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凰山消防(护林)文化步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b2023-g03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
招标联系人季斌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宏伟159624785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ZB2023-G0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山消防(护林)文化步道工程已由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以关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凰山消防(护林)文化步道工程项目可研的批复张凤许[2023]010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凤凰山消防(护林)文化步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凤凰镇凤凰山;
2.2建设规模:绿化工程:绿化面积合计6885平方米,含两年养护;景观工程:南入口大门、山道导览长廊、状元文化山门、禅意小品、林下休息驿站、互动茶科普小品景观、北入口主题山门、路口平台、文化宣传廊架、林下观景平台、状元读书台、自然观景台、廊架、林下茶主题景观、水泥仿木栏杆约743米,竹枝密排栏杆182米,石材铺装路面1275平方米,指示牌12套,宣传栏5套等;室外安装工程:电气部分新增配电柜2台、LED防水柔性灯带及相关配管线。
2.3标段划分
2.4 其他:设计单位: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注: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2、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注:①“近4年”:工程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从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4年。②“工程造价”:原则上以合同金额认定,审计报告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③"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还包括配套建筑、坐凳、小品、花坛、园路(含汀步)、栈道、栏杆、平台、景墙、驳岸、喷泉、假山、景石、雕塑、广场、铺装、园林景观桥梁、景观照明其中的至少两项内容,单纯的绿化项目和单纯的硬质景观项目,不认定为综合性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认定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的,须提供审计报告或建设单位(业主)盖章的结算书等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日期等信息。④“承担”:指该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建设单位(业主)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日期等信息。⑤专业分包业绩须提供分包合同、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分部分项审计报告,工程造价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该业绩必须是投标企业的类似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 号) 执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3年04月—2023年09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3年04月—2023年09月)。
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应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园林工程不适用)。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25 日8 时30分至2023年11月06 日1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http://www.zjg.gov.cn/中下载获取。
在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期间内的施工单位,开标时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开标前直接支付招标代理公司。
5. 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6 日14 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张家港市凤凰镇行政审批局215室(凤凰镇中山路36号,西张派出所北侧),在截标时间前递交完成的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工程按标底价下浮20%作为最高上限价,超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企业信用评价:不计取信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http://www.zjg.gov.cn/上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 10月 25 日至2023年10月 30 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凤凰镇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邮 编:215600 邮 编:215600
联 系 人: 季斌联 系 人:许宏伟
电 话:18921958108 电 话:1596247850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525997280@qq.com
2023 年10月25 日
清单图纸说明等
招标文件--凤凰山消防(护林)文化步道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山消防(护林)文化步道工程已由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以关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凰山消防(护林)文化步道工程项目可研的批复张凤许[2023]010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凤凰山消防(护林)文化步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凤凰镇凤凰山;
2.2建设规模:绿化工程:绿化面积合计6885平方米,含两年养护;景观工程:南入口大门、山道导览长廊、状元文化山门、禅意小品、林下休息驿站、互动茶科普小品景观、北入口主题山门、路口平台、文化宣传廊架、林下观景平台、状元读书台、自然观景台、廊架、林下茶主题景观、水泥仿木栏杆约743米,竹枝密排栏杆182米,石材铺装路面1275平方米,指示牌12套,宣传栏5套等;室外安装工程:电气部分新增配电柜2台、LED防水柔性灯带及相关配管线。
2.3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FZB2023-G033 | 凤凰山消防(护林)文化步道工程 | 包含绿化、景观、室外安装工程。 | 366 | 90 |
2.4 其他:设计单位: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注: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2、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注:①“近4年”:工程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从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4年。②“工程造价”:原则上以合同金额认定,审计报告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③"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还包括配套建筑、坐凳、小品、花坛、园路(含汀步)、栈道、栏杆、平台、景墙、驳岸、喷泉、假山、景石、雕塑、广场、铺装、园林景观桥梁、景观照明其中的至少两项内容,单纯的绿化项目和单纯的硬质景观项目,不认定为综合性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认定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的,须提供审计报告或建设单位(业主)盖章的结算书等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日期等信息。④“承担”:指该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建设单位(业主)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日期等信息。⑤专业分包业绩须提供分包合同、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分部分项审计报告,工程造价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该业绩必须是投标企业的类似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 号) 执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3年04月—2023年09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3年04月—2023年09月)。
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应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园林工程不适用)。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25 日8 时30分至2023年11月06 日1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http://www.zjg.gov.cn/中下载获取。
在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期间内的施工单位,开标时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开标前直接支付招标代理公司。
5. 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6 日14 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张家港市凤凰镇行政审批局215室(凤凰镇中山路36号,西张派出所北侧),在截标时间前递交完成的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工程按标底价下浮20%作为最高上限价,超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企业信用评价:不计取信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http://www.zjg.gov.cn/上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 10月 25 日至2023年10月 30 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凤凰镇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邮 编:215600 邮 编:215600
联 系 人: 季斌联 系 人:许宏伟
电 话:18921958108 电 话:1596247850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525997280@qq.com
2023 年10月25 日
清单图纸说明等
招标文件--凤凰山消防(护林)文化步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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