或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1.2施工企业业绩: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完成或正在承建或参与建设的工程总投资50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市政道路或市政配套工程(或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注:以上企业类似业绩须附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三章《评标办法》。 |
其他: | 1、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上述材料,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由牵头单位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由牵头单位提供承诺书)。③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不得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须提供投标人无工资拖欠书面承诺。(由施工单位提供承诺书)。④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⑤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期间内完成,查询结果须显示时间(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3、投标人无违规违法行为,无不良记录,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1-29 10:00 |
附件: |
|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